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復合紡織漿料,其特征在于,包括聚乙二醇修飾動物膠2份至3份、陽離子淀粉20份至30份、醋酸酯淀粉20份至25份、磷酸酯淀粉15份至20份、20%至35%鹽酸2份至3份、環氧氯丙烷0.5份至1份、氫氧化鈉1份至2份、無水硫酸鈉8份至16份、碳酸鈉1份至3份、醋酸乙烯5份至10份、羥乙基纖維素 1份至 2 份、離子水8份至10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紡織漿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固體丙烯酸酯10份至15份;其中,所述固體丙烯酸酯由、丙烯酸丁酯、丙烯腈、丙烯酸、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甲基丙烯酸甲酯和丙烯酰胺在正十二硫醇作為鏈轉移劑的條件下制成。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紡織漿料,其特征在于,所述聚乙二醇修飾動物膠為聚乙二醇修飾的明膠、骨膠、皮膠或魚膠中的至少一種。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紡織漿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助劑;所述助劑包括:活性炭0.2份至0.3份、高嶺土粘土0.2份至0.3份、羧甲基纖維素0.2份至0.3份、聚丙烯酸鈉0.4份至0.6份、甲酞胺0.3份至0.6份、木質素磺酸鈉0.2份至0.5份。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紡織漿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引發劑包括硝酸亞鐵銨0.2份、亞硫酸氫鈉0.2份、過硫酸銨0.1份、硝酸鈰銨0.3份、過硫酸鈉0.1份或硫代硫酸鈉0.1份中的至少一種。
6.一種復合紡織漿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S1:將20%至35%鹽酸2份至3份溶解稀釋,逐步加入陽離子淀粉20份至30份、醋酸酯淀粉20份至25份以及磷酸酯淀粉15份至20份,攪拌升溫至45°C至58°C,恒溫1小時至2小時終止反應,調節PH值至7.5至8.5,得到淀粉溶液;
S2:將氫氧化鈉1份至2份、無水硫酸鈉8份至16份、碳酸鈉1份至3份、醋酸乙烯5份至10份分別加入上述淀粉溶液中均勻攪拌3分鐘至5分鐘得到混合溶液;
S3:將聚乙二醇修飾動物膠2份至3份、環氧氯丙烷0.5份至1份逐步加入上述混合溶液中;
S4:最后加入羥乙基纖維素 1份至 2 份、離子水8份至10份分別加入上述混合溶液中,均勻攪拌,恒溫35°C至40°C,并保持3分鐘至5分鐘后即得復合漿料。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復合紡織漿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以下步驟:
S11: 還包括固體丙烯酸酯10份至15份;其中,所述固體丙烯酸酯由、丙烯酸丁酯、丙烯腈、丙烯酸、丙烯酸甲酯、甲基丙烯酸、甲基丙烯酸甲酯和丙烯酰胺在正十二硫醇作為鏈轉移劑的條件下制成。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復合紡織漿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以下步驟:
S12: 添加助劑;所述助劑包括:活性炭0.2份至0.3份、高嶺土粘土0.2份至0.3份、羧甲基纖維素0.2份至0.3份、聚丙烯酸鈉0.4份至0.6份、甲酞胺0.3份至0.6份、木質素磺酸鈉0.2份至0.5份。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復合紡織漿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以下步驟
S13:添加引發劑,所述引發劑包括硝酸亞鐵銨0.2份、亞硫酸氫鈉0.2份、過硫酸銨0.1份、硝酸鈰銨0.3份、過硫酸鈉0.1份或硫代硫酸鈉0.1份中的至少一種。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復合紡織漿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聚乙二醇修飾動物膠為聚乙二醇修飾的明膠、骨膠、皮膠或魚膠中的至少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