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開涉及一種用于行李箱的壓縮展開裝置,以根據需要增加或減少行李箱內部容量。本公開還涉及包括這種壓縮展開裝置的行李箱。
背景技術:
1、本領域已知的可展開行李箱包括各種設計,以允許行李箱的壓縮和展開來滿足內部容積需求。這種裝置通常要求打包行李的人用雙手或需要多個步驟來操作該裝置,或者具有影響行李箱(luggage)本身的復雜設計。因此,需要一種結構更簡單的壓縮展開裝置,一種期望設計,其允許通過按下按鈕進行該裝置的操作,這可以用一只手輕松完成,包括使按鈕位于行李物品(the?article?of?luggage)的外部的實踐方式。
技術實現思路
1、在一種實踐方式中,本公開涉及一種用于行李物品的壓縮展開裝置,該壓縮展開裝置包括:(a)基部,所述基部包括:前表面、后表面、頂部邊緣和底部邊緣,以及從所述基部的所述頂部邊緣到所述基部的所述底部邊緣軸向設置的一對間隔開的平行的通路,(b)閂鎖,所述閂鎖包括上端、下端和內表面,所述閂鎖插置在所述一對間隔開的通路之間,其中所述閂鎖的所述內表面與所述基部的所述前表面相對設置,所述閂鎖的所述上端在所述基部的所述頂部邊緣之上延伸,所述上端包括從所述閂鎖的所述內表面向外突出的舌部,所述閂鎖的所述下端可樞轉地附接到所述基部;(c)偏壓構件,所述偏壓構件將所述閂鎖連接到所述基部,并將所述閂鎖推向所述基部的所述前表面;(d)展開主體,所述展開主體包括:內表面、外表面、上邊緣、底部邊緣、以及從所述展開主體的所述底部邊緣延伸的一對間隔開的平行的導管構件,所述平行的導管構件中的每個單獨地以可滑動的方式與所述基部的相應的通路配合;一對偏置構件,每個偏置構件單獨地設置在所述基部的相應的通路及其相應的導管構件內,并且每個偏置構件單獨地將所述展開主體推離所述基部以處于展開配置,所述展開主體中的開口,所述開口在所述內表面和所述外表面之間延伸,并被配置為從所述內表面的方向接收所述閂鎖構件的所述舌部,所述開口包括脊部,在所述展開主體和所述基部處于壓縮配置的第一位置,所述舌部靠在所述脊部上,以及(e)按鈕,所述按鈕從所述外表面的方向與所述展開主體的所述開口接合,所述按鈕能夠在所述開口內移動以接觸所述舌部,從而將所述舌部從所述脊部充分移開到第二位置,由此所述展開主體和所述基部呈現通過所述一對偏置構件推動的所述展開配置。
2、在另一實踐方式中,本公開涉及一種用于行李物品的壓縮展開裝置,該壓縮展開裝置包括:(a)基部,所述基部包括:前表面、后表面、頂部邊緣和底部邊緣;從所述基部的所述頂部邊緣到所述基部的所述底部邊緣軸向設置的一對間隔開的平行的通路,以及所述基部中的開口,所述開口在所述前表面和所述后表面之間延伸;(b)展開主體,所述展開主體包括:內表面、外表面、上邊緣、底部邊緣、以及從所述展開主體的所述底部邊緣延伸的一對間隔開的平行的導管構件,所述平行的導管構件中的每個單獨地以可滑動的方式與所述基部的相應通路配合;一對偏置構件,每個偏置構件單獨地設置在相應的通路及其相應的導管構件內,并且每個偏置構件單獨地將所述展開主體推離所述基部以處于展開配置;和橫向構件,所述橫向構件在所述一對間隔開的平行的導管構件之間并垂直于所述一對間隔開的平行的導管構件延伸,所述橫向構件包括上脊部;(c)閂鎖,所述閂鎖包括上端、下端和內表面,所述閂鎖插置在所述一對間隔開的通路之間,其中所述閂鎖的所述內表面與所述基部的所述前表面相對設置,所述閂鎖的所述上端在所述基部的所述頂部邊緣之上延伸,所述上端包括從所述閂鎖的所述內表面向外突出的舌部,所述舌部被配置為在所述展開主體和所述基部處于壓縮配置的第一位置,靠在所述橫向構件的所述上脊部上,所述閂鎖可樞轉地附接到所述基部;(d)偏壓構件,所述偏壓構件將所述閂鎖連接到所述基部,并將所述閂鎖推向所述基部的所述前表面;以及(e)按鈕,所述按鈕從所述后表面的方向與所述基部的所述開口接合,所述按鈕能夠移動以接觸所述閂鎖,從而充分樞轉所述閂鎖并將所述舌部從所述橫向構件的所述上脊部移開到第二位置,由此所述展開主體和所述基部呈現通過所述一對偏置構件推動的所述展開配置。
