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攪拌機,特別涉及一種攪拌盤式深層攪拌機,屬于機械領域。
背景技術:
攪拌機是由多個參數決定的,用任何一個單一參數來描述一臺攪拌機是不可能的。按作業方式分有循環作業式和連續作業式兩種。循環作業式的供料、攪拌、卸料三道工序是按一定的時間間隔周期進行的,即按份拌制。由于拌制的各種物料都經過準確的稱量,故攪拌質量好。大多采用此種類型的作業方式。連續作業式的上述三道工序是在一個較長的筒體內連續進行的。雖然其生產率較循環作業式高,但由于各料的配合比、攪拌時間難以控制,故攪拌質量差。使用較少。按攪拌方式分有自落式攪拌、強制式攪拌兩種。自落式攪拌機就是把混合料放在一個旋轉的攪拌鼓內,隨著攪拌鼓的旋轉,鼓內的葉片把混合料提升到一定的高度,然后靠自重自由撒落下來。這樣周而復始地進行,直至拌勻為止。這種攪拌機一般拌制塑性和半塑性混凝土。強制式攪拌機是攪拌鼓不動,而由鼓內旋轉軸上均置的葉片強制攪拌。這種攪拌機拌制質量好,生產效率高;但動力消耗大,且葉片磨損快。一般適用于拌制干硬性混凝土。
現在攪拌機功能固定,大多數只可以固定攪拌某種單一攪拌料,在損壞時,不易拆卸修復,極大的浪費人力物力。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現有技術攪拌機不能攪拌多種攪拌料的缺陷,提供一種容易拆卸,便于組裝,可以靈活變化,攪拌不同攪拌料的攪拌機。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術方案:
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攪拌盤式深層攪拌機,包括輸料管、傳送桿和攪拌盤,所述輸料管設于所述傳送桿內,所述傳送桿的底部固定有若干所述攪拌盤,所述輸料管的下料口位置正對所述攪拌盤,所述攪拌盤連接有減速機,所述攪拌盤的外弧面設置有一圈凹凸齒,若干所述攪拌盤的軸心之間通過攪拌盤連接架連接。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攪拌盤連接架固定連接在所述傳送桿的底部。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若干所述攪拌盤之間呈規則排列分布,若干所述攪拌盤之間呈三角形或矩形或圓形或菱形或錐形或梯形分布。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輸料管固定在所述傳送桿的軸心內。
與現有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所達到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的攪拌盤根據攪拌料的不同,數量相應變化,可以安裝不同形狀的攪拌盤,攪拌盤的組合方式靈活多樣,攪拌盤表面的凹凸齒形狀不定,本實用新型不僅可以攪拌不同物料,經濟實惠,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避免購買多種攪拌機,占用空間,而且維修簡單容易,可以隨意拆卸置換,不影響攪拌機的使用功能。
附圖說明
附圖用來提供對本實用新型的進一步理解,并且構成說明書的一部分,與本實用新型的實施例一起用于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構成對本實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圖中:
圖1是本實用新型攪拌機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實用新型攪拌盤的組合示意圖;
圖中標號:1、輸料管;2、傳送桿;3、攪拌盤;4、攪拌盤連接架;5、凹凸齒。
具體實施方式
以下結合附圖對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進行說明,應當理解,此處所描述的優選實施例僅用于說明和解釋本實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實用新型。
如圖1-2所示,本實用新型公開一種攪拌盤式深層攪拌機,包括輸料管1、傳送桿2和攪拌盤3,輸料管1設于傳送桿2內,傳送桿2的底部固定有若干攪拌盤3,輸料管1的下料口位置正對攪拌盤3,攪拌盤3連接有減速機,攪拌盤3的外弧面設置有一圈凹凸齒5,若干攪拌盤3的軸心之間通過攪拌盤連接架4連接。
進一步的,攪拌盤連接架4固定連接在傳送桿2的底部。若干攪拌盤3之間呈規則排列分布,若干攪拌盤3之間呈三角形或矩形或圓形或菱形或錐形或梯形分布。輸料管1固定在傳送桿2的軸心內。攪拌盤3數量和形狀不固定。攪拌盤3組合方式有變化。
具體的,工作時,驅動系統驅動若干攪拌盤3一起轉動,同時輸料管1開始噴料,傳送桿2通過進給系統,把若干攪拌盤3下壓進給,完成給進動作,當鉆入地下一定深度時,給進系統通過傳送桿2把攪拌盤3再拉出地面。
最后,攪拌盤3的組合方式多樣,數量也不同,可以兩個攪拌盤3并列排列,可以三個攪拌盤3并列或呈三角形狀排列,也可以增加至六個攪拌盤3,呈等邊三角形排列,每邊排三個攪拌盤3,且三角形形狀可以底邊至下,也可以頂點至下,隨攪拌料不同做出不同組合變化,凹凸齒5的不同形狀、攪拌盤3不同的形狀便于攪拌料更好的攪拌。
本實用新型的攪拌盤3根據攪拌料的不同,數量相應變化,可以安裝不同形狀的攪拌盤3,攪拌盤3的組合方式靈活多樣,攪拌盤3表面的凹凸齒形狀不定,本實用新型不僅可以攪拌不同物料,經濟實惠,最大限度的節約成本,避免購買多種攪拌機,占用空間,而且維修簡單容易,可以隨意拆卸置換,不影響攪拌機的使用功能。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優選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實用新型,盡管參照前述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對于本領域的技術人員來說,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