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于鞋底跟部的緩震配件,包括具有彈性的配件主體,其特征在于:所述配件主體由鞋底跟部外側沿向鞋底后端面延伸,配件主體設有復數個呈線性分布的通孔,通孔沿豎直方向延伸。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鞋底跟部的緩震配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鞋底由上底、中底和底片依次疊合構成,該上底和該中底的疊合面設有容置所述配件主體的容置空腔。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鞋底跟部的緩震配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配件主體內側沿設有凸起,所述中底的所述容置空腔設有用于容置該凸起的凹陷,該凸起與該凹陷配合形成內外方向限位的卡位結構。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鞋底跟部的緩震配件,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設于鞋底跟部的中心處。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鞋底跟部的緩震配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配件主體為透明硅膠材料制成,所述通孔內側壁涂覆具有顏色的涂層。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鞋底跟部的緩震配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為直筒形通孔。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鞋底跟部的緩震配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為兩端向中間過渡變小的細腰形通孔。
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鞋底跟部的緩震配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為兩端向中間過渡變大的粗腰形或者球面形通孔。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鞋底跟部的緩震配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配件主體為非透明硅膠材料制成的配件主體。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鞋底跟部的緩震配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配件主體外側壁設有復數條由下向上斜向后延伸的引導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