3、在另一實踐方式中,本公開涉及一種行李物品,包括:主行李箱主體,所述主行李箱主體具有底表面和被形成為接收用于打包的物品的腔;展開部分,所述展開部分具有限定腔的外周;可折疊角撐板,所述可折疊角撐板將所述行李箱主體連接到所述展開部分;和壓縮展開裝置,所述壓縮展開裝置在內部設置在所述行李物品的各自相對的內壁上,所述壓縮展開裝置包括:(i)基部,所述基部固定到所述行李箱主體或所述展開部分中的一個,所述基部包括:前表面、后表面、頂部邊緣和底部邊緣;從所述基部的所述頂部邊緣到所述基部的所述底部邊緣軸向設置的一對間隔開的平行的通路;閂鎖,所述閂鎖包括上端、下端和內表面,所述閂鎖插置在所述一對間隔開的通路之間,其中所述閂鎖的所述內表面與所述基部的所述前表面相對設置,所述閂鎖的所述上端在所述基部的所述頂部邊緣之上延伸,所述上端包括從所述閂鎖的所述內表面向外突出的舌部,所述閂鎖的所述下端可樞轉地附接到所述基部;偏壓構件,所述偏壓構件將所述閂鎖連接到所述基部,并將所述閂鎖推向所述基部的所述前表面;(ii)展開主體,所述展開主體固定到所述主行李箱主體或所述展開部分中的另一個,所述展開主體包括:內表面、外表面、上邊緣、底部邊緣、以及從所述展開主體的所述底部邊緣延伸的一對間隔開的平行的導管構件,所述平行的導管構件中的每個單獨地以可滑動的方式與所述基部的相應通路配合;一對偏置構件,每個偏置構件單獨地設置在相應的通路及其相應的導管構件內,并且每個偏置構件單獨地將所述展開主體推離所述基部以處于展開配置;所述展開主體中的開口,所述開口在所述內表面和所述外表面之間延伸并被配置為從所述內表面的方向接收所述閂鎖構件的所述舌部,所述開口包括脊部,在所述展開主體和所述基部處于壓縮配置的第一位置,所述舌部靠在所述脊部上,以及按鈕,所述按鈕從所述外表面的方向與所述展開主體的所述開口接合,所述按鈕能夠移動以接觸所述舌部,從而將所述舌部從所述脊部充分移開到第二位置,由此所述展開主體和所述基部呈現通過所述一對偏置構件推動的所述展開配置。
1.一種用于行李物品的壓縮展開裝置,所述壓縮展開裝置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一對間隔開的平行的通路各自包括從所述基部的所述前表面向外延伸的大致管狀通道。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閂鎖繞垂直于所述一對間隔開的平行的通路的樞轉軸線可樞轉地附接到所述基部。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閂鎖在所述基部的所述底部邊緣附近可樞轉地附接到所述管狀通道。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偏壓構件是螺旋彈簧。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一對間隔開的平行的導管構件各自的形狀為大致圓柱形。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一對間隔開的平行的通路各自包括從所述基部的所述前表面向外延伸的大致管狀通道,并且每個大致圓柱形的導管構件可滑動地設置在其各自的管狀通道內。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裝置,其中每個大致管狀通道包括沿相應的管狀通道的全部或部分長度設置的槽,每個槽具有靠近所述基部的所述頂部邊緣的第一封閉端;并且其中每個大致圓柱形的導管構件包括靠近其遠端的突出部,所述突出部被配置為延伸到其相應的槽中并接觸所述槽的所述第一封閉端,以阻止所述展開主體遠離所述基部的運動。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中頂部部分包括至少一個閂鎖止動構件,所述閂鎖止動構件從所述頂部部分的底部邊緣延伸并插置在所述一對間隔開的平行的導管構件之間,所述至少一個閂鎖止動構件被配置為在所述第二位置下提供與所述閂鎖的所述舌部的接觸,以當所述展開主體和所述基部處于所述展開配置時,防止所述舌部在所述基部的所述頂部邊緣之上延伸。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至少一個閂鎖止動構件的遠端至少部分地在所述基部的所述前表面之上延伸。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中頂部部分還包括抵靠所述頂部部分的外表面設置的按鈕殼體,所述按鈕殼體包括穿過所述按鈕殼體的孔,所述孔與所述頂部部分中的開口對齊,并且被配置為固定所述按鈕,使得所述按鈕能夠在所述孔和所述開口內移動。
