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多功能組合砧板,包括長方形砧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砧板包括設于砧板左部用于切菜的砧板面(1)、設于砧板面(1)右側的可拆卸的刨絲板(2),刨絲板(2)的下方設有可從側向抽拉的第一收納盤(3),所述的砧板面(1)的下方設有可從側面抽拉的第二收納盤(4)。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多功能組合砧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二收納盤(4)可從砧板的左側面抽出,所述的第一收納盤(3)可從砧板的右側面抽出。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多功能組合砧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收納盤(3)和第二收納盤(4)的底面與砧板的底面平齊,所述的第一收納盤(3)和第二收納盤(4)為上大下小的燕尾形狀,所述的砧板設有與第一收納盤(3)和第二收納盤(4)相配的燕尾狀抽拉槽。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多功能組合砧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收納盤(3)和第二收納盤(4)的抽拉側均設有向內凹陷的握手(5)。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多功能組合砧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砧板面(1)除第二收納盤(4)的抽拉側外沿周均設有高于砧板面(1)的擋條(6)。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多功能組合砧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刨絲板(2)嵌設于砧板面(1)右側的臺階槽(7)中,所述的臺階槽(7)的右側開口。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多功能組合砧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臺階槽(7)的臺階面上設有多個銷柱(8),所述的刨絲板(2)底面相對應的位置設有銷孔。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多功能組合砧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銷柱(8)共6個,以3個一組對稱地設于臺階槽(7)前后方向的2個臺階面上。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多功能組合砧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砧板的底部設有多個墊腳。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一種多功能組合砧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墊腳共4個,分別設于砧板底部的4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