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技術屬于建筑施工設備,具體涉及一種可移動木工棚。
背景技術:
1、目前現澆混凝土結構中,大部分依舊采用木模作為混凝土成型模具,而木模在加工及使用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會產生鋸末及一些廢料,常規情況下,會采用吹風機、清水沖洗、梁側梆留清掃口等,這樣可以清理部分鋸末,但是會導致鋸末被吹到或沖洗到墻底及柱底,會引起混凝土澆筑完成后引起爛根,夾渣等現象,對結構質量及觀感質量產生極大影響。
技術實現思路
1、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采取了如下技術方案:
2、一種可移動木工棚,包括:
3、多個支架,多個所述支架圍設成工棚框架;
4、頂棚,所述頂棚設置在所述工棚框架的頂部,并與所述工棚框架可拆卸連接;
5、鋸末收集槽,所述鋸末收集槽可滑動設置在所述工棚框架內遠離所述頂棚的一端。
6、進一步地,多個所述支架包括第一支架、第二支架、第三支架、第四支架、第五支架、第六支架、第七支架和第八支架;所述第五支架、所述第六支架、所述第七支架和所述第八支架的首尾依次連接,以形成第一方形框架;所述第一方形框架上遠離所述頂棚的一端設置有底板,并與所述底板固定連接;
7、所述第五支架和所述第六支架的連接處與所述第一支架的第一端可轉動連接,所述第一支架的第二端與所述頂棚可拆卸連接;
8、所述第六支架和所述第七支架的連接處與所述第二支架的第一端可轉動連接,所述第二支架的第二端與所述頂棚可拆卸連接;
9、所述第七支架和所述第八支架的連接處與所述第三支架的第一端可轉動連接,所述第三支架的第二端與所述頂棚可拆卸連接;
10、所述第八支架和所述第五支架的連接處與所述第四支架的第一端可轉動連接,所述第四支架的第二端與所述頂棚可拆卸連接。
11、進一步地,所述第一支架和所述第二支架之間設置有第一網片防護,并分別與所述第一網片防護可拆卸連接;所述第二支架和所述第三支架之間設置有第二網片防護,并與所述第二網片防護可拆卸連接;所述第三支架和所述第四支架之間設置有第三網片防護,并與所述第三網片防護可拆卸連接。
12、進一步地,所述第五支架和所述第八支架的內壁均與所述鋸末收集槽可滑動連接;所述鋸末收集槽內設置有第九支架和第十支架;所述第九支架的第一端與所述第六支架連接,所述第九支架的第二端與所述第八支架連接;所述第十支架的第一端與所述第六支架連接,所述第十支架的第二端與所述第八支架連接;所述第九支架上遠離所述鋸末收集槽的一端和所述第十支架上遠離所述鋸末收集槽的一端設置有工作臺,并與所述工作臺固定連接。
13、進一步地,所述第一支架的外壁上均勻設置有多個第一掛鉤;所述第二支架的第一外壁上均勻設置有多個第二掛鉤,所述第二支架的第二外壁上均勻設置有多個第三掛鉤;所述第三支架的第一外壁上均勻設置有多個第四掛鉤,所述第三支架的第二外壁上均勻設置有多個第五掛鉤;所述第四支架的外壁上均勻設置有多個第六掛鉤;
14、所述第一支架和所述第二支架之間設置有第一擋布,所述第一支架的第一端和所述第二支架的第一端分別與所述第一擋布的第一端固定連接,所述第一支架的第二端和所述第二支架的第二端均與所述第一擋布的第二端可調相對位置的連接;
15、所述第二支架和所述第三支架之間設置有第二擋布,所述第二支架的第一端和所述第三支架的第一端分別與所述第二擋布的第一端固定連接,所述第二支架的第二端和所述第三支架的第二端均與所述第二擋布的第二端可調相對位置的連接;
16、所述第三支架和所述第四支架之間設置有第三擋布,所述第三支架的第一端和所述第四支架的第一端分別與所述第三擋布的第一端固定連接,所述第三支架的第二端和所述第四支架的第二端均與所述第三擋布的第二端可調相對位置的連接。
17、進一步地,所述第一擋布的第二端設置有第一掛桿,第一掛桿的長度長于第一擋布的寬度,第一掛桿可調相對位置的設置在所述第一掛鉤和所述第二掛鉤之間;所述第一掛桿上設置有第一提手;
18、所述第二擋布的第二端設置有第二掛桿,第二掛桿的長度長于第二擋布的寬度,第二掛桿可調相對位置的設置在所述第三掛鉤和所述第四掛鉤之間;所述第二掛桿上設置有第二提手;
19、所述第三擋布的第二端設置有第三掛桿,第三掛桿的長度長于第三擋布的寬度,第三掛桿可調相對位置的設置在所述第五掛鉤和所述第六掛鉤之間;所述第三掛桿上設置有第三提手。
20、進一步地,所述第一支架和所述第二支架之間遠離所述鋸末收集槽的一端設置有第一擋布收納槽;
21、所述第二支架和所述第三支架之間遠離所述鋸末收集槽的一端設置有第二擋布收納槽;
22、所述第三支架和所述第四支架之間遠離所述鋸末收集槽的一端設置有第三擋布收納槽。
23、進一步地,所述第一擋布、所述第二擋布和所述第三擋布均為透明擋布。
24、進一步地,所述頂棚包括第一支柱、第二支柱、第三支柱和第四支柱,所述第一支柱的第一端、第二支柱的第一端、第三支柱的第一端和第四支柱的第一端鉸接,以圍成三棱錐結構;所述第一支柱的第二端與所述第一支架的第二端可拆卸連接;所述第二支柱的第二端與所述第二支架的第二端可拆卸連接;所述第三支柱的第二端與所述第三支架的第二端可拆卸連接;所述第四支柱的第二端與所述第四支架的第二端可拆卸連接。
