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中藥制劑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治療痛風的中藥組合物及其制備方法。
背景技術:
痛風是由單鈉尿酸鹽(MSU)沉積所致的晶體相關性關節病,與嘌呤代謝紊亂和(或)尿酸排泄減少所致的高尿酸血癥直接相關。痛風屬中醫的“痹證”、“歷節”范疇,元·朱丹溪《格致余論》就曾列痛風專篇,云:“痛風者,大率因血受熱已自沸騰,其后或涉水或立濕地……寒涼外搏,熱血得寒,汗濁凝滯,所以作痛,夜則痛甚,行于陽也?!泵鳌埦霸馈毒霸廊珪つ_氣》中認為,外是陰寒水濕,今濕邪襲人皮肉筋脈;內由平素肥甘過度,濕壅下焦;寒與濕邪相結郁而化熱,停留肌膚……病變部位紅腫潮熱,久則骨蝕。清·林佩琴《類癥治裁》:“痛風,痛痹之一癥也,……初因風寒濕郁痹陰分,久則化熱致痛,至夜更劇。”
痛風已經成為我國很多地區的高發病癥,且發作部位紅腫,異常疼痛,生活不能自理,伴隨小便異常,對病人身心造成嚴重傷害,不及時治療甚至可能出現腎臟結石,進而危及生命。現有的秋水仙堿等治療藥物已被證明對腎臟不利,且對多數復發病癥治愈率降低。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針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種治療痛風的中藥組合物及其制備方法。
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是:
一種治療痛風的中藥組合物,由以下組分按照重量分數制備而成:
炒白術3-5份、桂枝2-6份、炮附子2-6份、茯苓2-4份、炙甘草1-3份、甘草1-3份,青皮1-3份、乳香1-3份,沒藥1-3份、紅花1-3份。
上述中藥組合物可以制成湯劑,也可以制成片劑。
一種上述的治療痛風的中藥湯劑的制備方法,具體步驟如下:
(1)按量稱取組合物中各組分,加入500份水中;
(2)武火煮沸后改文火持續煎煮30分鐘;
(3)過濾,棄掉濾渣;
(4)將濾液濃縮至240份。
本發明人綜合應用中醫陰陽五行理論和八綱六淫辯證施治的傳統方法,將痛風的成因簡并為風、寒、濕、表、里交互作用,并基于中藥領域多年的研究經驗,通過對中藥材的藥性、藥效等多方面的仔細認真的研究與實踐,深入研究綜合祛濕、驅風、逐寒、消腫、止痛、活血、培元的辯證施治方法,見效快無毒副作用,不易復發。
在本發明的原料藥中,白術健脾祛濕,桂枝走表散風,炮附子攻里外之寒,茯苓通調水道,炙甘草壯心陽、固腸胃,生甘草解毒和中,青皮理氣疏肝,乳香沒藥紅花活血化瘀。各味藥君臣同心,直達病灶,共奏凱旋。
具體實施方式
實施例1:
一種治療痛風的中藥組合物,由以下組分按照重量制備而成:
炒白術5份、桂枝4份、炮附子3份、茯苓3份、炙甘草1份、甘草1份、青皮1份、乳香1份,沒藥1份、紅花1份。
制備方法為:
(1)按量稱取組合物中各組分,加入500份水中;
(2)武火煮沸后改文火持續煎煮30分鐘;
(3)過濾,棄掉濾渣;
(4)將濾液濃縮至240份。
實施例2
一種治療痛風的中藥組合物,由以下組分按照重量制備而成:
炒白術3份、桂枝4份、炮附子3份、茯苓3份、炙甘草1份、甘草1份、青皮1份、乳香1份,沒藥1份、紅花1份。
制備方法與實施例1相同。
實施例3
一種治療痛風的中藥組合物,由以下組分按照重量制備而成:
炒白術4份、桂枝4份、炮附子4份、茯苓3份、炙甘草1份、甘草1份、青皮1份、乳香1份,沒藥1份、紅花1份。
