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建筑設計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新型水幕墻的墻體結構。
背景技術:
幕墻是建筑物的外墻護圍,不承重,像幕布一樣掛上去,故又稱為懸掛墻,是現代大型和高層建筑常用的帶有裝飾效果的輕質墻體。由結構框架與鑲嵌板材組成,不承擔主體結構載荷與作用的建筑圍護結構。按照品種分類,幕墻分為玻璃幕墻、石材幕墻、金屬幕墻和非金屬幕墻。由于幕墻直接與外界接觸,在自然氣候的影響下,石材幕墻之間會有積水,傳統的石材幕墻表面的積水容易滲入石材內部,繼而滲入窗戶內,使得室內裝飾被腐蝕,影響美觀。而且水流速度得不到控制,造成水幕出現的效果不好,蓄水池中暴漏在空氣中,容易對其中的水污染,甚至有雜物產生,不利于水幕墻的美觀。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新型水幕墻的墻體結構,以解決上述背景技術中提出的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如下技術方案:一種新型水幕墻的墻體結構,包括墻體,所述墻體左側設有蓄水池,所述蓄水池上設有玻璃罩,所述蓄水池口端設有過濾網,所述蓄水池底端設有活性炭吸附柱,所述蓄水池左側橫有第一引水管,所述第一引水管另一端連接有第二引水管,所述第二引水管中間設有調速水閥,所述第二引水管頂端設有出水口,所述第一引水管右側設有增壓泵,所述墻體左側設有防水層,所述防水層包括瀝青涂料加強層、防水玻璃和RG防水涂料,所述瀝青涂料加強層與墻體粘性連接,所述瀝青涂料加強層和防水玻璃之間設有防水附加層,所述RG防水涂料涂抹在防水玻璃外表面,所述防水層和墻體之間設有保護層,所述墻體左側設有噴嘴。
優選的,所述過濾網為金屬網或尼龍網,所述過濾網的網孔大小為3mm。
優選的,所述第一引水管與第二引水管相互垂直。
優選的,所述噴嘴設置為三組。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效果和優點:該新型水幕墻的墻體結構,通過蓄水池上部設置玻璃罩,可以防止灰塵等進入到蓄水池中,保證水體不被污染,過濾網可以過濾較大的雜物,活性炭吸附柱可以吸附水體中的顏色和一些異味,保證了水幕墻噴出來的水干凈透明,通過調節調速水閥,可以控制流出的水速,墻體外面的防水層,層層防護,防止水滲進墻內,防水效果很好,保證了墻體干燥的狀態,該水幕墻具有水幕經久耐用,能夠避免水幕墻易于出現的滲水、漏水問題,水幕的流速平穩且流速均勻等特點。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爆炸結構示意圖。
圖中:1墻體、2蓄水池、3玻璃罩、4過濾網、5活性炭吸附柱、6第一引水管、7增壓泵、8防水層、81瀝青涂料加強層、82防水附加層、83防水玻璃、84 RG防水涂料、9保護層、10第二引水管、11調速水閥、12噴嘴、13出水口。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诒緦嵱眯滦椭械膶嵤├?,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圖1和圖2 所示的一種新型水幕墻的墻體結構,包括墻體1,所述墻體1左側設有蓄水池2,所述蓄水池2上設有玻璃罩3,所述蓄水池2口端設有過濾網4,所述蓄水池2底端設有活性炭吸附柱5,所述蓄水池2左側橫有第一引水管6,所述第一引水管6另一端連接有第二引水管10,所述第二引水管10中間設有調速水閥11,所述第二引水管10頂端設有出水口13,所述第一引水管6右側設有增壓泵7,所述墻體1左側設有防水層8,所述防水層8包括瀝青涂料加強層81、防水附加層82、防水玻璃83和RG防水涂料84,所述瀝青涂料加強層81與墻體1粘性連接,所述瀝青涂料加強層81和防水玻璃83之間設有防水附加層82,所述RG防水涂料84涂抹在防水玻璃83外表面,所述防水層8和墻體1之間設有保護層9,所述墻體1左側設有噴嘴12。
進一步地,所述過濾網4為金屬網或尼龍網,所述過濾網4的網孔大小為3mm。
進一步地,所述第一引水管6與第二引水管10相互垂直。
進一步地,所述噴嘴12設置為三組。
該新型水幕墻的墻體結構,通過蓄水池2上部設置玻璃罩3,可以防止灰塵等進入到蓄水池中,保證水體不被污染,過濾網4可以過濾較大的雜物,活性炭吸附柱5可以吸附水體中的顏色和一些異味,保證了水幕墻噴出來的水干凈透明,通過調節調速水閥11,可以控制流出的水速,墻體外面的防水層8,層層防護,防止水滲進墻內,防水效果很好,保證了墻體干燥的狀態,該水幕墻具有水幕經久耐用,能夠避免水幕墻易于出現的滲水、漏水問題,水幕的流速平穩且流速均勻等特點。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