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生態墻體結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生態墻體結構包括連接桿和多個基體;
所述基體包括斜壁、第一支撐壁和第二支撐壁;
所述第一支撐壁與所述第二支撐壁的尺寸相同;
所述第一支撐壁與所述第二支撐壁的一端相互垂直連接,所述第一支撐壁與所述第二支撐壁的另一端分別與所述斜壁的兩端連接;
所述斜壁、所述第一支撐壁以及所述第二支撐壁限定減重空間;
所述第一支撐壁的端面開設有垂直于所述第一支撐壁的第一連接通孔,所述第一連接通孔連通所述減重空間;
所述斜壁開設有第二連接通孔,所述第二連接通孔連通所述減重空間;
所述第一連接通孔與所述第二連接通孔同軸;
兩個所述基體的所述斜壁貼合連接構成矩形墻磚,所述連接桿通過貫穿所述第一連接通孔與所述第二連接通孔將若干矩形墻磚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態墻體結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連接桿包括第一連接桿和第二連接桿;
所述第一連接通孔包括兩個第一子連接通孔,兩個所述第一子連接通孔平行開設于所述第一支撐壁的端面的長度方向上的對稱中線處;
所述第二連接通孔包括兩個第二子連接通孔,兩個所述連接通孔與兩個所述第一子連接通孔同軸地開設于所述斜壁上;
兩個所述第一連接桿分別貫穿兩個所述第一子連接通孔和第二自連接通孔。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態墻體結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連接桿的桿體周面設置有外螺紋;所述連接桿的兩端設置有與所述桿體螺紋配合的固定基體。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態墻體結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支撐壁與所述第二支撐壁的內壁表面設置有加強筋。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態墻體結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支撐壁的外表面設置有連接凸體,所述連接凸體靠近所述斜壁;
所述第一支撐壁的外表面開設有連接凹槽,所述連接凹槽靠近所述第二支撐壁;
兩個所述基體通過其中一個所述基體的連接凸體和另一個所述基體的所述連接凹槽可拆卸地連接;
多個矩形墻磚通過多個所述連接凸體和多個所述連接凹槽可拆卸地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態墻體結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減重空間填充有隔音棉。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生態墻體結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支撐壁的表面設置有隔熱層。
8.一種墻體,其特征在于:
所述墻體包括若干權利要求1-7中任意一種的所述生態墻體結構;
所述連接桿通過貫穿所述第一連接通孔與所述第二連接通孔將若干矩形墻磚連接構成墻板;
若干墻板依次連接構成所述墻體。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墻體,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支撐壁的外表面設置有墻板連接凸體,所述墻板連接凸體靠近所述斜壁;
所述第二支撐壁的外表面開設有墻體連接凹槽,所述墻體連接凹槽靠近所述第一支撐壁;
若干所述墻板中的所述第二支撐壁的所述墻板連接凸體與相鄰的所述墻板中的所述第二支撐壁的所述墻板連接凹槽可拆卸地連接。
10.一種建筑,其特征在于:
所述建筑具有上述權利要求8或9中的所述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