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名稱:一種可快速折疊的電動輪椅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本實用新型涉及輪椅技術領域,尤其涉及ー種可快速折疊的電動輪椅。
背景技術:
輪椅是肢體傷殘者的代步工具,可使他們借助于輪椅進行身體鍛煉和參與社會活動。可快速折疊的電動輪椅是在傳統手動輪椅的基礎上,増加高性能動カ驅動裝置、智能操縱裝置、蓄電池等部件,改造升級而成的。由于具有智能操縱裝置,就能驅動輪椅完成前迸、后退、轉向、站立、平躺等多種功能的新一代智能化輪椅,是現代精密機械、智能數控、工程力學等領域相結合的高新科技產品。 現有技術中,大部分的電動輪椅不能實現折疊,使用前后的存放常因為體積過大而帶來諸多不便,小部分的電動輪椅雖然可以實現折疊,但需要拆卸蓄電池之后才能進行折疊,使用非常不方便,如申請號為200920051570. 8的中國實用新型專利,公開了“ ー種可快速折疊的電動輪椅上的鉛酸蓄電池支架”,包括用于固定鉛酸蓄電池的蓄電池支架和導軌,導軌固定于可快速折疊的電動輪椅的座椅下方的兩側位置,蓄電池支架的左右兩端分別搭接在可快速折疊的電動輪椅兩側的導軌上,蓄電池支架上設置有定位裝置;它能夠前后移動蓄電池支架和鉛酸蓄電池,從蓄電池支架取出鉛酸蓄電池或者將鉛酸蓄電池裝入蓄電池支架。上述專利雖然在取出鉛酸蓄電池后,可實現快速折疊電動輪椅,但也非常不方便,如,當鉛酸蓄電池取下時,有可能帶走可快速折疊的電動輪椅卻忘記帶鉛酸蓄電池。
發明內容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避免現有技術中的不足之處而提供ー種可快速折疊的電動輪椅,該可快速折疊的電動輪椅可實現直接折疊,方便快捷,解決了現有技術的可快速折疊的電動輪椅折疊時需先取下蓄電池的缺點。本實用新型的目的通過以下技術方案實現。ー種可快速折疊的電動輪椅,包括有一對車輪、驅動裝置、電機和蓄電池,所述驅動裝置設置于所述車輪的內側,所述電機設置于所述驅動裝置的上方、并與所述驅動裝置電連接,所述蓄電池設置于所述電機的ー側,所述蓄電池與所述驅動裝置電連接。優選的,所述驅動裝置設置有兩個,所述兩個驅動裝置呈對稱設置。更優選的,所述電機豎直安裝于所述驅動裝置的上方。進ー步的,所述蓄電池豎直設置位于所述電機的ー側并靠近所述車輪內側。更進一歩的,所述驅動裝置電連接有電池座,所述電機的外壁設置有導軌,所述導軌與所述電池座連接,所述蓄電池設置有蓄電池外殼,所述蓄電池外殼設置有導向槽,所述蓄電池通過所述導向槽與所述導軌搭接配合。更進一歩的,所述電池座的底部設置有電性插腳,所述電性插腳插接于所述蓄電池底部的電源輸出插孔中,且電性插腳分別與所述電源輸出插孔內的電性接腳電連接。[0013]另ー優選的,所述驅動裝置連接有固定軸,所述車輪設置有軸孔,所述固定軸設置于所述軸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本實用新型的ー種可快速折疊的電動輪椅,包括有一對車輪、驅動裝置、電機和蓄電池,驅動裝置設置于車輪的內側,電機設置于驅動裝置的上方、并與驅動裝置電連接,蓄電池設置于電機的ー側,蓄電池與驅動裝置電連接,由于將驅動裝置、電機和蓄電池均設置在車輪內側,可快速折疊的電動輪椅可實現直接折疊,方便快捷,解決了現有技術的可快速折疊的電動輪椅折疊時需先取下蓄電池的缺點。
利用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做進ー步說明,但附圖中的內容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任何限制。圖I是本實用新型ー種可快速折疊的電動輪椅的ー個角度的結構示意圖。圖2是本實用新型ー種可快速折疊的電動輪椅的另ー個角度的結構示意圖。圖I和圖2中包括有車輪I、驅動裝置2、電機3、蓄電池4。
具體實施方式結合以下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ー步說明。實施例I。ー種可快速折疊的電動輪椅,如圖I和圖2所示,包括有一對車輪I、驅動裝置2、電機3和蓄電池4,驅動裝置2設置于車輪I的內側,電機3設置于驅動裝置2的上方、并與驅動裝置2電連接,蓄電池4設置于電機3的ー側,蓄電池4與驅動裝置2電連接。本實用新型的可快速折疊的電動輪椅,由于將驅動裝置2、電機3和蓄電池4均設置在車輪I內側,可快速折疊的電動輪椅可實現直接折疊,方便快捷,解決了現有技術的可快速折疊的電動輪椅折疊時需先取下蓄電池4的缺點。實施例2。ー種可快速折疊的電動輪椅,本實施例的其它結構與實施例I相同,不同之處在于驅動裝置2設置有兩個,兩個驅動裝置2呈對稱設置。有利于可快速折疊的電動輪椅的平衡。電機3豎直安裝于驅動裝置2的上方。可節約空間,方便可快速折疊的電動輪椅的折置。蓄電池4豎直設置位于電機3的一側并靠近車輪I內側。