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玉石床技術領域,具體是一種玉石加熱板床。
背景技術:
床是人們的日常生活必須品,現在最常用的床都是由床架和席夢思床墊組合構成的,不是一個整體。席夢思床墊內部安裝有許多彈簧,有彈性,睡起來有舒適感。但這種床墊也有一個問題,即不能適應季節的冷熱變化,夏天需要加涼席,冬天若無空調制熱,則需要另加電熱毯取暖。近年來,隨著人們對睡眠保健的重視,床墊成為了人們關注的焦點,傳統床墊在床墊內添加彈簧,有效提高了睡眠的舒適性,但無法提供有效的保健治療功能,無法滿足廣大消費者的需求。
玉石床具有一定的保健效果,但是現有的玉石床存在一定的結構缺陷,比如功能單一,安全性差;而且現有的用于溫控玉石床的電熱機構,普遍采用耐高溫膠帶將電熱絲固定于無紡布上。但是使用耐高溫膠帶固定電熱絲,容易產生滑動,使電熱機構內的電熱絲分布不均,導致電熱機構發熱不均勻,也容易發生用電危險。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提出一種玉石加熱板床,解決了現有技術中玉石加熱板床功能單一,安全性差的問題。
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是這樣實現的:
一種玉石加熱板床,包括床體,所述床體由下至上依次為承重層、木質框、防潮紙、保溫層、絕緣層、發熱體、導熱層和玉石床面;
所述床體的側面包覆有柔性層;所述柔性層上設置有溫控器,所述溫控器連接有溫度傳感器,所述溫度傳感器設置在所述發熱體處;
所述發熱體為兩個發熱裝置,兩個所述發熱裝置左右設置。
進一步地,所述發熱裝置從下至上依次由一層無紡布、電熱絲和一層蓬松棉組成,下層的無紡布與上層的蓬松棉之間用車縫線固定出平行排列的等間距的穿線槽,相鄰兩條穿線槽之間用車縫線固定出連接槽,所述電熱絲穿設在所述穿線槽和連接槽內。
進一步地,所述導熱層為導熱銅板或導熱鋁板。
進一步地,所述柔性層包括內部的海綿層和外部的皮革層。
進一步地,所述電熱絲外部包覆有硬質絕緣外殼。
進一步地,相鄰穿線槽之間的間距為5厘米。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
本實用新型結構設計簡單,使用方便;玉石板材可促進人體健康;設置溫度傳感器,溫控器可根據溫度進行實時控制;發熱體為兩個發熱裝置,可分別控制,使用者為兩人時可根據各自需要設置溫度;電熱絲固定在穿線槽中,不會產生滑動導致電熱絲分布不均,發熱不均,避免用電危險。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實用新型實施例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實用新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他的附圖。
圖1是本實用新型一個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發熱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3是圖2中A-A向剖視圖。
圖中:
1、承重層;2、木質框;3、防潮紙;4、保溫層;5、絕緣層;6、發熱體;7、導熱層;8、玉石床面;9、海綿層;10、皮革層;11、溫控器;12、無紡布;13、電熱絲;14、蓬松棉;15、車縫線;16、穿線槽;17、連接槽。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如圖1-3所示,本實施例中的玉石加熱板床,包括床體,床體由下至上依次為承重層1、木質框2、防潮紙3、保溫層4、絕緣層5、發熱體6、導熱層7和玉石床面8。本實施例中,導熱層7為導熱銅板,也可以為導熱鋁板。
床體的側面包覆有柔性層,本實施例中,柔性層包括內部的海綿層9和外部的皮革層10。柔性層上設置有溫控器11,溫控器11連接有溫度傳感器(圖中未示出),溫度傳感器設置在發熱體6處,溫控器11根據溫度傳感器的反饋進行實時控制。
本實施例中,發熱體6為兩個發熱裝置,兩個發熱裝置左右設置,可單獨控制,使用者為兩人時,可根據各自需要進行溫度設定。發熱裝置從下至上依次由一層無紡布12、電熱絲13和一層蓬松棉14組成,下層的無紡布12與上層的蓬松棉14之間用車縫線15固定出平行排列的等間距的穿線槽16,相鄰兩條穿線槽16之間用車縫線15固定出連接槽17,電熱絲13穿設在穿線槽16和連接槽17內。這里,相鄰穿線槽16之間的間距為5厘米,電熱絲13外部包覆有硬質絕緣外殼。電熱絲13固定在穿線槽16中,不會產生滑動導致電熱絲13分布不均,發熱不均,避免用電危險。
本實施例可以消除體痛、驅走疲勞、精神氣爽、改善睡眠質量,使人快眠、熟睡、完全解除疲勞,起床后頭腦清醒,全身輕松,心情舒爽,對治療和預防腰疼、肩周炎、腰間盤突出、坐骨神經疼及麻木,效果極佳。對治療頭疼、頭暈、減少煩躁效果特別顯著。有效的提高人體免疫力,使受病毒傳染(如感冒)而發病的機會明顯減少。
以上所述僅為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實用新型,凡在本實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則之內,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換、改進等,均應包含在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