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主要由按照重量份數計的以下組分制作而成:
40~50份黃柏,20~27份三七,20~25份續斷,10~17份當歸,10~15份艾葉,10~14份川芎,5~10份甘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藥物組合物,其特征在于,主要由按照重量份數計的以下組分制作而成:
44~46份所述黃柏,22~25份所述三七,22~24份所述續斷,12~15份所述當歸,11~12份所述艾葉,11~13份所述川芎,7~9份所述甘草。
3.一種藥物組合物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按照配方備取原料,所述配方包括按重量份數計的以下原料:40~50份黃柏,20~27份三七,20~25份續斷,10~17份當歸,10~15份艾葉,10~14份川芎,5~10份甘草;
將備取好的所述黃柏、所述三七、所述當歸、所述艾葉、所述川芎加入100~200份的水在98℃~100℃的溫度條件下進行熬煮,煎熬至沸騰后,過濾掉藥渣得到提取液;
將備取好的所述續斷與所述甘草研磨成粉末加入到所述提取液中并攪拌均勻;
將經過攪拌均勻的混合物進行常壓蒸發濃縮、干燥、研磨。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藥物組合物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合物在進行常壓蒸發濃縮、干燥、研磨之后,還包括對研磨后的粉末狀的所述混合物進行過篩,去除篩上物。
5.一種頭枕,其特征在于,包括枕套與設置于所述枕套內的枕芯,所述枕芯主要包括權利要求1所述的藥物組合物。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頭枕,其特征在于,所述頭枕還包括惰性海綿,所述惰性海綿縫合于所述枕套的內側周圍并包裹住所述枕芯。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頭枕,其特征在于,所述枕芯主要包括3~7重量份的蕎麥皮和1~3重量份的所述藥物組合物。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頭枕,其特征在于,所述枕芯還包括0.1~0.2份精油助劑。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頭枕,其特征在于,所述精油助劑為甜橙精油、葡萄柚精油、薄荷精油中的一種。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頭枕,其特征在于,所述枕芯還包括0.1~0.3份牛磺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