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針灸熏蒸技術領域,具體為一種針灸快速溫熱裝置。
背景技術:
臨床上針灸治療時,因為消毒施針留針的緣故,需要長時間將治療部位暴露,由于皮膚散熱而溫度下降,患者時常感到患病部位不適,傳統的應對方法是提高室內溫度,而這種方法對患者的醫療效果不是很好,使用燃燒的艾條對病患的病患處進行治療,由于艾條的發熱面積較小,也存在病患皮膚溫度下降的情況,而且散出的煙氣散布在室內,影響醫生工作,為此,我們提供一種針灸快速溫熱裝置解決上述問題,并提高治療效率。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針灸快速溫熱裝置,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針灸快速溫熱裝置,包括套筒,所述套筒內插接有伸縮桿,且套筒上設有升降調節旋鈕,所述伸縮桿的上端右側連接有開口向下的風罩,所述風罩的上端中部插接有導管,所述導管的下端連接有伸縮管,且伸縮管的下端連接有熏蒸頭,所述熏蒸頭為內部中空的殼體,且熏蒸頭的下端均勻設有出氣孔,所述熏蒸頭的內腔壁上設有溫度傳感器,所述熏蒸頭的外端連接有把手,所述伸縮桿的上端設有風機,且導管的上端與風機的出風端相連接,所述風機的進風端連接有進氣管,所述伸縮桿上設有中空的盒體,且盒體內設有艾草,所述盒體的上端通過連接管與進氣管的中部連接,所述盒體的側壁上端設有進氧孔,所述風罩連接有吸氣管,且吸氣管連接有抽風機,所述伸縮桿上安裝有控制器。
優選的,所述套筒的下端設有底座,且底座的下端設有萬向輪。
優選的,所述控制器為STC-風機控制器。
優選的,所述盒體的底部與盒體之間螺紋連接。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針灸快速溫熱裝置,風機開啟,空氣被吸入,這樣盒體內燃燒的艾草煙被帶進,通過熏蒸頭進行熏蒸,醫生可以手持把手進行移動,方便對不同的部位進行快速的熏蒸,通過熏蒸頭下端均勻設有的出氣孔,增加了皮膚的受熱面積,這樣就保證了皮膚快速而有效的被熏蒸,防止了局部受熱以及其他部位受涼,產生的煙霧則被風罩吸收,當熏蒸頭內的溫度低于設定值時,風機停止工作,盒體內的熱量增加,再次開啟時,熏蒸頭內的溫度就會升高,達到更好的熏蒸效果。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結構示意圖。
圖中:1套筒、2伸縮桿、3升降調節旋鈕、4風罩、5導管、6伸縮管、7熏蒸頭、8出氣孔、9溫度傳感器、10把手、11風機、12進氣管、13盒體、14艾草、15連接管、16進氧孔、17吸氣管、18控制器。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
一種針灸快速溫熱裝置,包括套筒1,套筒1的下端設有底座,且底座的下端設有萬向輪,便于移動,套筒1內插接有伸縮桿2,且套筒1上設有升降調節旋鈕3,伸縮桿2的上端右側連接有開口向下的風罩4,風罩4的上端中部插接有導管5,導管5的下端連接有伸縮管6,且伸縮管6的下端連接有熏蒸頭7,熏蒸頭7為內部中空的殼體,且熏蒸頭7的下端均勻設有出氣孔8,熏蒸頭7的內腔壁上設有溫度傳感器9,熏蒸頭7的外端連接有把手10,伸縮桿2的上端設有風機11,且導管5的上端與風機11的出風端相連接。
風機11的進風端連接有進氣管12,伸縮桿2上設有中空的盒體13,且盒體13內設有艾草14,盒體13的底部與盒體13之間螺紋連接,便于拆卸更換艾草,盒體13的上端通過連接管15與進氣管12的中部連接,盒體13的側壁上端設有進氧孔16,風罩4連接有吸氣管17,且吸氣管17連接有抽風機,伸縮桿2上安裝有控制器18,控制器18為STC-9200風機控制器,STC-9200風機控制器為可編程控制器,控制器18內部的光電耦合電路和微機的輸入接口電路共同構成控制部分與現場控制的接口界面的輸入接口電路,通過輸入接口電路溫度傳感器9感知信號傳遞至控制器18內部的中央處理單元,中央處理單元將相應的控制信號通過由輸出數據寄存器、選通電路和中斷請求電路組成的輸出接口電路分別傳遞內部設有溫度輸入接口,通過輸出端口控制風機11。
該針灸快速溫熱裝置,風機11開啟,空氣被吸入,這樣盒體13內燃燒的艾草煙被帶進,通過熏蒸頭7進行熏蒸,醫生可以手持把手10進行移動,方便對不同的部位進行快速的熏蒸,通過熏蒸頭7下端均勻設有的出氣孔8,增加了皮膚的受熱面積,這樣就保證了皮膚快速而有效的被熏蒸,防止了局部受熱以及其他部位受涼,產生的煙霧則被風罩4吸收,當熏蒸頭7內的溫度低于設定值時,風機11停止工作,盒體13內的熱量增加,再次開啟時,熏蒸頭7內的溫度就會升高,達到更好的熏蒸效果。
盡管已經示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況下可以對這些實施例進行多種變化、修改、替換和變型,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