25、進一步地,所述底板上遠離所述頂棚的一端設置均勻設置有多個三角支架;所述三角支架內設置有車輪。
26、有益效果:
27、本實用新型提供的一種可移動木工棚有效防止因木工在頂板上直接加工導致的頂板木屑雜亂,消除了以往工藝無法有效控制頂板木屑的弊端,保證了現澆混凝土的觀感質量和減少了由于木屑引起的爛根等質量隱患,確保了現澆結構強度;
28、移動木工棚搭設簡易,受力可靠,并在現場使用效果明顯,將大量現場露天操作工作量轉化為棚內加工,現場使用方便快捷,施工速度快,不產生額外消耗的材料,節省大量人工成本,有效提高工效,加快施工進度,具有良好的推廣價值。
1.一種可移動木工棚,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可移動木工棚,其特征在于,多個所述支架包括第一支架、第二支架、第三支架、第四支架、第五支架、第六支架、第七支架和第八支架;所述第五支架、所述第六支架、所述第七支架和所述第八支架的首尾依次連接,以形成第一方形框架;所述第一方形框架上遠離所述頂棚的一端設置有底板,并與所述底板固定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移動木工棚,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架和所述第二支架之間設置有第一網片防護,并分別與所述第一網片防護可拆卸連接;所述第二支架和所述第三支架之間設置有第二網片防護,并與所述第二網片防護可拆卸連接;所述第三支架和所述第四支架之間設置有第三網片防護,并與所述第三網片防護可拆卸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可移動木工棚,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支架和所述第八支架的內壁均與所述鋸末收集槽可滑動連接;所述鋸末收集槽內設置有第九支架和第十支架;所述第九支架的第一端與所述第六支架連接,所述第九支架的第二端與所述第八支架連接;所述第十支架的第一端與所述第六支架連接,所述第十支架的第二端與所述第八支架連接;所述第九支架上遠離所述鋸末收集槽的一端和所述第十支架上遠離所述鋸末收集槽的一端設置有工作臺,并與所述工作臺固定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可移動木工棚,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架的外壁上均勻設置有多個第一掛鉤;所述第二支架的第一外壁上均勻設置有多個第二掛鉤,所述第二支架的第二外壁上均勻設置有多個第三掛鉤;所述第三支架的第一外壁上均勻設置有多個第四掛鉤,所述第三支架的第二外壁上均勻設置有多個第五掛鉤;所述第四支架的外壁上均勻設置有多個第六掛鉤;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可移動木工棚,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擋布的第二端設置有第一掛桿,第一掛桿的長度長于第一擋布的寬度,第一掛桿可調相對位置的設置在所述第一掛鉤和所述第二掛鉤之間;所述第一掛桿上設置有第一提手;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可移動木工棚,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架和所述第二支架之間遠離所述鋸末收集槽的一端設置有第一擋布收納槽;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可移動木工棚,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擋布、所述第二擋布和所述第三擋布均為透明擋布。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可移動木工棚,其特征在于,所述頂棚包括第一支柱、第二支柱、第三支柱和第四支柱,所述第一支柱的第一端、第二支柱的第一端、第三支柱的第一端和第四支柱的第一端鉸接,以圍成三棱錐結構;所述第一支柱的第二端與所述第一支架的第二端可拆卸連接;所述第二支柱的第二端與所述第二支架的第二端可拆卸連接;所述第三支柱的第二端與所述第三支架的第二端可拆卸連接;所述第四支柱的第二端與所述第四支架的第二端可拆卸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可移動木工棚,其特征在于,所述底板上遠離所述頂棚的一端設置均勻設置有多個三角支架;所述三角支架內設置有車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