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醫療器材的技術領域,尤其指重癥監護輸氧調溫保濕裝置。
背景技術:
重癥監護輸氧治療的主要作用在于提高動脈氧分壓,改善人體的氧氣供應,減輕因代償缺氧所增加的呼吸和循環負擔。對特殊重癥患者進行輸氧時,對輸氧時的氧氣溫度和濕度都有一定的要求。傳統的輸氧方式無法解決加溫加濕技術要求,給重癥監護輸氧治療帶來諸多的不利因素。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重癥監護輸氧調溫保濕裝置,可以有效地解決上述技術的不足,采用鋰電池提供電能源;在吸水海綿上加水保持濕度,利用溫度感應探頭連通單片機控制加溫槽進行調溫加熱,實現重癥監護調溫保濕輸氧之目的。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的技術解決方案為:重癥監護輸氧調溫保濕裝置由進氣嘴、上蓋、機體管、呼吸罩、排氣孔、硅膠護邊圈、掛鼻、固定帶a、粘結子母扣邊、固定帶b、通氣管、溢流通氣管、下蓋、溢流管、溢流槽、加溫槽、鋰電池、溫度感應探頭、吸水海綿體、絕緣金屬加熱絲、充放電控制電路、單片機、LED顯示屏、機蓋、電器倉組成;采用透明塑料材料制作呼吸罩,呼吸罩下部設置硅膠護邊圈,呼吸罩上部兩側設有排氣孔,呼吸罩的一側設置機體管,呼吸罩的下部兩側設置掛鼻,兩側的掛鼻上分別設有固定帶a和固定帶b,固定帶a和固定帶b的外端分別設有粘結子母扣邊。
所述的機體管上部設置上蓋,機體管外側的上部設置進氣嘴、下部機蓋,機體管的外側設有LED顯示屏,機體管的下部設置下蓋。
所述的機體管內部設置加溫槽,加溫槽內部設置吸水海綿體,加溫槽上部與上蓋連通,加溫槽內壁上設置絕緣金屬加熱絲,加溫槽底部設有溫度感應探頭;加溫槽與進氣嘴之間設有通氣管,加溫槽的另一端設有溢流通氣管,溢流通氣管與呼吸罩內部連通,溢流通氣管下部設置溢流槽;溢流槽底部設置溢流管,溢流管與下蓋連通;通氣管下部設有電器倉,電器倉外側與機蓋連通;電器倉內部設有充放電控制電路、單片機以及鋰電池。
進一步所述,溫度感應探頭和LED顯示屏以及分別單片機進行信號源連接;絕緣金屬加熱絲由單片機控制,通過充放電控制電路與鋰電池進行電源連接,即可。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采用由鋰電池通過充放電控制電路提供電能源;在加溫槽內的吸水海綿上加入適量的水保持濕度,利用溫度感應探頭連通單片機控制加溫槽進行調溫加熱,可有效地保持輸氧時氧氣的濕度和溫度,以確保對重癥病人輸氧時的溫度和濕度要求,是理想的重癥監護調溫保濕輸氧裝置。
附圖說明
下面結合附圖和具體實施方式對發明進一步描述。
附圖1為重癥監護輸氧調溫保濕裝置示意圖;
附圖2為重癥監護輸氧調溫保濕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進氣嘴,2、上蓋,3、機體管,4、呼吸罩,5、排氣孔,6、硅膠護邊圈,7、掛鼻,8、固定帶a,9、粘結子母扣邊,10、固定帶b,11、通氣管,12、溢流通氣管,13、下蓋,14、溢流管,15、溢流槽,16、加溫槽,17、鋰電池,18、溫控器,19、吸水海綿,20、絕緣金屬加熱絲,21、充放電控制電路,22、單片機,23、LED顯示屏,24、機蓋,25、電器倉。
具體實施方式:
由附圖1、2所示,重癥監護輸氧調溫保濕裝置由進氣嘴1、上蓋2、機體管3、呼吸罩4、排氣孔5、硅膠護邊圈6、掛鼻7、固定帶a8、粘結子母扣邊9、固定帶b10、通氣管11、溢流通氣管12、下蓋13、溢流管14、溢流槽15、加溫槽16、鋰電池17、溫度感應探頭18、吸水海綿體19、絕緣金屬加熱絲20、充放電控制電路21、單片機22、LED顯示屏23、機蓋24、電器倉25組成;采用透明塑料材料制作呼吸罩4,呼吸罩4下部設置硅膠護邊圈6,呼吸罩4上部兩側設有排氣孔5,呼吸罩4的一側設置機體管3,呼吸罩4的下部兩側設置掛鼻7,兩側的掛鼻7上分別設有固定帶a8和固定帶b10,固定帶a8和固定帶b10的外端分別設有粘結子母扣邊9。
所述的機體管3上部設置上蓋2,機體管3外側的上部設置進氣嘴1、下部機蓋24,機體管3的外側設有LED顯示屏23,機體管3的下部設置下蓋13。
所述的,機體管3內部設置加溫槽16,加溫槽16內部設置吸水海綿體19,加溫槽16上部與上蓋2連通,加溫槽16內壁上設置絕緣金屬加熱絲20,加溫槽16底部設有溫度感應探頭18;加溫槽16與進氣嘴1之間設有通氣管11,加溫槽16的另一端設有溢流通氣管12,溢流通氣管12與呼吸罩4內部連通,溢流通氣管12下部設置溢流槽15;溢流槽15底部設置溢流管14,溢流管14與下蓋13連通;通氣管11下部設有電器倉25,電器倉25外側與機蓋24連通;電器倉25內部設有充放電控制電路、單片機以及鋰電池。
進一步所述,溫度感應探頭18和LED顯示屏23以及分別單片機22進行信號源連接;絕緣金屬加熱絲20由單片機22控制,通過充放電控制電路21與鋰電池17進行電源連接,即為重癥監護輸氧調溫保濕裝置。
以上所述,實施方式僅僅是對本發明的優選實施方式進行描述,并非對本發明的范圍進行限定,在不脫離本發明技術的精神的前提下,本領域工程技術人員對本發明的技術方案作出的各種變形和改進,均應落入本發明的權利要求書確定的保護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