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技術:
1、口腔健康監測是保持長期口腔健康的關鍵方面。目前,大部分口腔健康監測是經由通過口腔健康專業人員例如牙醫或保健員的檢查來完成的。然而,這些檢查通常限于僅使用鏡子的目視檢查,并且無法允許對所有口腔表面進行清晰成像。在光學和x射線成像領域中已經取得了改進,允許對用戶牙齒的更大部分進行成像。然而,許多當前的成像裝置具有需要高的技能度以有效地對患者的口腔進行成像的缺點。此外,目前的裝置通常操作耗時,并且不能被患者使用。因此,需要開發在降低所需技能水平的同時更有效地對患者口腔進行成像的改進的成像系統。
技術實現思路
1、本發明涉及用于對患者的口腔進行成像以監測口腔健康的裝置。
2、在一個方面中,用于口腔健康監測的裝置包括沿縱向軸線延伸的細長主體和聯接至細長主體的頭部。頭部具有基座部分,基座部分聯接至細長主體。頭部還具有從基座部分延伸的第一翼結構和第二翼結構。此外,頭部具有聯接至第一翼結構的第一圖像傳感器,第一圖像傳感器具有垂直于第一成像傳感器的成像表面的第一感測軸。頭部還具有聯接至第二翼結構的第二圖像傳感器,第二圖像傳感器具有垂直于第二成像傳感器的成像表面的第二感測軸。第一圖像傳感器的第一感測軸與第二圖像傳感器的第二感測軸相交。
3、在另一個方面中,用于口腔健康監測的裝置包括沿縱向軸線延伸的細長主體和聯接至細長主體的頭部。頭部具有基座部分,基座部分聯接至細長主體。頭部還具有從基座部分延伸的第一翼結構和第二翼結構。第一翼結構具有內表面,以及第二翼結構具有內表面。此外,頭部具有聯接至第一翼結構的第一圖像傳感器和聯接至第二翼結構的第二圖像傳感器。第一翼結構和第二翼結構的內表面是非平行的。
4、在又一個方面中,用于口腔健康監測的裝置包括沿縱向軸線延伸的細長主體和聯接至細長主體的頭部。頭部具有基座部分,基座部分聯接至細長主體。頭部還具有從基座部分延伸的第一翼結構和第二翼結構。第一翼結構和第二翼結構各自具有內表面。此外,頭部具有聯接至第一翼結構的第一圖像傳感器和聯接至第二翼結構的第二圖像傳感器。牙齒導件從基座部分延伸,牙齒導件被配置成接合用戶的牙齒并將基座部分相對用戶的牙齒分離。
1.一種口腔健康監測裝置,所述裝置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第一翼結構和所述第二翼結構各自具有內表面,所述第一翼結構和所述第二翼結構的所述內表面是非平行的。
3.根據權利要求1或權利要求2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頭部還包括從所述基座部分突出的牙齒導件,所述牙齒導件被配置成接合用戶的牙齒并將所述基座部分相對所述用戶的所述牙齒分離。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還包括中心平面,所述縱向軸線沿所述中心平面延伸,并且所述中心平面垂直于所述基座部分的前表面延伸。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第一翼結構和所述第二翼結構關于所述中心平面對稱。
6.根據權利要求4或權利要求5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頭部還包括從所述基座部分的所述前表面突出的牙齒導件,所述牙齒導件沿所述中心平面延伸。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牙齒導件關于所述中心平面對稱。
8.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第一翼結構垂直于所述縱向軸線延伸,以及所述第二翼結構以與所述縱向軸線成傾斜角度延伸。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第一翼結構和所述第二翼結構以及所述基座部分共同形成牙齒通道,所述牙齒通道具有u形形狀。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基座部分包括腔、形成所述腔的壁的牙齒導件。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第一圖像傳感器或所述第二圖像傳感器中的一者被安裝在所述腔內。
12.根據權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還包括罩套,所述罩套被配置成覆蓋所述頭部。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罩套包括第一翼延伸部和第二翼延伸部,所述第一翼延伸部和所述第二翼延伸部從所述第一翼結構和所述第二翼結構延伸。
14.一種口腔健康監測裝置,所述裝置包括:
15.根據權利要求14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第一圖像傳感器具有垂直于所述第一成像傳感器的成像表面的第一感測軸,以及所述第二圖像傳感器具有垂直于所述第二成像傳感器的成像表面的第二感測軸,所述第一圖像傳感器的所述第一感測軸與所述第二圖像傳感器的所述第二感測軸相交。
16.根據權利要求14或權利要求15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頭部還包括從所述基座部分突出的牙齒導件,所述牙齒導件被配置成接合用戶的牙齒并將所述基座部分相對所述用戶的所述牙齒分離。
