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玩具車底盤架的制作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公開了一種玩具車底盤架,包括底盤架主體,所述底盤架主體上設置有第一圓形通孔,所述底盤架主體上還設置有條形發動機卡槽,所述底盤架主體的左右兩側設置有保護板,所述保護板上設置有第二圓形通孔,所述保護板上設置有固定件,所述固定件由兩片固定片組成,所述固定片上設置有第三圓形通孔。該玩具車底盤架將發動機設置在了底盤的中間,并且設置有了專用的卡槽和通孔使發動機足夠牢固。還設置了固定件使整個底盤與車身及其它部件更加完美的結合在一起,整個底盤組裝方便、快捷。
【專利說明】一種玩具車底盤架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玩具車底盤架。
【背景技術】
[0002]玩具車是兒童尤其是男童最喜歡的玩具之一,而玩具車底盤架又是玩具車各個部件中最重要、最不可或缺的部分,總結現今市場上的玩具車底盤架大多有以下三個缺點:一、發動裝置置于底盤架的一端上,造成整車的重心不平衡,平衡性差,在行駛過程中容易翻車;二、整個車底盤的零件較為零散,組裝起來較為復雜,不夠方便、快捷。三、底盤不夠牢固,與車身及其它部件的牢固度不夠,撞擊的時候易損壞。
【發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主要是解決現有技術所存在的技術問題,從而提供一種行駛平衡、不易翻車、組裝方便、快捷、牢固的玩具車底盤架。
[0004]本實用新型的上述技術問題主要是通過下述技術方案得以解決的:包括底盤架主體,所述底盤架主體上設置有第一圓形通孔,所述底盤架主體上還設置有條形發動機卡槽,所述底盤架主體的左右兩側設置有保護板,所述保護板上設置有第二圓形通孔,所述保護板上設置有固定件,所述固定件由兩片固定片組成,所述固定片上設置有第三圓形通孔。
[0005]作為優選,所述保護板之間設置有條形木板。
[0006]作為優選,所述固定片為正方形,所述兩片固定片之間的夾角呈120度。
[0007]作為優選,所述條形發動機卡槽呈圓弧狀。
[0008]作為優選,所述底盤架主體的外側呈圓弧形,所述底盤架主體的外側邊緣設置有一個以上的U型凹槽。
[0009]本實用新型的玩具車底盤架的有益效果是:該玩具車底盤架將發動機設置在了底盤的中間,并且設置有了專用的卡槽和通孔使發動機足夠牢固。還設置了固定件使整個底盤與車身及其它部件更加完美的結合在一起,整個底盤組裝方便、快捷。
【專利附圖】
【附圖說明】
[0010]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它的附圖。
[0011]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玩具車底盤架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2]下面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進行詳細闡述,以使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和特征能更易于被本領域技術人員理解,從而對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做出更為清楚明確的界定。
[0013]如圖1所示,一種玩具車底盤架,包括底盤架主體I,所述底盤架主體I上設置有第一圓形通孔2,所述底盤架主體I上還設置有條形發動機卡槽3,所述底盤架主體I的左右兩側設置有保護板4,所述保護板4上設置有第二圓形通孔5,所述保護板4上設置有固定件6,所述固定件6由兩片固定片7組成,所述固定片7上設置有第三圓形通孔8。
[0014]所述保護板4之間設置有條形木板9。所述固定片7為正方形,所述兩片固定片7之間的夾角呈120度。所述條形發動機卡槽3呈圓弧狀。所述底盤架主體I的外側呈圓弧形,所述底盤架主體I的外側邊緣設置有一個以上的U型凹槽10。
[0015]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經過創造性勞動想到的變化或替換,都應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因此,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應該以權利要求書所限定的保護范圍為準。
【權利要求】
1.一種玩具車底盤架,其特征在于:包括底盤架主體,所述底盤架主體上設置有第一圓形通孔,所述底盤架主體上還設置有條形發動機卡槽,所述底盤架主體的左右兩側設置有保護板,所述保護板上設置有第二圓形通孔,所述保護板上設置有固定件,所述固定件由兩片固定片組成,所述固定片上設置有第三圓形通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玩具車底盤架,其特征在于:所述保護板之間設置有條形木板。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玩具車底盤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片為正方形,所述兩片固定片之間的夾角呈120度。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玩具車底盤架,其特征在于:所述條形發動機卡槽呈圓弧狀。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玩具車底盤架,其特征在于:所述底盤架主體的外側呈圓弧形,所述底盤架主體的外側邊緣設置有一個以上的U型凹槽。
【文檔編號】A63H17/26GK203634821SQ201320854739
【公開日】2014年6月11日 申請日期:2013年12月24日 優先權日:2013年12月24日
【發明者】華國洋 申請人:華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