12.一種用于行李物品的壓縮展開裝置,所述壓縮展開裝置包括: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一對偏置構件和所述偏壓構件各自獨立地包括螺旋彈簧;所述一對間隔開的平行的通路各自包括從所述基部的所述前表面向外延伸的大致管狀通道;所述一對間隔開的平行的導管構件各自的形狀為大致圓柱形,并且每個大致圓柱形的導管構件可滑動地設置在其相應的管狀通道內。
14.一種行李物品,包括: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行李物品,其中所述一對間隔開的平行的通路各自包括從所述基部的所述前表面向外延伸的大致管狀通道。
16.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行李物品,其中所述閂鎖繞垂直于所述一對間隔開的平行的通路的樞轉軸線可樞轉地附接到所述基部。
17.根據權利要求15所述的行李物品,其中所述閂鎖在所述基部的所述底部邊緣附近可樞轉地附接到所述管狀通道。
18.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行李物品,其中所述偏壓構件是螺旋彈簧。
19.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行李物品,其中所述一對間隔開的平行的導管構件各自的形狀為大致圓柱形。
20.根據權利要求19所述的行李物品,其中所述一對間隔開的平行的通路各自包括從所述基部的所述前表面向外延伸的大致管狀通道,并且每個大致圓柱形的導管構件可滑動地設置在其各自的管狀通道內。
21.根據權利要求20所述的行李物品,其中每個大致管狀通道包括沿相應的管狀通道的全部或部分長度設置的槽,每個槽具有靠近所述基部的所述頂部邊緣的第一封閉端;并且其中每個大致圓柱形的導管構件包括靠近其遠端的突出部,所述突出部被配置為延伸到其相應的槽中并接觸所述槽的所述第一封閉端,以阻止所述展開主體遠離所述基部的運動。
22.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行李物品,其中頂部部分包括至少一個閂鎖止動構件,所述閂鎖止動構件從所述頂部部分的底部邊緣延伸并插置在所述一對間隔開的平行的導管構件之間,所述至少一個閂鎖止動構件被配置為在所述第二位置下提供與所述閂鎖的所述舌部的接觸,以當所述展開主體和所述基部處于所述展開配置時,防止所述舌部在所述基部的所述頂部邊緣之上延伸。
23.根據權利要求22所述的行李物品,其中所述至少一個閂鎖止動構件的遠端至少部分地在所述基部的所述前表面之上延伸。
24.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行李物品,其中所述一對偏置構件各自包括螺旋彈簧。
2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行李物品,其中頂部部分還包括抵靠所述頂部部分的外表面設置的按鈕殼體,所述按鈕殼體包括穿過所述按鈕殼體的孔,所述孔與所述頂部部分中的開口對齊,并且被配置為固定所述按鈕,使得所述按鈕能夠在所述孔和所述開口內移動。
26.一種行李物品,所述行李物品包括:
27.一種用于行李物品的壓縮展開裝置,所述壓縮展開裝置包括:
28.根據權利要求27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柔性部分被配置為片簧。
29.根據權利要求27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保持表面包括凸部,所述突起包括脊部,并且所述釋放凸起包括大致矩形的軸向橫截面。
30.根據權利要求27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按鈕被容納在附接到所述基部部分的頂端的蓋板中,所述蓋板具有開口,用戶通過所述開口觸及所述按鈕。
