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總地涉及電加熱器具領域,且更具體地涉及一種能夠通過蒸汽對食物進行加熱的烹飪器具。
背景技術:
現在的烹飪器具,很多都帶有蒸汽加熱功能,以實現對食物更好的蒸煮或者保溫。此類烹飪器具內具有容納水的水容器,在工作過程中,水容器內容納的水被加熱以產生蒸汽。水容器為可取出地設置于烹飪器具內,以方便使用者將水容器取出進行清洗或者添加水。因此經常會出現水容器取出后忘了放回烹飪器具內的情況。為解決這種問題,烹飪器具一般帶有檢測功能以檢測在工作時水容器是否被放入烹飪器具內。現有的產品通過檢測滑塊配合微動開關,在烹飪器具蓋合并通電以后進行檢測,如果水容器未放入,則報警以提醒使用者,并且控制烹飪器具不進行烹飪工作。然而這種檢測方法需要一定的時間才能得到檢測結果,具有延遲性。有時使用者會蓋合并設定好烹飪器具以后就離開去做其他事情,無法注意到報警,等到需要食物的時候才發現烹飪器具并沒有工作,從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影響用戶體驗。
因此,需要提供一種烹飪器具,以至少部分地解決上述問題。
技術實現要素:
為至少部分地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方面,提供了一種烹飪器具,其包括煲體,所述煲體中設置有水容器容納部;水容器,所述水容器可取出地容納于所述水容器容納部中,用于容納待被加熱以生成蒸汽的水;蓋體,所述蓋體與所述煲體可旋轉地連接,以用于蓋合所述煲體,所述蓋體設置有蓋體配合部;致動件,所述致動件設置在所述煲體中,用于接觸位于所述水容器容納部中的所述水容器,所述致動件在初始位置和致動位置之間可移動;以及致動件配合部,所述致動件配合部能夠被所述致動件致動,以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可移動;其中,在所述水容器被自所述水容器容納部取出的狀態中,所述致動件位于所述初始位置,而所述致動件配合部位于所述第一位置,使得所述致動件配合部與所述蓋體配合部干涉,以阻止所述蓋體蓋合所述煲體,在所述水容器被裝入所述水容器容納部的狀態中,所述致動件位于所述致動位置,而所述致動件配合部位于所述第二位置,使得所述致動件配合部與所述蓋體配合部配合,以允許所述蓋體蓋合所述煲體。
根據本實用新型的烹飪器具,在水容器被自烹飪器具內取出的狀態中,致動件位于初始位置,致動件配合部位于第一位置,此時若蓋合烹飪器具的蓋體,則致動件配合部與蓋體配合部位置干涉,阻止蓋體蓋合,從而提醒使用者水容器未放入烹飪器具內。根據本實用新型的烹飪器具能通過機械方式在水容器未放入烹飪器具時阻止蓋體蓋合,簡單方便,能夠更加即時直觀地對使用者起到提醒作用。
可選地,所述煲體對應于所述蓋體配合部的位置設置有開口,所述蓋體配合部和所述致動件配合部中的至少一個能夠延伸進入所述開口,以與所述蓋體配合部和所述致動件配合部中的另一個干涉或配合。這樣的構造簡單,只需要對煲體進行很小的改造即可達到使蓋體配合部和致動件配合部能夠相互配合或者干涉的效果,同時更能便于加工生產。
可選地,所述蓋體配合部和所述致動件配合部中的一個包括突起,所述蓋體配合部和所述致動件配合部中的另一個包括孔,當所述致動件配合部位于所述第一位置時,所述突起在所述蓋體的蓋合旋轉方向上與所述孔錯開,以阻止所述蓋體蓋合所述煲體,當所述致動件配合部位于所述第二位置時,所述突起在所述蓋體的所述蓋合旋轉方向上與所述孔對齊,以允許所述蓋體蓋合所述煲體。由此可以節省烹飪器具內的組裝空間,以較為簡單的結構達到蓋體配合部和致動件配合部相互配合或者干涉的效果。
可選地,所述蓋體配合部和所述致動件配合部均包括突起,當所述致動件配合部位于所述第一位置時,兩個所述突起在所述蓋體的蓋合旋轉方向上至少部分地對齊,以阻止所述蓋體蓋合所述煲體,當所述致動件配合部位于所述第二位置時,兩個所述突起在所述蓋體的所述蓋合旋轉方向上錯開,以允許所述蓋體蓋合所述煲體。由此可以節省烹飪器具內的組裝空間,以較為簡單的結構達到蓋體配合部和致動件配合部相互配合或者干涉的效果。
