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制鞋設備技術領域,具體指一種鞋底墊板裁剪裝置。
背景技術:
在制鞋工業中,很多鞋底的墊板生產是按照卡板手工裁剪,手工裁剪費時費力,特別是在在一些手工制鞋作坊里面,鞋材的制作完全是靠制鞋師傅的經驗制作而成,每個鞋材的尺寸都不一樣,將造成鞋形狀不平整,使得劣質成品的機率居高不下,勢必會造成成本的增加和材料的浪費。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針對現有的技術存在上述問題,提供一種鞋底墊板裁剪裝置,克服了上述的不足之處,利用鞋模制作出來的裁剪裝置,提高了鞋底墊板的制作的良品率,減少了材料的浪費。
為實現以上目的,本實用新型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予以實現:一種鞋底墊板裁剪裝置,包括底板、定位組件和裁剪裝置,所述底板為U形結構,且其槽面上分布著多個鞋碼定位孔,所述定位組件包括定位塊、頂板和銷軸,所述定位塊設在所述底板的凹槽上,并通過銷軸前后定位,所述頂板通過緊固螺釘設在所述定位塊的上表面前端,所述裁剪裝置設在所述定位組件的上方,所述定位塊上還設有與裁剪刀向適配的刀槽。
進一步的,所述底板上的鞋碼定位孔為左右對稱結構,可同時加工左、右腳的鞋底墊板。
進一步的,每個側邊的鞋碼定位孔有兩個不同的碼號組成,可為兩個鞋碼切割左右腳的墊板。
進一步的,所述頂板的下方為傾斜設置,與所述墊板向適配。
進一步的,所述頂板下方還設有感應器,用于感應材料是否頂緊頂板,當頂緊時,裁剪裝置自動切割,實現切割的自動化,單人即可操作,且省時省力。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鞋底墊板裁剪裝置,通過底板為U形結構,且其槽面上分布著多個鞋碼定位孔,定位組件包括定位塊、頂板和銷軸,定位塊設在底板的凹槽上,并通過銷軸前后定位頂板通過緊固螺釘設在定位塊的上表面前端,裁剪裝置設在定位組件的上方,實現鞋底墊板裁剪的自動化,提高了鞋子的舒適度和良品率,減少了鞋材的浪費,降低了成本,大大提高了生產效率,結構簡單且實用,經濟實用,使用方便,效果好,適合廣泛推廣。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施例的目的、技術方案和優點更加清楚,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作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結合附圖1,為實現以上目的,本實用新型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予以實現:一種鞋底墊板裁剪裝置,包括底板1、定位組件2和裁剪裝置3,所述底板1為U形結構,且其槽面上分布著多個鞋碼定位孔,所述定位組件2包括定位塊2.1、頂板2.2和銷軸2.3,所述定位塊2.1設在所述底板1的凹槽上,并通過銷軸2.3前后定位,所述頂板2.2通過緊固螺釘4設在所述定位塊2.1的上表面前端,所述裁剪裝置3設在所述定位組件2的上方,所述定位塊2.1上還設有與裁剪刀向適配的刀槽5。
優選的,所述底板1上的鞋碼定位孔為左右對稱結構;每個側邊的鞋碼定位孔有兩個不同的碼號組成;所述定位塊2.1上還設有與墊板相適配的放置凹槽5;所述頂板2.2下方還設有感應器。
綜上,本實用新型提供了一種鞋底墊板裁剪裝置,通過底板為U形結構,且其槽面上分布著多個鞋碼定位孔,定位組件包括定位塊、頂板和銷軸,定位塊設在底板的凹槽上,并通過銷軸前后定位頂板通過緊固螺釘設在定位塊的上表面前端,裁剪裝置設在定位組件的上方,實現鞋底墊板裁剪的自動化,提高了鞋子的舒適度和良品率,減少了鞋材的浪費,降低了成本,大大提高了生產效率,結構簡單且實用,經濟實用,使用方便,效果好,適合廣泛推廣。
需要說明的是,在本文中,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類的關系術語僅僅用來將一個實體或者操作與另一個實體或操作區分開來,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這些實體或操作之間存在任何這種實際的關系或者順序。而且,術語“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變體意在涵蓋非排他性的包含,從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不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還包括沒有明確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還包括為這種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所固有的要素。在沒有更多限制的情況下,由語句“包括一個……”限定的要素,并不排除在包括要素的過程、方法、物品或者設備中還存在另外的相同要素。
以上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實用新型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精神和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