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飛行影院裝置,包括VR眼鏡、動感平臺、音頻系統、視頻系統、控制系統、特效系統及監控系統,所述動感平臺上設有至少一個站立式觀影臺位,站立式觀影臺位包括可支撐腳部的運動踏板,置于運動踏板底部的六自由度運動機構,以及設置于運動踏板上的護欄,護欄上設有可供觀眾握持的扶手部;所述六自由度運動機構、音頻系統、視頻系統、特效系統和監控系統均與控制系統相連,其特征在于,所述VR眼鏡包括眼鏡本體,所述眼鏡本體具有兩耳罩,以及連接兩耳罩的支架,所述支架上具有顯示裝置,所述VR眼鏡還包括第一頭帶和第二頭帶,所述第一頭帶的相對兩端和第二頭帶的相對兩端均分別連接兩所述耳罩,當用戶穿戴所述眼鏡本體時,所述第一頭帶和第二頭帶用于將所述眼鏡本體掛載于用戶頭部;所述顯示裝置與視頻系統信號連接;所述耳罩內設有音頻輸出裝置,所述音頻輸出裝置與音頻系統信號連接;所述VR眼鏡還包括腦電波采集組件,所述腦電波采集組件包括采集電極,以及與所述采集電極電連接的處理中控裝置,所述處理中控裝置設置于眼鏡本體、第一頭帶或第二頭帶,所述采集電極包括設置于所述第一頭帶的第一電極和第二電極,所述第一電極用于采集大腦左中央區的腦電信號,所述第二電極用于采集大腦右中央區的腦電信號;所述采集電極還包括設置于第二頭帶的第三電極和第四電極,所述第三電極用于采集大腦左枕區的腦電信號,所述第四電極用于采集大腦右枕區的腦電信號;所述采集電極用以從用戶頭部采集信號,所述處理中控裝置用于將所述采集電極采集到的信號處理后發送至監控系統;所述運動踏板的底部還設有振動機構,所述振動機構與控制系統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飛行影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特效系統包括第一特效裝置、第二特效裝置,所述第一特效裝置包括設置于站立式觀影臺位上的冷風裝置和/或熱風裝置;所述第二特效裝置包括煙霧裝置、泡泡裝置、雪花裝置、激光裝置、吹風裝置、氣味裝置、噴水裝置中至少一種。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飛行影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站立式觀影平臺上設有監控攝像頭,所述監控攝像頭與監控系統信號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飛行影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VR眼鏡上包括無線通訊模塊,所述無線通訊模塊用于和控制系統、監控系統無線信號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飛行影院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六自由度運動機構采用電氣驅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