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電機后置的振搗棒,包括放置于混凝土中的工作部,所述工作部為一振搗棒頭,其通過一傳動軸連接動力部;
所述動力部的外部設有與其配套的用于為動力部提供保護和支撐的機殼,所述機殼采用PA66-GF30制成的機殼;
所述機殼的頂部設有一便于手持的第一手持部,用于在需要動力部處于水平工作狀態時便于操作者手持;
所述機殼的右側設有一便于手持的第二手持部,用于在需要動力部處于垂直工作狀態時便于操作者手持。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機后置的振搗棒,其特征在于,所述振搗棒頭采用合金鋼40Cr棒料及20Mn無縫鋼管制成。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種電機后置的振搗棒,其特征在于,所述振搗棒頭的一端光滑,另一端設有便于連接所述傳動軸的工作端傳動軸接口。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機后置的振搗棒,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軸的長度為1m~6m。
5.根據權利要求1或4所述的一種電機后置的振搗棒,其特征在于,所述傳動軸采用橡膠和70#鋼絲制成的傳動軸,所述橡膠包覆于所述70#鋼絲上。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機后置的振搗棒,其特征在于,所述動力部采用直流無刷電機,其工作頻率為190Hz~250Hz、額定工作電壓為110V~220V;
所述動力部上設有一用于連接所述傳動軸的動力端傳動軸接口,所述直流無刷電機通過所述傳動軸連接所述工作部。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電機后置的振搗棒,其特征在于,所述機殼的長度方向為左右方向,在其左側設有一便于電機轉子伸出的轉子孔,所述電機轉子伸出所述轉子孔后連接所述振搗棒頭的工作端傳動軸接口,所述機殼的右側設有一便于電源線連入的電源通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