蓄電池4設置為立式,兩個蓄電池4分別豎立設置于兩個電機33 —側并靠近車輪I內側,可解決現有技術將ー個蓄電池4設置于一對車輪I中間而導致可快速折疊的電動輪椅在折疊前需取下蓄電池4的不便。[0032]需要說明的是驅動裝置2、電機3和蓄電池4三者均放置于車輪I內側并靠近車輪I內側可實現可快速折疊的電動輪椅帶電池折疊,但驅動裝置2、電機3和蓄電池4三者的相對位置關系不僅僅限制于本實用新型的組合安裝方式。實施例3。ー種可快速折疊的電動輪椅,本實施例的其它結構與實施例I相同,不同之處在于驅動裝置2電連接有電池座,電機3的外壁設置有導軌,導軌與電池座連接,蓄電池4設置有蓄電池外売,蓄電池外殼設置有導向槽,蓄電池4通過導向槽與導軌搭接配合。由于導軌和導向槽的導向和定位作用,蓄電池4在插設于電池座上更加準備和穩定,并且安裝和拆卸蓄電池4更加方便快捷。電池座的底部設置有電性插腳,電性插腳插接于蓄電池4底部的電源輸出插孔中,且電性插腳分別與電源輸出插孔內的電性接腳電連接。驅動裝置2連接有固定軸,車輪I設置有軸孔,固定軸設置于軸孔。車輪I通過軸孔與驅動裝置2的固定軸連接,使得驅動裝置2可驅動車輪I轉動。最后應當說明的是,以上實施例僅用于說明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而非對本實用新型保護范圍的限制,盡管參照較佳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了詳細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可以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換,而不脫離本實用新型技術方案的實質和范圍。
權利要求1.ー種可快速折疊的電動輪椅,包括有一對車輪、驅動裝置、電機和蓄電池,其特征在干所述驅動裝置設置于所述車輪的內側,所述電機設置于所述驅動裝置的上方、并與所述驅動裝置電連接,所述蓄電池設置于所述電機的ー側,所述蓄電池與所述驅動裝置電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ー種可快速折疊的電動輪椅,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裝置設置有兩個,所述兩個驅動裝置呈對稱設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ー種可快速折疊的電動輪椅,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機豎直安裝于所述驅動裝置的上方。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ー種可快速折疊的電動輪椅,其特征在于所述蓄電池豎直設置位于所述電機的一側并靠近所述車輪內側。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ー種可快速折疊的電動輪椅,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裝置電連接有電池座,所述電機的外壁設置有導軌,所述導軌與所述電池座連接,所述蓄電池設置有蓄電池外売,所述蓄電池外殼設置有導向槽,所述蓄電池通過所述導向槽與所述導軌搭接配合。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ー種可快速折疊的電動輪椅,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池座的底部設置有電性插腳,所述電性插腳插接于所述蓄電池底部的電源輸出插孔中,且電性插腳分別與所述電源輸出插孔內的電性接腳電連接。
7.據權利要求I所述的ー種可快速折疊的電動輪椅,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裝置連接有固定軸,所述車輪設置有軸孔,所述固定軸設置于所述軸孔。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輪椅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可快速折疊的電動輪椅,其結構包括有一對車輪、驅動裝置、電機和蓄電池,驅動裝置設置于車輪的內側,電機設置于驅動裝置的上方、并與驅動裝置電連接,蓄電池設置于電機的一側,蓄電池與驅動裝置電連接,由于將驅動裝置、電機和蓄電池均設置在車輪內側,可快速折疊的電動輪椅可實現直接折疊,方便快捷,解決了現有技術的可快速折疊的電動輪椅折疊時需先取下蓄電池的缺點。
文檔編號A61G5/08GK202490114SQ201220136389
公開日2012年10月17日 申請日期2012年3月31日 優先權日2012年3月31日
發明者唐志堅 申請人:東莞市智維數控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