可選地,在所述致動件配合部包括突起的情況下,位于所述第一位置的所述突起抵靠所述開口的內壁,以對所述致動件起到限位固定的作用。
可選地,所述致動件為滑塊,所述致動件配合部為設置在所述滑塊上的突起,所述滑塊可滑動地設置在所述煲體中,以使得所述突起隨所述滑塊的滑動在所述第一位置和所述第二位置之間可移動。采用滑塊作為致動件可以使得煲體結構較為簡單,且易于實現。將致動件和致動件配合部設計為一體,可以方便加工并降低生產成本。
可選地,所述滑塊的第一端設置有導向面,用于將所述水容器施加至所述第一端的力部分地分解,以使所述滑塊從所述初始位置移動。利用導向面將水容器施加至滑塊的沿水容器容納部軸向的力分解為沿滑塊第一端至滑塊第二端方向的力和沿導向面切向向下的力,從而使滑塊可以很好地響應于水容器的放入并隨之從初始位置向致動位置移動。
可選地,所述煲體內設有與所述水容器容納部連通的滑槽,所述滑塊沿所述滑槽在所述初始位置和所述致動位置之間可滑動;其中,在所述滑塊位于所述初始位置時,所述滑塊至少部分地從所述滑槽延伸進入所述水容器容納部中;在所述滑塊位于所述致動位置時,所述滑塊抵靠所述水容器向所述滑槽內縮進。該方案通過滑槽對滑塊的運動進行限定以確保滑塊只能在初始位置和致動位置之間移動,結構簡單,效果穩定。
可選地,還包括彈性件,用于對所述滑塊施加向所述初始位置的作用力,以保證滑塊始終具有向初始位置移動的趨勢,并且在滑塊不受水容器的作用力時,滑塊位于初始位置。
附圖說明
為了使本實用新型的優點更容易理解,將通過參考在附圖中示出的具體實施方式更詳細地描述上文簡要描述的本實用新型。可以理解這些附圖只描繪了本實用新型的典型實施方式,因此不應認為是對其保護范圍的限制,通過附圖以附加的特性和細節描述和解釋本實用新型。
圖1為根據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優選第一實施方式的烹飪器具的剖切示意圖,其中水容器被自水容器容納部中取出,蓋體無法蓋合;
圖2為圖1中的A部分的局部放大示意圖;
圖3為圖1所示實施方式的烹飪器具的另一狀態的剖切示意圖,其中水容器被裝入水容器容納部中,并且蓋體處于蓋合狀態;
圖4為圖3中的B部分的局部放大示意圖;
圖5為根據本實用新型的第二實施方式的烹飪器具的剖切示意圖,其中水容器被裝入水容器容納部中,并且蓋體處于蓋合狀態;以及
圖6為圖5中的C部分的局部放大示意圖。
附圖標記說明:
100、200:烹飪器具 110、210: 煲體
111、211:水容器容納部 112:開口
113:限位部 120、220: 蓋體
121、221:蓋體配合部 130、230: 水容器
140、240:致動件 141、241: 致動件配合部
142:致動件第一端 143:致動件第二端
144:導向面 150:滑槽
151:滑槽第一端 152:滑槽第二端
160:彈性件
具體實施方式
在下文的描述中,給出了大量具體的細節以便提供對本實用新型更為徹底的理解。然而,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來說顯而易見的是,本實用新型可以無需一個或多個這些細節而得以實施。在其它的例子中,為了避免與本實用新型發生混淆,對于本領域公知的一些技術特征未進行描述。
可以理解,根據本實用新型的烹飪器具可以為電飯煲、電壓力鍋或其它電加熱器具,且根據本實用新型的烹飪器具除具有煮米飯的功能以外,還可以具有煮粥等各種功能。
以下將根據圖1至圖4對本實用新型的一個優選的第一實施方式進行說明。
如圖1和圖3所示,烹飪器具100主要包括煲體110和用于蓋合煲體110的蓋體120。煲體110中可以設置有內鍋和內鍋容納部,內鍋可以自由地放入內鍋容納部中,或者從其中取出。當蓋體120蓋合在煲體上時,在蓋體120和內鍋之間形成烹飪空間。煲體110內還設置有水容器130和水容器容納部111,在圖示的實施方式中,水容器容納部111為與水容器130的外形輪廓大致對應的空心圓柱形狀。水容器130用于容納待被加熱以產生蒸汽的水。水容器130可以自由的放入或取出水容器容納部111,以方便使用者對水容器130進行清洗或者添加水。一般地,煲體110內還具有用于分別加熱內鍋和水容器130的加熱裝置。水容器130和內鍋可以通過蒸汽通道連通,從而便于蒸汽從水容器130流動至內鍋,以對內鍋中的食物進行加熱(例如使其保溫)。為簡潔起見,內鍋容納部、內鍋、蒸汽通道以及加熱裝置均未在附圖中示出。
