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的是鋪設地面磚裝置技術領域,具體的說是一種自動鋪設地面磚的機械裝置。
背景技術: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在進行房屋裝潢的時候,基本上都是采用地面磚鋪地,不但美觀、經濟實惠,而且易于打掃和清理,無論是店鋪、餐館、還是自己居住的房子,很受人們的歡迎。
在目前,鋪設地面磚依靠的主要是人工鋪設,這樣會浪費大量的人力,在鋪設的過程中,地面磚之間的間距要求在2mm以內,需要不停地比對校準,在鋪設地面磚之前還要將底部的水泥攤平,鋪設之后還要不停地敲打地面磚的四角,這樣的要求不僅導致人力的鋪設效率大大下降,還會有可能造成地面磚的損壞。
技術實現要素: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針對現有技術的缺陷和不足,提供了一種自動鋪設地面磚的機械裝置,實現自動鋪設地面磚功能,通過攝像頭、防螺儀傳感器和超聲波傳感器,可以提高地面磚的鋪設精度,保證質量,減少工作強度,降低成本,受力輪上設置毛制輪胎外套,有效避免對地面磚的損害,減少經濟損失。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的技術方案是:一種自動鋪設地面磚的機械裝置,包含裝置本體,所述裝置本體的上端設置有數個輔助照明燈,所述裝置本體的中上端設置有云臺移動平面,所述云臺移動平面的上端內部設置有數個電機,所述云臺移動平面的一端和中間設置有攝像頭,所述裝置本體的一端底部設置有驅動輪一和驅動輪二,所述驅動輪一、驅動輪二與電機電性連接,所述驅動輪一通過履帶與驅動輪二連接,所述裝置本體的另一端底部設置有受力輪,所述云臺移動平面的另一端設置有伸縮桿和超聲波傳感器,所述伸縮桿的底部設置有陀螺儀傳感器,所述陀螺儀傳感器的底部設置有云臺,所述云臺與電機連接,所述云臺的底部均勻設置有數個吸盤。
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善,所述受力輪的外部設置有毛制輪胎外套。
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善,所述驅動輪一的一側設置有抹平擋板。
作為本發明的進一步改善,所述輔助照明燈采用LED燈。
本發明的有益效果為:結構簡單,操作簡便,可實現全自動鋪設地面磚功能,通過攝像頭、陀螺儀傳感器和超聲波傳感器,可以提高地面磚的鋪設精度,保證質量,減少工作強度,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受力輪上設置毛制輪胎外套,有效避免對地面磚的損害,減少經濟損失。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中1.輔助照明燈、2.攝像頭、3.云臺移動平面、4.抹平擋板、5.驅動輪一、6.履帶、7.受力輪、8.毛制輪胎外套、9.吸盤、10.云臺、11.陀螺儀傳感器、12.伸縮桿、13.超聲波傳感器、14.裝置本體、15.電機、16.驅動輪二。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發明的目的、技術方案及優點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結合附圖及具體實施方式,對本發明進行進一步詳細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具體實施方式僅用以解釋本發明,并不用于限定本發明。
參看圖1,本具體實施方式采用以下技術方案:包含裝置本體14,所述裝置本體14的上端設置有兩個個輔助照明燈1,所述輔助照明燈1采用LED燈,用于照明,節能;所述裝置本體14的中上端設置有云臺移動平面3,所述云臺移動平面3的上端內部設置有兩個電機15,所述云臺移動平面3的左端和中間設置有攝像頭2,用于檢測地面磚是否鋪設整齊;所述裝置本體14的左端底部設置有驅動輪一5和驅動輪二16,所述驅動輪一5、驅動輪二16與電機15電性連接,所述驅動輪一5通過履帶6與驅動輪二16連接,所述驅動輪一5的一側設置有抹平擋板4,電機15帶動驅動輪轉動;所述裝置本體14的右端底部設置有受力輪7,所述受力輪7的外部設置有毛制輪胎外套8,可以保護新鋪設好的地面磚,避免壓壞;所述云臺移動平面3的右端設置有伸縮桿12和超聲波傳感器13,超聲波傳感器13用于檢測地面磚與地面之間的距離;所述伸縮桿12的底部設置有陀螺儀傳感器11,用于檢測地面磚是否與地面平行;所述陀螺儀傳感器11的底部設置有云臺10,所述云臺10與電機15電性連接,電機15帶動云臺10可以大范圍的旋轉,自由調節地面磚的位置;所述云臺10的底部均勻設置有四個吸盤,由于吸附地面磚。
本具體實施方式的工作原理:通過吸盤9吸住地面磚,電機15帶動驅動輪一5、驅動輪二16和云臺10工作,驅動輪移動位置,云臺10轉動,通過攝像頭2、超聲波傳感器13、陀螺儀傳感器11確認地面磚的精確位置,通過伸縮桿12的上升和下降完成地面磚的鋪設,驅動輪向前轉動從而帶動受力輪7將地面磚壓實。
本具體實施方式的優點:實現自動鋪設地面磚功能,通過攝像頭、陀螺儀傳感器和超聲波傳感器,可以提高地面磚的鋪設精度,保證質量,減少工作強度,降低成本,受力輪上設置毛制輪胎外套,有效避免對地面磚的損害,減少經濟損失。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發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發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發明。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發明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發明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