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紫外線治療儀,其特征在于:包括底座,所述底座的前端面處對稱設置有兩個通孔,所述通孔貫穿所述底座,在所述通孔內配合有滑桿,所述滑桿的兩端圓弧向上彎曲,在兩根所述滑桿之間配合有支架板,所述支架板位于所述底座的上方,在所述支架板的板面上設置有軟墊,所述底座的側面對稱設置有四個端部,所述端部內配合有伸縮桿,在四根所述伸縮桿的頂部之間配合有安裝板,所述安裝板的下端設置有紫外燈管,所述安裝板的下端設置有覆蓋所述紫外燈管的燈罩,所述安裝板的外側設置有遮光簾,所述遮光簾的前、后端面位置處設置有倒V字形的開槽,所述開槽的下端貫穿所述遮光簾。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紫外線治療儀,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的底部對稱設置有四個墊腳,所述墊腳與所述底座之間螺紋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紫外線治療儀,其特征在于:所述軟墊為乳膠軟墊或海綿軟墊,所述軟墊的表面縱向設置有弧形凹槽。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紫外線治療儀,其特征在于:所述燈罩為亞克力燈罩或玻璃燈罩。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紫外線治療儀,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的頂部設置有抽屜柜,所述抽屜柜位于所述支架板的下方,所述抽屜柜的前端面處設置有活動抽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