蓋體120以可樞轉的方式連接至煲體110,用于蓋合煲體110,并與內鍋容納部和水容器容納部111形成封閉空間。蓋體120上設有蓋體配合部121,其包括孔以及孔周圍的蓋體120的內表面,如圖2所示。蓋體配合部121與下文所述致動件配合部進行配合或干涉,以允許或阻止蓋體120蓋合煲體110。
如圖2和圖4所示,煲體110中還設置有滑槽150,其中滑槽第一端151與水容器容納部111連通,滑槽第二端152位于煲體110內。煲體110上設置有朝向上方的開口112,開口112在靠近滑槽第二端152處與滑槽150連通。諸如滑塊的致動件140位于滑槽150內,其端部設置有突起,形成致動件配合部141。在水容器130被自水容器容納部111取出的狀態中,換句話說,水容器130不位于水容器容納部111內的狀態中,水容器130不與致動件140接觸,此時致動件第一端142穿過滑槽第一端151,伸入水容器容納部111預定的距離。致動件第二端143處設置有彈性件160,彈性件160的兩端分別抵靠致動件第二端143和滑槽第二端152的內壁。致動件140可沿滑槽150在初始位置和致動位置之間移動,如圖2所示,在水容器130被自水容器容納部111取出的狀態中,致動件140在彈性件160的作用下移動至靠左的位置,此時致動件140位于初始位置。如圖4所示,在水容器130被裝入(即,位于)水容器容納部111的狀態中,致動件140在水容器130的作用下移動至靠右的位置,此時致動件140位于致動位置。相應地,致動件配合部141隨致動件140的位置移動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移動,如圖2所示,致動件配合部141位于第一位置,此時致動件配合部141伸出開口112與蓋體配合部121的孔周圍的結構發生干涉,導致蓋體120不能蓋合在煲體110上。如圖4所示,致動件配合部141位于第二位置,此時致動件配合部141伸出開口112與蓋體配合部121的孔配合,使得蓋體120能夠蓋合在煲體110上。
由此,圖1和圖2所示烹飪器具100的狀態為,水容器130被自水容器容納部111取出的狀態中。此時致動件140位于初始位置,相應的致動件配合部141位于第一位置。致動件配合部141的突起與蓋體配合部121的孔在蓋體120的旋轉方向上沒有對齊,致動件配合部141與蓋體配合部121的孔周圍的結構產生干涉,因此蓋體120無法蓋合煲體110。并且,致動件配合部141的突起抵靠開口的112內壁,以限制致動件140的位置。
圖3和圖4所示的烹飪器具100狀態為水容器130位于水容器容納部111內,并且蓋體120處于蓋合狀態。此時,致動件140位于致動位置,相應的致動件配合部141位于第二位置,蓋體配合部121的孔與致動件配合部141的突起在蓋體120的旋轉方向上對齊,以保證蓋體120能夠順利蓋合煲體110。
本實施方式所示致動件140與致動件配合部141設置為一體,致動件140設置為滑塊,致動件配合部141設置為滑塊上的突起。可以理解,在未示出的其他實施方式中,致動件與致動件配合部可以具有其他構造,例如二者分體設置,通過其他連接方式實現致動件配合部隨致動件的移動而移動。此外,致動件也可以為除滑塊以外的其他形式,例如滑桿、連桿組件、或樞轉桿,只要能夠實現將水容器130是否位于水容器容納部111內的狀態轉換為致動件配合部141位置的變化即可。
在本實施方式中,致動件配合部141設置為包括突起,相應的蓋體配合部121包括孔,以保證二者能夠配合。當然,可以理解,致動件配合部和蓋體配合部還可以有其他的結構,例如致動件配合部包括孔,蓋體配合部設置為包括突起,或者二者均設置為包括突起(作為第二實施方式在下文進行介紹),只要保證可以通過致動件配合部和蓋體配合部的配合或干涉以允許或阻止蓋體的蓋合即可。
