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木材加工設備領域,更具體的說,它涉及一種切割機上的定位裝置。
背景技術:
在加工家具的時候,需要經木材進行截取,現有的大部分是通過鋸床對木材的截取,在進行木材截取的時候,需要人按著木材,然后刀具對木材進行切割,由于是人工操作,木材在刀具的作用下會發生晃動,從而對木材截取不規整。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能夠對木材進行固定的切割機。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術方案:一種切割機上的定位裝置,包括機體,所述機體設有導料槽與支撐架,所述導料槽包括出料端與進料端,所述支撐架上設有與導料槽對應的刀具,所述刀具與支撐架之間設有推動氣缸,所述推動氣缸的一端與支撐架連接,另一端與刀具連接,所述支撐架設有進料端與出料端,所述導料槽內設有用于推動木板的上料板,所述機體上設有用于安裝上料板的支撐座,所述支撐座包括驅動電機,安裝座、齒條與導向桿,所述齒條與導向桿呈平行設置在導料槽的兩側,所述驅動電機上設有與齒條嚙合的齒輪,所述驅動電機安裝在安裝座,所述上料板的一端與安裝座連接,另一端與導桿滑動連接;所述機體靠近進料端處設有定位裝置,所述定位裝置包括兩組定位氣缸與定位板,所述兩組定位氣缸分別設置在進料端處的左右兩側,所述定位板與定位氣缸連接,所述定位板上設有導向塊,所述機體上設有與導向塊配合的導向槽,所述導料槽上設有傳感器,所述傳感器用于控制定位氣缸與推動氣缸。
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在對木材進行截取的時候,將木料放到導料槽內,驅動電機驅動齒輪,齒輪在齒條上移動,能夠使得安裝座在齒條上移動,從而使得上料板在導料槽內移動,木材在上料板的推動下在導料槽內移動,當木材穿過進料端與出料端的時候,到達傳感器的位置,傳感器控制兩定位氣缸移動,定位氣缸推動定位板移動,能夠將木材夾在定位板之間,然后控制推動氣缸推動刀具,刀具對木材進行切割,在加工木材的時候,能夠防止木材發生晃動,在木材切割完成的時候,齒輪反轉,能夠帶動送料板復位。
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所述安裝座呈L型設置,所述安裝座由豎板與水平板組成,且豎板與水平板之間垂直連接,所述驅動電機安裝在豎板上,所述驅動電機與水平板之間形成與齒條配合的通道。
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能夠起到將上料板固定在齒條上,防止齒條與上料板發生分離。
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所述定位板相對于定位氣缸的另一面的端面呈弧形設置。
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在能夠起到對木材的上下定位,進一步的對木材進行固定。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切割機上的定位裝置的結構示意圖一;
圖2為圖1的A部結構示意圖。
圖中: 1、機體;2、導料槽;3、上料板;4、驅動電機;5、安裝座;6、齒條;7、導向桿;8、齒輪;9、導向塊;10、支撐架;11、推動氣缸;12、定位氣缸;13、定位板;14、導向槽。
具體實施方式
參照圖1至圖2所示,本案例實施的一種切割機上的定位裝置,包括機體1,所述機體1設有導料槽2與支撐架10,所述導料槽2包括出料端與進料端,所述支撐架10上設有與導料槽2對應的刀具,所述刀具與支撐架10之間設有推動氣缸11,所述推動氣缸11的一端與支撐架10連接,另一端與刀具連接,所述支撐架10設有進料端與出料端,所述導料槽2內設有用于推動木板的上料板3,所述機體1上設有用于安裝上料板3的支撐座,所述支撐座包括驅動電機4,安裝座5、齒條6與導向桿7,所述齒條6與導向桿7呈平行設置在導料槽2的兩側,所述驅動電機4上設有與齒條6嚙合的齒輪8,所述驅動電機4安裝在安裝座5,所述上料板3的一端與安裝座5連接,另一端與導桿滑動連接;
所述機體靠近進料端處設有定位裝置,所述定位裝置包括兩組定位氣缸12與定位板13,所述兩組定位氣缸12分別設置在進料端處的左右兩側,所述定位板13與定位氣缸12連接,所述定位板13上設有導向塊9,所述機體1上設有與導向塊9配合的導向槽14,所述導料槽2上設有傳感器,所述傳感器用于控制定位氣缸12與推動氣缸11;
所述安裝座5呈L型設置,所述安裝座5由豎板與水平板組成,且豎板與水平板之間垂直連接,所述驅動電機4安裝在豎板上,所述驅動電機4與水平板之間形成與齒條6配合的通道,所述定位板13相對于定位氣缸12的另一面的端面呈弧形設置。
在對木材進行截取的時候,將木料放到導料槽2內,驅動電機4驅動齒輪8,齒輪8在齒條6上移動,能夠使得安裝座5在齒條6上移動,從而使得上料板3在導料槽2內移動,木材在上料板3的推動下在導料槽2內移動,當木材穿過進料端與出料端的時候,到達傳感器的位置,傳感器控制兩定位氣缸12移動,定位氣缸12推動定位板13移動,能夠將木材夾在定位板13之間,然后控制推動氣缸11推動刀具,刀具對木材進行切割,在加工木材的時候,能夠防止木材發生晃動,在木材切割完成的時候,齒輪8反轉,能夠帶動送料板復位。
以上所述的實施例只是本實用新型的一種較佳的方案,并非對本實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在不超出權利要求所記載的技術方案的前提下還有其它的變體及改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