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動力引導減阻的鞋底,包括鞋底主體,其特征在于:所述鞋底主體的左右側壁分別設有復數條導風槽,鞋底主體的掌部的側壁上的導風槽由下向上向前傾斜,鞋底主體的跟部的側壁上的導風槽由下向上向后傾斜。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動力引導減阻的鞋底,其特征在于:所述鞋底主體的跟部的側壁向外凸出呈角度為115~155的角狀凸楞。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動力引導減阻的鞋底,其特征在于:所述鞋底主體的掌部的側壁向外凸出呈弧面凸起,弧面凸起與所述角狀凸楞過渡連接。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動力引導減阻的鞋底,其特征在于:所述鞋底主體的所述導風槽的傾斜方向由前向后漸變,鞋底主體的足弓部的側壁上的導風槽沿豎直方向延伸。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動力引導減阻的鞋底,其特征在于:所述鞋底主體的掌部的導風槽的長度為5~15mm、寬度為0.8~1.3mm、深度為0.4~1.2mm、傾斜度為45~90°。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動力引導減阻的鞋底,其特征在于:所述鞋底主體的跟部的導風槽的長度為7~22mm、寬度為1~2mm、深度為0.6~1.5mm、傾斜度為45~90°。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動力引導減阻的鞋底,其特征在于:所述鞋底主體包括中底,所述導風槽設于中底側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