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醫療護理器械領域,特別涉及一種兩用型輪椅床。
背景技術:
目前,中國已進入老齡化社會,老人、患病的老人也越來越多,為了提高他們的生活質量,能讓患病的人,從病床上走出去,到戶外活動一下,這對病人康復或保持良好心態,無疑都是非常有幫助的。癱瘓病人由于自身不能動,長期臥床不會翻身,以至身上易長褥瘡,這樣就使病人更加雪上加霜、加重病情。癱瘓、重傷、昏迷等病人由于行動不便,需要特殊設計的產品來護理照顧。目前市場上只有功能相對單一的護理床,要想讓病人轉換場地卻要借助其他轉移床或者把病人搬到輪椅上,而要想在這些護理產品上給重癥病人更換褥墊、體下通風、緩解局部壓力就只能靠人工搬動病人來實現,實際操作起來很是麻煩。
公開于該背景技術部分的信息僅僅旨在增加對本發明的總體背景的理解,而不應當被視為承認或以任何形式暗示該信息構成已為本領域一般技術人員所公知的現有技術。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兩用型輪椅床,從而克服長期臥床病人參加戶外活動不便、翻身困難的缺點。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兩用型輪椅床,包括:底架;輪系機構,其包括前輪和后輪,所述前輪和后輪設于所述底架上;床板機構,其設于所述底架上,所述床板機構包括背板、座板和腿板,所述背板可轉動的設于所述座板連接,所述座板可轉動的設于所述腿板上;驅動機構,其與所述床板機構連接,以驅動所述背板、所述座板和所述腿板進行轉動;以及翻身機構,其包括兩塊翻身板以及與其一一對應設置的翻身板驅動機構,所述兩塊翻身板左右對稱設于所述底架上,所述翻身機構包括翻身推動桿、支撐板以及支撐輪,所述翻身推動桿一端設于所述底架上,另一端可活動的與所述支撐板連接,所述支撐板可活動的與所述翻身板連接,所述支撐輪設于所述翻身板底部,可移動的設于所述支撐板上表面。
優選地,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驅動機構包括:推動桿,其一端設于所述底架上,另一端與所述背板底部連接,以及聯動四桿機構,其包括第一連桿、第二連桿以及第三連桿,所述第一連桿一端與所述背板可活動的連接,另一端與所述第二連桿可活動的連接,所述第二連桿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三連桿一端可活動的連接,所述第三連桿的另一端與所述腿板可活動的連接。
優選地,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支撐板為呈三角形的空心柱結構。
優選地,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翻身板包括背翻身板、座翻身板和腿翻身板,所述背翻身板可活動的與所述座翻身板連接,所述座翻身板可活動的與所述腿翻身板連接。
優選地,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驅動機構與動力機構連接,所述動力機構與控制器連接,通過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動力機構工作,以控制所述驅動機構的工作。
優選地,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動力機構為電池或電機。
優選地,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前輪為萬向輪。
優選地,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翻身推動桿為電推動桿。
優選地,上述技術方案中,所述床架的邊緣設有護欄。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發明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本發明兩用型輪椅床,既可以作為床使用又可以變換形態作為輪椅使用,在輪椅床上設有翻身機構,無法自行翻身的病人使用時,通過驅動翻身推動桿的伸縮,帶動支撐板的轉動,支撐板上表面向中部傾斜,支撐板的轉動帶動翻身板的轉動,設于翻身板底部的支撐輪沿著支撐板傾斜的方向滑動。翻身板向中部傾斜,實現翻身的效果。本發明的兩用型輪椅床使用方便,使不能翻身的病人可以翻身活動身體,避免長期臥床對身體造成傷害。也可以實現床和輪椅之間的轉換,便于將長期臥床的病人帶出戶外參加戶外活動,有益于病人的身心健康。
