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涉及一種打擊裝置,特別是一種立式打擊裝置。
背景技術:
1、目前打擊柱一般分為落地式打擊柱和吊裝式打擊柱,其中落地式打擊柱的結構如中國專利庫公開的一種落地式充氣打擊柱(申請號:202022418470.3),包括充氣式拳擊袋本體、底板以及開設在充氣式拳擊袋本體底部的第一充氣孔,所述充氣式拳擊袋本體底部固定連接有固定板,所述底板和固定板之間設置有起到支撐作用的連接桿,所述底板頂部固定連接有注水氣囊,所述注水氣囊頂部開設有圓孔,所述注水氣囊內側壁之間固定連接有圓筒,所述圓筒和圓孔同軸設置,所述注水氣囊外側壁設置有用于固定注水氣囊的支撐氣囊,所述注水氣囊頂部開設有注水孔。
2、在上述打擊柱中,充氣式拳擊袋本體利用固定在其底部的連接板與連接桿連接,且連接桿與底板固連,整體零部件較多,且組裝步驟也較為繁瑣。
技術實現思路
1、本實用新型的目的是針對現有的技術存在上述問題,提出了一種結構簡單的立式打擊裝置。
2、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可通過下列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立式打擊裝置,包括底座和豎直設置且充氣狀態下呈柱狀的打擊充氣氣囊,其特征在于,底座包括充氣狀態下均呈環形的外充氣氣囊和內充氣氣囊,內充氣氣囊處于外充氣氣囊內側且兩者軸線平行設置;內充氣氣囊上端和外充氣氣囊上端通過上層面料連接,內充氣氣囊下端和外充氣氣囊下端通過下層面料連接,內充氣氣囊、外充氣氣囊、上層面料和下層面料四者之間形成一呈環狀的封閉水腔,且封閉水腔利用安裝在上層面料上的進水嘴連通外部;打擊充氣氣囊下端的形狀和尺寸均與內充氣氣囊內孔匹配,打擊充氣氣囊下端穿過內充氣氣囊并與下層面料抵壓固連,且上層面料上具有供打擊充氣氣囊下端穿過的中心孔。
3、打擊充氣氣囊的下端直接固連下層面料,并通過膨脹后的內充氣氣囊來穩定支撐打擊充氣氣囊,在確保本打擊裝置穩定運行前提下,又可簡化連接,具有結構簡單、組裝方便等優點。
4、在上述的立式打擊裝置中,在內充氣氣囊和外充氣氣囊均充滿氣后,上層面料呈水平設置并同時抵壓在外充氣氣囊和內充氣氣囊的頂部,便于設計、組裝。
5、在上述的立式打擊裝置中,上層面料的外側向下彎折形成外擋環,外擋環的形狀和尺寸均與外充氣氣囊的上端外側面匹配且兩者貼靠固定在一起。
6、在上述的立式打擊裝置中,上層面料的內側向下彎折形成內擋環,內擋環的內孔為上述的中心孔,內擋環的形狀和尺寸均與內充氣氣囊的上端內側面匹配且兩者貼靠固定在一起。
7、在內擋環和外擋環配合下,有效增加上層面料與外充氣氣囊和內充氣氣囊的接觸面積,使底座結構更加牢固、穩定。
8、在上述的立式打擊裝置中,充滿氣后的內充氣氣囊和外充氣氣囊的豎直截面均呈圓弧形,以進一步增加上層面料與外充氣氣囊和內充氣氣囊的接觸面積。
9、在上述的立式打擊裝置中,打擊充氣氣囊的充氣嘴設置在打擊充氣氣囊的頂部位置,利于充氣或灌水。
10、在上述的立式打擊裝置中,內充氣氣囊的充氣嘴設置在內充氣氣囊的內側。使用時,先充內充氣氣囊,在充打擊充氣氣囊,且將內充氣氣囊的充氣嘴隱藏在內充氣氣囊內側,可有效避免其受外部干擾,確保內充氣氣囊始終支撐打擊充氣氣囊,增加打擊裝置的運行穩定性。
11、在上述的立式打擊裝置中,在充氣狀態下,打擊充氣氣囊的外側壁與內充氣氣囊接觸,使打擊充氣氣囊受到更加穩定地支撐。
12、在上述的立式打擊裝置中,打擊充氣氣囊外還套接有踢腿充氣氣囊,且踢腿充氣氣囊抵壓在底座頂面上。增設踢腿充氣氣囊,以增加打擊裝置可玩性。
13、在上述的立式打擊裝置中,下層面料將內充氣氣囊的下端口封閉,以對打擊充氣氣囊下端進行保護,降低被刺穿風險。