31.根據權利要求27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柔性部分還包括夾塊,所述夾塊從所述內表面向外延伸,并被定位成在軸向上遠離所述突起,并且被配置為與所述保持表面充分接觸以阻止所述基部部分遠離所述展開主體的運動。
32.根據權利要求27所述的裝置,其中(i)軸向設置在所述基部部分上的所述一對間隔開的平行的通路各自單獨地包括沿相應的通路的全部或部分長度設置的槽,每個槽具有靠近所述基部部分的頂端的第一封閉端;以及(ii)軸向設置在所述展開主體上的一對間隔開的平行的導管構件,每個導管構件單獨地包括止動突出部,所述止動突出部被配置為足夠延伸穿過相應的槽以接觸所述第一封閉端,并阻止所述展開主體遠離所述基部部分的運動。
33.根據權利要求27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一對間隔開的平行的導管構件各自單獨地為大致圓柱形,并從所述基部部分的所述后表面部分地向外延伸;并且所述一對間隔開的平行的導管構件各自單獨地包括大致管狀通道,并從所述展開主體的所述外表面向外延伸。
34.根據權利要求27所述的裝置,其中每個偏壓構件單獨地是螺旋彈簧。
35.一種行李物品,包括:
36.根據權利要求35所述的行李物品,其中所述柔性部分被配置為片簧。
37.根據權利要求35所述的行李物品,其中所述保持表面包括凸部,所述突起包括脊部,并且所述釋放凸起包括大致矩形的軸向橫截面。
38.根據權利要求35所述的行李物品,其中所述按鈕被容納在附接到所述基部部分的頂端的蓋板中,所述蓋板具有開口,用戶通過所述開口觸及所述按鈕。
39.根據權利要求35所述的行李物品,其中(i)軸向設置在所述基部部分上的所述一對間隔開的平行的通路各自單獨地包括沿相應的通路的全部或部分長度設置的槽,每個槽具有靠近所述基部部分的頂端的第一封閉端;以及(ii)軸向設置在所述展開主體上的一對間隔開的平行的導管構件,每個導管構件單獨地包括止動突出部,所述止動突出部被配置為足夠延伸穿過相應的槽以接觸所述第一封閉端,并阻止所述展開主體遠離所述基部部分的運動。
40.根據權利要求35所述的行李物品,其中所述一對間隔開的平行的導管構件各自單獨地為大致圓柱形,并從所述基部部分的所述后表面部分地向外延伸;并且所述一對間隔開的平行的導管構件各自單獨地包括大致管狀通道,并從所述展開主體的所述外表面向外延伸。
41.根據權利要求35所述的行李物品,其中每個偏壓構件單獨地是螺旋彈簧。
42.根據權利要求41所述的行李物品,其中所述基部部分的頂端包括一對穩定器柱突出部,每個穩定器柱突出部單獨地延伸到所述間隔開的平行的導管構件中的相應導管構件中,并被配置為軸向安裝在相應的螺旋彈簧內。
43.根據權利要求35所述的行李物品,其中所述突起被配置為脊部,所述保持表面被配置為凸部或凹部,并且所述釋放凸起包括大致矩形的橫截面。
44.根據權利要求35所述的行李物品,其中一對壓縮展開裝置各自分別設置在所述行李物品的相對內壁上,或設置在所述行李物品的相對外壁上。
45.根據權利要求35所述的行李物品,其中所述按鈕能夠從行李箱的外壁在外部觸及。
46.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行李物品,其中一對壓縮展開裝置各自分別設置在所述行李物品的相對內壁上,或設置在所述行李物品的相對外壁上。
47.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行李物品,其中所述按鈕能夠從行李箱的外壁在外部觸及。
48.根據權利要求26所述的行李物品,其中一對壓縮展開裝置各自分別設置在所述行李物品的相對內壁上,或設置在所述行李物品的相對外壁上。
49.根據權利要求26所述的行李物品,其中所述按鈕能夠從行李箱的外壁在外部觸及。
5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一對偏置構件各自包括螺旋彈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