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振動力集中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振動機構、傳動機構、支撐機構和吸附盤;
其中,所述吸附盤設置于所述支撐機構與所述傳動機構之間,并以可拆卸的方式與所述支撐機構固定連接;所述傳動機構與所述吸附盤連接,并在二者之間形成容納空間;所述振動機構設置于所述容納空間內,并被套設于所述傳動機構內,所述振動機構兩側面與所述吸附盤和所述傳動機構相貼合;所述傳動機構遠離所述振動機構的一側為振動力集中端,所述吸附盤遠離所述振動機構的一側為振動力釋放端;
在所述振動機構的振動下,所述吸附盤能夠將與所述振動機構貼合處受到的振動力釋放;所述傳動機構能夠將與所述振動機構貼合處受到的振動力傳遞至所述振動力集中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振動力集中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振動力集中端設置有與所述振動力的承受側配合的集中凹槽或集中凸起,所述振動力能夠被聚集于所述集中凹槽內或集中凸起處,并傳遞至所述承受側。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振動力集中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附盤靠近所述支撐機構的端面上設置有連續或離散的環形凹槽結構。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振動力集中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環形凹槽結構是由所述吸附盤中心向邊緣逐步延伸的環狀凹槽結構,或者是由所述吸附盤中心依次向邊緣擴充的波紋式環狀凹槽結構。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振動力集中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振動力集中端的振動力的大小,通過所述環形凹槽的寬度和/或數量、及所述振動機構的輸出功率設定。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振動力集中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吸附盤與所述傳動機構相對的邊緣位置處,設置有嚙合式裝配固定結構。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振動力集中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無線連接接口,設置于所述振動機構上,接收控制端的控制信號,觸發所述振動機構振動。
8.一種按摩器,其特征在于,包括:殼體,在所述殼體內設置有如權利要求1-7任意一項所述的振動力集中裝置;所述殼體包覆所述吸附盤、所述振動機構及所述傳動機構,構成封閉結構。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按摩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內壁設置有與所述振動力集中端相配合的集中結構。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按摩器,其特征在于,當所述振動力集中端設置為所述集中凹槽時,所述殼體內壁相對所述集中凹槽位置處設置相匹配的凸塊;或者,當所述振動力集中端設置為所述集中凸起時,所述殼體內壁相對所述集中凸起位置處設置有相匹配的凹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