本實用新型屬于辦公用品領域,具體來說,是一種多功能卡套。
背景技術:
現有的卡套要么單純的起到保護卡不被劃傷,和其他灰塵弄臟,不能自己固定在墻上,一般想要將卡套懸掛在某個地方,采用的技術手段是增加一個掛帶,但是掛帶在不使用時很雜亂,影響使用感受,卡套還普遍存在另外一個問題,卡放在卡套內時,卡容易從卡套內劃出,容易造成丟失。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目的是旨在提供了一種具備懸掛功能、具備保護功能、還帶防掉落功能的多功能卡套。
為實現上述技術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的技術方案如下:
一種多功能卡套,包括套體、嵌于套體內的連接座、位于套體內的內吸盤、位于套體外的外吸盤,所述套體為矩形,所述連接座包括套體內的左連接座、位于套體外的右連接座,所述左連接座和右連接座是一體的,所述左連接座和右連接座之間形成卡位槽,所述卡位槽的寬度和套體的厚度匹配,所述連接座中心位置開有螺紋孔,所述螺紋孔為通孔,所述螺紋孔穿過套體;所述內吸盤右端設有第一螺紋柱,所述第一螺紋柱和內吸盤是一體的,所述第一螺紋柱位于內吸盤的中心位置;所述外吸盤左端設有第二螺紋柱。
采用上述技術方案,當卡放入卡套時,用內吸盤將卡吸住,避免了卡從卡套內滑落;外吸盤的作用在于在辦公室需要將卡懸掛時,可以直接將外吸盤吸在桌上,或者工位的擋板上,使用方便,避免了使用掛帶懸掛時,掛帶容易纏繞混亂的問題。內吸盤通過第一螺紋柱連接于連接座,外吸盤通過第二螺紋柱連接于連接座,是的吸盤可以拆卸,根據不同的需求搭配,使得卡套的適用的范圍更多。
進一步限定,所述第一螺紋柱內沿軸向開有第一通氣孔,所述第二螺紋柱左端沿軸向開有第二通氣孔,所述第二螺紋柱下端沿徑向設有第三通氣孔,所述第一通氣孔、第二通氣孔、第三通氣孔是連通的。
由于卡在卡套內,卡套的內置空間較小,當需要將內吸盤和卡分離時,操作空間不足,可以采用旋動第二螺紋柱,將第三通氣孔出口位置旋出右連接座內,讓內吸盤的內部和外界空氣流通,內吸盤不再吸住卡,達到取卡方便的效果。
進一步限定,所述左連接座左端面為圓弧形狀,所述左連接座為圓形,所述右連接座右端面為圓弧形狀,所述右連接座為圓形。
連接配合的效果好。
進一步限定,所述第二螺紋柱長度大于第一螺紋柱的長度,所述外吸盤和右連接座之間形成容納槽。
在旋動第二螺紋柱時,操作更加的方便。
進一步限定,所述套體上端設有花邊。
在卡套口粘合在一起時,花邊能夠更方便的打開卡套口。
進一步限定,所述第二螺紋柱套有密封圈,所述密封圈位于外吸盤右側。
在內吸盤吸住卡時,能夠防止漏氣。
進一步限定,所述第三通氣孔與右連接座右端面的距離為3mm。
不用旋動過長的距離即可實現第三通氣孔的暴露。
本實用新型相比現有技術,卡不易滑落、懸掛方便、可拆卸、具有多功能的使用效果。
附圖說明
本實用新型可以通過附圖給出的非限定性實施例進一步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多功能卡套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中A-A向示意圖;
圖3為圖2中B的局部放大圖;
主要元件符號說明如下:
套體1,連接座2,內吸盤3,外吸盤4,左連接座21,右連接座22,卡位槽5,第一螺紋柱6,第二螺紋柱7,第一通氣孔8,第二通氣孔9,第三通氣孔10,容納槽11,花邊12,密封圈13。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更好地理解本實用新型,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進一步說明。
如圖1、圖2、圖3所示,一種多功能卡套,包括套體1、嵌于套體1內的連接座2、位于套體1內的內吸盤3、位于套體1外的外吸盤4,套體1為矩形,連接座2包括套體1內的左連接座21、位于套體1外的右連接座22,左連接座21和右連接座22是一體的,左連接座21和右連接座22之間形成卡位槽5,卡位槽5的寬度和套體1的厚度匹配,連接座2中心位置開有螺紋孔,螺紋孔為通孔,螺紋孔穿過套體;內吸盤3右端設有第一螺紋柱6,第一螺紋柱6和內吸盤3是一體的,第一螺紋柱6位于內吸盤3的中心位置;外吸盤4左端設有第二螺紋柱7。
優選的,第一螺紋柱6內沿軸向開有第一通氣孔8,第二螺紋柱7左端沿軸向開有第二通氣孔9,第二螺紋柱7下端沿徑向設有第三通氣孔10,第一通氣孔8、第二通氣孔9、第三通氣孔10是連通的。
優選的,左連接座21左端面為圓弧形狀,左連接座21為圓形,右連接座22右端面為圓弧形狀,右連接座22為圓形。
優選的,第二螺紋柱7長度大于第一螺紋柱6的長度,外吸盤4和右連接座22之間形成容納槽11。
優選的,套體1上端設有花邊12。
優選的,第二螺紋柱7套有密封圈13,密封圈13位于外吸盤4右側。
最優的,第三通氣孔10與右連接座22右端面的距離為3mm。
以上對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多功能卡套進行了詳細介紹。具體實施例的說明只是用于幫助理解本實用新型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應當指出,對于本技術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來說,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還可以對本實用新型進行若干改進和修飾,這些改進和修飾也落入本實用新型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