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腳手架桿件連接件,更具體地說,涉及一種腳手架鋼管加長連接件及節點連接結構。
背景技術:
腳手架是建筑施工、裝飾工程和維修工程中常用的一種施工裝備,主要用來提供人行通道和少量堆物放料及安全防護使用。隨著中國建筑市場的日益成熟和完善,竹木式腳手架已逐步淘汰出建筑市場,只在一些偏遠落后的地區仍在使用;而門式腳手架、碗扣式腳手架等只在市政、橋梁等少量工程中使用,普通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因其維修簡單和使用壽命長以及投入成本低等多種優點,占據中國國內70%以上的市場,并有較大的發展空間。
扣件式鋼管腳手架的主體結構一般由各類桿件和扣件搭接而成。而腳手架的桿件出自工廠預制好后,成為定型、定尺寸的標準桿件,而實際使用中,經常出現需要的桿件較長,而現有的桿件偏短的問題,這就導致桿件長度不夠而無法連接到預定位置的節點或其他結構上。且腳手架的桿件連接件均未模數化設置,帶來的弊端就是不規則尺寸造成桿件模數過多,這一問題困擾業內許久。
技術實現要素:
1.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腳手架桿件存在的桿件長度不夠而無法連接到預定位置的節點或其他結構上、腳手架的桿件連接件均未模數化設置等缺點,提供一種腳手架鋼管加長連接件及節點連接機構。采用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本體的一端設有螺紋孔,與腳手架鋼管設有鋼管堵頭的一端旋合連接,本體的另一端設有螺紋桿,與節點或其他機構旋合連接,則可實現將較短的腳手架鋼管模數化地連接到預定位置的節點或其他結構上,結構簡單,制造方便,通用性強,且便于安裝和拆卸。
2.技術方案
為達到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技術方案為:
本實用新型的一種腳手架鋼管加長連接件,包括本體,本體為實心柱體結構,該本體的一端設有與本體同軸的螺紋孔,另一端設有與本體同軸的螺紋桿,所述的本體的周面設有安裝槽。
更進一步地,所述的安裝槽設有兩個以上,且周向設置在本體的側面。
本實用新型的一種腳手架節點連接結構,包括腳手架節點和腳手架鋼管,還包括上述的加長連接件,所述的腳手架鋼管一端的鋼管堵頭與加長連接件的螺紋孔螺紋連接,所述的加長連接件的螺紋桿與腳手架節點上的連接孔螺紋連接。
3.有益效果
采用本實用新型提供的技術方案,與已有的公知技術相比,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1)本實用新型的一種腳手架鋼管加長連接件,本體的一端設有螺紋孔,與腳手架鋼管設有鋼管堵頭的一端旋合連接,本體的另一端設有螺紋桿,與節點或其他機構旋合連接,則可實現將較短的腳手架鋼管模數化地連接到預定位置的節點或其他結構上,結構簡單,制造方便,通用性強,且便于安裝和拆卸。
(2)本實用新型的一種腳手架鋼管加長連接件,其本體為實心柱體結構,承載能力強,對腳手架鋼管的加長連接更加牢固可靠。
(3)本實用新型的一種腳手架鋼管加長連接件,其安裝槽設有兩個以上,且周向設置在本體的側面,便于使用扳手等工具通過安裝槽安裝該連接件,十分方便。
(4)本實用新型的一種腳手架節點連接結構,腳手架鋼管一端的鋼管堵頭與加長連接件的螺紋孔螺紋連接,加長連接件的螺紋桿與腳手架節點上的連接孔螺紋連接,連接結構簡單可靠,實現了腳手架鋼管與節點或其他結構的模數化連接。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腳手架鋼管加長連接件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圖1的右視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腳手架節點連接結構的裝配圖。
示意圖中的標號說明:
1、本體;11、螺紋孔;12、安裝槽;13、螺紋桿;2、腳手架鋼管;3、鋼管堵頭;4、節點;41、連接孔。
具體實施方式
為進一步了解本實用新型的內容,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詳細描述。
結合圖1和圖2,本實施例的一種腳手架鋼管加長連接件,包括本體1,本體1為實心柱體結構,承載能力強,對腳手架桿件的加長連接更加牢固可靠。該本體1的一端設有與本體1同軸的螺紋孔11,另一端設有與本體1同軸的螺紋桿13,本體1的周面設有安裝槽12。具體地,安裝槽12設有兩個以上,且周向設置在本體1的側面,便于使用扳手等工具通過安裝槽12安裝該連接件,十分方便。該加長連接件可實現將較短的腳手架桿件模數化地連接到預定位置的結構上,結構簡單,制造方便,通用性強,且便于安裝和拆卸。
再結合圖3,本實施例的一種腳手架節點連接結構,包括腳手架節點4、腳手架鋼管2和上述的加長連接件,腳手架鋼管2一端的鋼管堵頭3與加長連接件的螺紋孔11螺紋連接,加長連接件的螺紋桿13與腳手架節點4上的連接孔41螺紋連接,連接結構簡單可靠,實現了腳手架鋼管2與節點4或其他結構的模數化連接。
本實用新型的一種腳手架鋼管加長連接件,本體的一端設有螺紋孔,與腳手架鋼管設有鋼管堵頭的一端旋合連接,本體的另一端設有螺紋桿,與節點或其他機構旋合連接,則可實現將較短的腳手架鋼管模數化地連接到預定位置的節點或其他結構上,結構簡單,制造方便,通用性強,且便于安裝和拆卸。
以上示意性地對本實用新型及其實施方式進行了描述,該描述沒有限制性,附圖中所示的也只是本實用新型的實施方式之一,實際的結構并不局限于此。所以,如果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受其啟示,在不脫離本實用新型創造宗旨的情況下,不經創造性地設計出與該技術方案相似的結構方式及實施例,均應屬于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