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煲體,所述煲體中設置有可取出的內鍋;
蓋體,所述蓋體包括:
面蓋;
內襯;
可拆蓋部件,所述可拆蓋部件可拆卸地連接于所述內襯,當所述蓋體蓋合在所述煲體上時,所述可拆蓋部件覆蓋于所述內鍋上且所述可拆蓋部件和所述內鍋之間構成烹飪空間;
保溫板,所述保溫板設置在所述內襯和所述可拆蓋部件之間,且所述保溫板上設置有發熱片;以及
保溫板座,所述保溫板座設置在所述保溫板和所述內襯之間,且構造為抵靠所述保溫板,使得所述保溫板緊貼所述可拆蓋部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溫板座由耐高溫材料制成。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溫板可拆卸地連接至所述保溫板座。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蓋體還包括彈性裝置,所述彈性裝置設置在所述保溫板座和所述內襯之間,且構造為按壓抵靠所述保溫板座,使得所述保溫板座緊貼所述發熱片和/或所述保溫板。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裝置可拆卸地連接至所述內襯。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蓋體中設置有3個所述彈性裝置。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彈性裝置均勻地布置在所述保溫板座上。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烹飪器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內襯上設置有用于定位所述彈性裝置的定位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