(2)本發明兩用型輪椅床,通過聯動四桿機構驅動床和輪椅之間的相互轉換。聯動四桿機構由背板、腿板和三根連桿組成。通過推動桿驅動背板移動,背板的移動帶動聯動四桿機構的轉動,即可實現由床轉換成輪椅的狀態。本發明的輪椅床驅動結構簡單,只需一根推動桿即可實現床和輪椅之間狀態的轉換。
附圖說明
圖1是根據本發明的兩用型輪椅床處于床狀態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根據本發明的兩用型輪椅床處于輪椅狀態下的機構示意圖。
圖3是根據本發明的兩用型輪椅床中翻身機構的結構示意圖。
圖4是根據本發明的兩用型輪椅床中翻身機構另一角度的結構示意圖。
圖5是根據本發明的兩用型輪椅床中聯動四桿機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對本發明的具體實施方式進行詳細描述,但應當理解本發明的保護范圍并不受具體實施方式的限制。
除非另有其它明確表示,否則在整個說明書和權利要求書中,術語“包括”或其變換如“包含”或“包括有”等等將被理解為包括所陳述的元件或組成部分,而并未排除其它元件或其它組成部分。
如圖1至圖4所示,根據本發明具體實施方式的一種兩用型輪椅床,包括:底架1,底架1上設有輪系機構2和床板機構3,床板機構3上設有驅動機構4,驅動機構4與動力機構5連接(動力機構為電池或電機),動力機構5與控制器6連接,通過控制器6控制動力機構5工作,以控制驅動機構4的工作。通過驅動機構4驅動床板機構3實現床和輪椅之間的轉換,床板機構3上設有翻身機構7,通過翻身機構7可是患者躺在床上時能夠進行左右翻身。
更為具體的實施方式為,輪系機構2包括前輪21和后輪22,前輪為萬向輪,前輪21設于底架1的前端,后輪設于底架1的后端。床板機構3設于底架1上,床板機構3包括背板31、座板32和腿板33,背板31與座板32鉸接,座板32與腿板33鉸接設置。優選地,位于背板31左右兩側和上端的底架1上設有護欄11,護欄11可防止病人睡覺或是坐時掉落床下。腿板33出設有腳踏板34。腳踏板34可滑動的設于腿板33上。驅動機構4與背板31連接,以驅動背板31、座板32和腿板33進行轉動,實現床和輪椅之間的轉換。床板機構3上設有翻身機構7,翻身機構7包括兩塊翻身板71以及與其一一對應設置的翻身板驅動機構72,兩塊翻身板71左右對稱設于底架1上。每塊翻身板71包括背翻身板711、座翻身板712和腿翻身板713,背翻身板711可活動的與座翻身板712連接,座翻身板712可活動的與腿翻身板713連接。座翻身板712與翻身機構72連接,翻身機構72包括翻身推動桿721、支撐板722以及支撐輪723,優選地,翻身推動桿721為電推動桿,支撐板722為三角形的空心柱結構。翻身推動桿721一端設于底架1上,另一端可活動的與支撐板722下端鉸接,三角形支撐板722的內側邊緣與座翻身板712的內側面鉸接,支撐輪723設于座翻身板712底部,可移動的設于支撐板722上表面。驅動翻身推動桿721的伸縮,帶動支撐板722的轉動,支撐板722上表面向中部傾斜,支撐板722的轉動帶動座翻身板712的轉動,設于座翻身板712底部的支撐輪723沿著支撐板722傾斜的方向滑動。座翻身板712向中部傾斜,座翻身板712的翻動,帶動與其連接的背翻身板711和腿翻身板713一起轉動,實現翻身的效果。
優選地,如圖5所示,驅動機構4包括推動桿41和聯動四桿機構42。推動桿41為電推動桿,推動桿41一端設于底架1上,另一端與背板31底部連接。聯動四桿機構42包括第一連桿421、第二連桿422以及第三連桿423,第一連桿421一端與背板31鉸接,另一端與第二連桿422鉸接,第二連桿422的另一端與第三連桿423一端鉸接,第三連桿423的另一端與腿板33鉸接。背板31、腿板和33、第一連桿421、第二連桿422以及第三連桿423組成聯動四桿機構。推動桿41驅動背板31運動,背板31的運動帶動第一連桿421的轉動,第一連桿421的轉動帶動第二連桿422的轉動,第二連桿422帶動第三連桿轉動,第三連桿423的轉動帶動腿板33的運動。實現床和輪椅之間的相互轉換。只需一根推動桿即可實現床和輪椅之間狀態的轉換。
前述對本發明的具體示例性實施方案的描述是為了說明和例證的目的。這些描述并非想將本發明限定為所公開的精確形式,并且很顯然,根據上述教導,可以進行很多改變和變化。對示例性實施例進行選擇和描述的目的在于解釋本發明的特定原理及其實際應用,從而使得本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并利用本發明的各種不同的示例性實施方案以及各種不同的選擇和改變。本發明的范圍意在由權利要求書及其等同形式所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