17.根據權利要求14至16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還包括中心平面,所述縱向軸線沿所述中心平面延伸,并且所述中心平面垂直于所述基座部分的前表面延伸。
18.根據權利要求17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第一翼結構和所述第二翼結構關于所述中心平面對稱。
19.根據權利要求17或權利要求18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頭部還包括從所述基座部分的所述前表面突出的牙齒導件,所述牙齒導件沿所述中心平面延伸。
20.根據權利要求19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牙齒導件關于所述中心平面對稱。
21.根據權利要求14至17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第一翼結構垂直于所述縱向軸線延伸,以及所述第二翼結構以與所述縱向軸線成傾斜角度延伸。
22.根據權利要求14至21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第一翼結構和所述第二翼結構以及所述基座部分共同形成牙齒通道,所述牙齒通道具有u形形狀。
23.根據權利要求14至19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基座部分包括腔、形成所述腔的壁的牙齒導件。
24.根據權利要求23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第一圖像傳感器或所述第二圖像傳感器中的一者被安裝在所述腔內。
25.根據權利要求14至24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還包括罩套,所述罩套被配置成覆蓋所述頭部。
26.根據權利要求25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罩套包括第一翼延伸部和第二翼延伸部,所述第一翼延伸部和所述第二翼延伸部從所述第一翼結構和所述第二翼結構延伸。
27.一種口腔健康監測裝置,所述裝置包括:
28.根據權利要求27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第一翼結構和所述第二翼結構各自具有內表面,所述第一翼結構和所述第二翼結構的所述內表面是非平行的。
29.根據權利要求27或權利要求28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第一圖像傳感器具有垂直于所述第一成像傳感器的成像表面的第一感測軸,以及所述第二圖像傳感器具有垂直于所述第二成像傳感器的成像表面的第二感測軸,所述第一圖像傳感器的所述第一感測軸與所述第二圖像傳感器的所述第二感測軸相交。
30.根據權利要求27至29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還包括中心平面,所述縱向軸線沿所述中心平面延伸,并且所述中心平面垂直于所述基座部分的前表面延伸。
31.根據權利要求30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第一翼結構和所述第二翼結構關于所述中心平面對稱。
32.根據權利要求30或權利要求31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牙齒導件從所述基座部分的所述前表面突出,所述牙齒導件沿所述中心平面延伸。
33.根據權利要求32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牙齒導件關于所述中心平面對稱。
34.根據權利要求27至30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第一翼結構垂直于所述縱向軸線延伸,以及所述第二翼結構以與所述縱向軸線成傾斜角度延伸。
35.根據權利要求27至34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第一翼結構和所述第二翼結構以及所述基座部分共同形成牙齒通道,所述牙齒通道具有u形形狀。
36.根據權利要求27至32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基座部分包括腔、形成所述腔的壁的牙齒導件。
37.根據權利要求36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第一圖像傳感器或所述第二圖像傳感器中的一者被安裝在所述腔內。
38.根據權利要求27至37中任一項所述的裝置,還包括罩套,所述罩套被配置成覆蓋所述頭部。
39.根據權利要求38所述的裝置,其中所述罩套包括第一翼延伸部和第二翼延伸部,所述第一翼延伸部和所述第二翼延伸部從所述第一翼結構和所述第二翼結構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