14、與現有技術相比,本立式打擊裝置具有以下優點:
15、1、打擊充氣氣囊的下端直接固連下層面料,并通過膨脹后的內充氣氣囊來穩定支撐打擊充氣氣囊,在確保本打擊裝置穩定運行前提下,又可簡化連接,具有結構簡單、組裝方便等優點。
16、2、將內充氣氣囊的充氣嘴隱藏在內充氣氣囊內側,可有效避免其受外部干擾,確保內充氣氣囊始終支撐打擊充氣氣囊,增加打擊裝置的運行穩定性。
17、3、下層面料將內充氣氣囊的下端口封閉,以對打擊充氣氣囊下端進行保護,降低被刺穿風險。
1.一種立式打擊裝置,包括底座和豎直設置且充氣狀態下呈柱狀的打擊充氣氣囊(1),其特征在于,底座包括充氣狀態下均呈環形的外充氣氣囊(2)和內充氣氣囊(3),內充氣氣囊(3)處于外充氣氣囊(2)內側且兩者軸線平行設置;內充氣氣囊(3)上端和外充氣氣囊(2)上端通過上層面料(4)連接,內充氣氣囊(3)下端和外充氣氣囊(2)下端通過下層面料(5)連接,內充氣氣囊(3)、外充氣氣囊(2)、上層面料(4)和下層面料(5)四者之間形成一呈環狀的封閉水腔(6),且封閉水腔(6)利用安裝在上層面料(4)上的進水嘴(7)連通外部;打擊充氣氣囊(1)下端的形狀和尺寸均與內充氣氣囊(3)內孔匹配,打擊充氣氣囊(1)下端穿過內充氣氣囊(3)并與下層面料(5)抵壓固連,且上層面料(4)上具有供打擊充氣氣囊(1)下端穿過的中心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立式打擊裝置,其特征在于,在內充氣氣囊(3)和外充氣氣囊(2)均充滿氣后,上層面料(4)呈水平設置并同時抵壓在外充氣氣囊(2)和內充氣氣囊(3)的頂部。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立式打擊裝置,其特征在于,上層面料(4)的外側向下彎折形成外擋環(4a),外擋環(4a)的形狀和尺寸均與外充氣氣囊(2)的上端外側面匹配且兩者貼靠固定在一起。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立式打擊裝置,其特征在于,上層面料(4)的內側向下彎折形成內擋環,內擋環的內孔為上述的中心孔,內擋環的形狀和尺寸均與內充氣氣囊(3)的上端內側面匹配且兩者貼靠固定在一起。
5.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立式打擊裝置,其特征在于,充滿氣后的內充氣氣囊(3)和外充氣氣囊(2)的豎直截面均呈圓弧形。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立式打擊裝置,其特征在于,打擊充氣氣囊(1)的充氣嘴(8)設置在打擊充氣氣囊(1)的頂部位置。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立式打擊裝置,其特征在于,內充氣氣囊(3)的充氣嘴(8)設置在內充氣氣囊(3)的內側。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立式打擊裝置,其特征在于,在充氣狀態下,打擊充氣氣囊(1)的外側壁與內充氣氣囊(3)接觸。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立式打擊裝置,其特征在于,打擊充氣氣囊(1)外還套接有踢腿充氣氣囊(9),且踢腿充氣氣囊(9)抵壓在底座頂面上。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立式打擊裝置,其特征在于,下層面料(5)將內充氣氣囊(3)的下端口封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