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運動器材,具體涉及一種推動式的健康娛樂器材。
背景技術:
1、隨著移動互聯網的迅猛發展,各類電子產品如智能手機、平板電腦等已深度融入人們的日常生活。對于3-12歲的少年兒童而言,這些電子產品不僅是娛樂工具,也逐漸成為學習和社交的重要媒介。然而,由于兒童的自控能力相對較弱,且缺乏足夠的引導,過度使用電子產品的現象日益普遍。
2、從身體健康方面來看,長時間盯著電子屏幕,會導致兒童視力下降,近視發生率不斷攀升。同時,久坐不動的電子娛樂方式,減少了兒童的身體活動量,使得肥胖、肌肉發育不良等問題愈發突出。此外,電子產品產生的藍光還會干擾兒童的睡眠節律,影響睡眠質量,進而對其生長發育和免疫系統產生負面影響。
3、在注意力培養方面,電子產品中的各類信息往往以快速、多變的形式呈現,容易使兒童養成注意力分散、難以專注的習慣。與傳統的閱讀、游戲等活動相比,電子娛樂缺乏深度和連貫性,不利于兒童深度思考和專注力的培養。
4、在協調能力發展上,依賴電子產品的娛樂方式,如簡單的觸屏游戲等,主要鍛煉的是手指的精細動作,而對兒童整體身體的協調性、空間感知能力以及肢體的配合能力鍛煉不足。相比之下,戶外運動和傳統的實體游戲能夠更全面地促進兒童身體各部位的協調發展。
5、在運動能力提升方面,電子產品的普及使得兒童參與戶外運動的時間大幅減少。而適當的運動不僅有助于增強體質,還能促進兒童骨骼、肌肉的發育,提升心肺功能等。缺乏運動能力的培養,會對兒童的身體綜合素質和未來發展產生不利影響。
6、目前市場上針對兒童的娛樂設施,除操作簡單外,還存在功能單一、缺乏趣味性和挑戰性等問題。許多娛樂設施僅側重于某一方面的娛樂功能,如單純的滑梯、秋千等,無法同時滿足兒童娛樂和健身的多樣化需求。同時,這些設施在設計上往往未能充分考慮兒童的年齡特點和個體差異,難以激發兒童持續參與的興趣和熱情。
7、綜上所述,開發一種能夠吸引兒童主動參與、兼具娛樂性和健身性、滿足多樣化需求的新型運動器材具有迫切的現實需求和重要的社會意義。
技術實現思路
1、本發明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問題,提供一種推動式的健康娛樂器材。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2、一種推動式的健康娛樂器材,包括器材主體,所述器材主體包括控圈器、滾圈、伸縮連桿組件,所述控圈器上設有滑槽,所述滑槽為弧形,所述滑槽與滾圈相配合,所述滾圈與控圈器通過滑槽轉動連接,所述伸縮連桿組件設置在控圈器上,所述器材主體上設有緊固螺栓,所述伸縮連桿組件通過第一緊固螺栓與控制器固定。
3、作為改進,所述伸縮連桿組件包括第一連桿、第二連桿,所述第一連桿末端設有錯位器,所述錯位器上設有第一插槽,所述第二連桿通過第一插槽與錯位器套接,所述第二連桿通過第二緊固螺栓與錯位器固定。
4、作為改進,所述控制器上設有第二插槽,所述第一連桿通過第二插槽套接在控圈器上,所述第一連桿通過第二緊固螺栓與控圈器固定。
5、作為改進,所述第二連桿末端設有手握把。
6、作為改進,所述控圈器在滾圈一側設有開口。
7、作為改進,在所述控圈器上滑槽兩側設有均勻設有若干滾輪,所述滾輪上設旋轉軸,所述滾輪通過旋轉軸與控圈器轉動連接。
8、作為改進,所述控圈器一側設有弧槽,所述弧槽寬度大于滾圈的寬度,所述弧槽上套接有插塊,所述插塊用于取下滾圈。
9、本發明的優點在于:
10、1.本發明集娛樂與健身于一體,相比傳統簡單娛樂設施,能有效提高兒童的集中力、協調力和運動能力,還具有放松減壓的效果。
11、2.本發明伸縮連桿組件可調節長度,滾圈的大小可進行更換,適應不同身高和年齡的兒童,通用性強。
12、3.本發明款式多樣,帶有開口的款式為熟練使用者提供了更高難度的玩法,滿足不同水平使用者的需求,帶有滾輪的款式轉動時摩擦力減小,運動更加靈活。
1.一種推動式的健康娛樂器材,其特征在于,包括器材主體(1),所述器材主體(1)包括控圈器(2)、滾圈(3)、伸縮連桿組件,所述控圈器(2)上設有滑槽(4),所述滑槽(4)為弧形,所述滑槽(4)與滾圈(3)相配合,所述滾圈(3)與控圈器(2)通過滑槽(4)轉動連接,所述伸縮連桿組件設置在控圈器(2)上,所述器材主體(1)上設有緊固螺栓,所述伸縮連桿組件通過第一緊固螺栓(5)與控制器固定。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推動式的健康娛樂器材,其特征在于,所述伸縮連桿組件包括第一連桿(6)、第二連桿(7),所述第一連桿(6)末端設有錯位器(8),所述錯位器(8)上設有第一插槽(9),所述第二連桿(7)通過第一插槽(9)與錯位器(8)套接,所述第二連桿(7)通過第二緊固螺栓(10)與錯位器(8)固定。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推動式的健康娛樂器材,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器上設有第二插槽(11),所述第一連桿(6)通過第二插槽(11)套接在控圈器(2)上,所述第一連桿(6)通過第二緊固螺栓(10)與控圈器(2)固定。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推動式的健康娛樂器材,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連桿(7)末端設有手握把(12)。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推動式的健康娛樂器材,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圈器(2)在滾圈(3)一側設有開口(13)。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推動式的健康娛樂器材,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控圈器(2)上滑槽(4)兩側設有均勻設有若干滾輪(14),所述滾輪(14)上設有旋轉軸(15),所述滾輪(14)通過旋轉軸(15)與控圈器(2)轉動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推動式的健康娛樂器材,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圈器(2)一側設有弧槽(16),所述弧槽(16)寬度大于滾圈(3)的寬度,所述弧槽(16)上套接有插塊(17),所述插塊(17)用于取下滾圈(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