如圖1和圖2所示,在水容器130被自水容器容納部111取出的狀態中,致動件140由于力的作用移動至初始位置。在本實施方式中,優選地致動件140所受的力為彈性件160所施加的沿致動件第二端143至致動件第一端142的力,可以理解的是,致動件140所受的力也可以為其他形式,例如設置滑槽第二端152高于滑槽第一端151,即致動件第二端143高于致動件第一端142,此時推動致動件140移動至初始位置的力可以為致動件140自身重力沿滑槽方向的分力。類似地,本實施方式中的彈性件160設置為彈簧,也可以為諸如橡膠球等其他形式的彈性件。
下面將具體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如圖1和圖2所示,在水容器130被自水容器容納部111取出的狀態中,致動件140由于力的作用移動至初始位置。相應的,致動件配合部141位于第一位置,其可以抵靠于設置在開口112靠近水容器容納部111一側的內壁上的限位部113。此時由于致動件配合部141與蓋體配合部121的孔在蓋體120的旋轉方向上不對齊,因此致動件配合部141與蓋體配合部121的孔周圍的結構干涉,導致蓋體120無法閉合。這樣就可以通過蓋體無法蓋合以提醒使用者水容器未被裝入水容器容納部中。
為蓋合蓋體120,需要將水容器130放入水容器容納部111內。在水容器130放入的過程中,水容器130的底部首先接觸致動件140,確切地說是接觸設置在致動件第一端142的導向面144。此時,水容器130施加至致動件140的力方向為沿水容器容納部111的軸向向下,經過導向面144分解以后,產生沿致動件第一端142至致動件第二端143方向的力,這個力克服致動件140向初始位置移動的趨勢并推動致動件140從初始位置向致動位置移動。當水容器130放置于水容器容納部111內時,致動件140位于致動位置,并且由于彈性件160的作用,致動件第一端142始終抵靠于水容器130的外壁上,此時的狀態如圖3和圖4所示。相應地,致動件配合部141隨著致動件140的移動,從第一位置移動至第二位置,在蓋體120的旋轉方向上與蓋體配合部121的孔對齊,這樣就可以順利地蓋合蓋體120。
通過本實施方式,即可實現當水容器被裝入水容器容納部中時,可以順利地打開或蓋合蓋體,而當水容器被自水容器容納部中取出時,由于結構的干涉,蓋體無法蓋合,從而能夠即時直觀地對使用者起到提醒作用。
下面將根據圖5和圖6對本實用新型的第二實施方式進行說明。需要指出的是,除致動件配合部和蓋體配合部以外,第二實施方式與第一實施方式的構造大致相同,為了簡潔此處將不再進行詳細地描述。
在此實施方式中,蓋體配合部221與致動件配合部241均包括突起。圖5和圖6所示出的烹飪器具200的狀態為水容器230位于煲體210的水容器容納部211內,并且蓋體220處于蓋合狀態。此時致動件240位于致動位置,相應的致動件配合部241位于第二位置。致動件配合部241的突起與蓋體配合部221的突起在蓋體220的旋轉方向上相互錯開,從而可以保證蓋體220順利地蓋合。
在水容器230被自水容器容納部211取出的狀態中,致動件240移動至初始位置,相應的致動件配合部241移動至第一位置。此時致動件配合部241的突起與蓋體配合部221的突起在蓋體220的旋轉方向上至少部分地對齊,二者產生干涉,導致蓋體220無法蓋合煲體210。即可以實現當水容器未被裝入水容器容納部中(換句話說,不位于水容器容納部中)時,蓋體無法蓋合,從而能夠即時直觀地對使用者起到提醒作用。
本實用新型已經通過上述實施方式進行了說明,但應當理解的是,上述實施方式只是用于舉例和說明的目的,而非意在將本實用新型限制于所描述的實施方式范圍內。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是,根據本實用新型的教導還可以做出更多種的變型和修改,這些變型和修改均落在本實用新型所要求保護的范圍以內。本實用新型的保護范圍由附屬的權利要求書及其等效范圍所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