制備方法與實施例1相同。
1、病例選擇
1)符合原發性性痛風性關節炎分類標準,同時排除痛風急性發作期;
2)年齡在18-70歲之間者,性別不限;
3)未服用其他降尿酸藥物及影響尿酸代謝與排泄的藥物達1周以上。
選擇符合標準的痛風病患者100例,年齡25-65歲,平均年齡42歲,病程3天-17年,將100名患者隨機分為兩組,每組50人,分別為對照組和治療組。
2、診斷標準
采用2010年中華醫學會頒布的《臨床診療指南風濕病分冊》中“原發性痛風性關節炎分類標準”。
①關節液中有特異性尿酸鹽結晶,或
②用化學方法或偏振光顯微鏡證實的痛風石中含有尿酸鹽結晶,或
③具備以下12項(臨床、實驗室、x線表現)中的6項:A.急性關節炎發作超過一次;
B.炎癥反應在一天內達高峰;C.單關節炎發作;D.可見關節局部發紅;E.第一躊趾關節疼痛或腫脹;F.單側第一拓趾關節受累;G.單側蹌骨關節受累;H.可疑痛風石;I.高尿酸血癥;J.不對稱性關節內腫脹(x線證實);K.骨皮質下囊腫不伴有骨質侵蝕(x線證實);L.關節炎發作時關節液的培養物陰性。
首先參照上述診斷標準,確診患者有痛風,并伴有血尿酸升高(男性和絕經后女性>420μmol/L,絕經前女性>350μmol/L)。同時排除痛風急性發作期,即①疼痛進行性加重,在12小時達高峰,難于忍受;②受累關節紅腫灼熱、功能受限、觸痛都非常明顯。
注:血尿酸值參照人民衛生出版的第七版《內科學》
3、療效判定標準
采用綜合療效評定:(參照國家衛生部發布的《中藥新藥臨床研究指導原則》)
臨床痊愈:關節疼痛、壓痛、急性紅腫、活動受限的總積分下降100%。
顯效:關節疼痛、壓痛、急性紅腫、活動受限的總積分下降≥66%。
有效:關節疼痛、壓痛、急性紅腫、活動受限的總積分下降≥33%且<66%。
無效:關節疼痛、壓痛、急性紅腫、活動受限的總積分下降<33%。
注:計算公式(尼莫地平法):積分減少百分比=(治療前積分一治療后積分)/治療前積分*100%。
4、藥物使用方法
治療組:本發明實施例1制備的湯劑,口服,每日一劑,分3次服用,5天為1個療程。
對照組:秋水仙堿,口服,一日三次,一次1片,5天為一療程。
連續使用3個療程。
5、臨床結果
表1 1個療程時治療組與對照組的療效
表2 2個療程時治療組與對照組的療效
表3 3個療程時治療組與對照組的療效
表4 治療組主癥療效
用藥期間,未出現毒副作用和不良反應。
用本發明藥物對患者進行臨床觀察50例,并設立對照組50例。觀察結果,治療組50例,有效率100%,對照組50例,有效率為90%。但對照組治愈率低,且藥物反映隨著時間加長呈不穩定趨勢,而治療組見效快,不僅無一例不良反應,患者普遍反映身體整體狀況呈上升狀態,且治愈率隨著用藥時間的延長呈上升態勢,療效顯著。
典型病例:
1、關某,男,45歲,足大趾腫痛,尿色白且澀,服本發明實施例1制備的藥物1個療程,自述癥狀明顯減輕,2個療程后癥狀消失,活動自如,脈象平。
2、張某,男,25歲,無既往病史,足大趾腫痛,痛風癥狀明顯,不敢動做,睡覺常痛醒。服本發明實施例1制備的藥物3個療程,癥狀完全消失。
3、吳某,男,32歲,足趾腫痛、肘關節有痛感。服本發明實施例1制備的藥物2個療程,足部腫痛明顯減輕,3個療程后癥狀幾乎全部消失,生活正常。
上述實施例是說明性的而不是限定性的,在本發明的治療原則下,可按照所限定范圍列舉出若干個實施例,因此在不脫離本發明總體構思下的變化和修改,均屬本發明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