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虹吸火鍋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湯鍋和設置于所述湯鍋內的料盤,所述料盤的周邊沿與所述湯鍋的周邊沿封閉連接,且所述料盤將所述湯鍋分隔為容納食材的上部空間和容納湯汁或水的下部空間,所述料盤具有連通所述上部空間和下部空間的虹吸通道,湯鍋被加熱時,所述下部空間內的湯汁或水通過虹吸通道進入上部空間,所述下部空間的高度與所述上部空間的高度比大于等于0.5小于等于0.95;所述虹吸通道位于所述料盤的盤體的底部下方,所述盤體的底部開設所述虹吸通道的出水孔,或所述虹吸通道貫穿于所述料盤的盤體的底部,所述虹吸通道位于所述料盤內部分的側壁開設出水孔。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虹吸火鍋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位于所述料盤上方的鍋蓋,所述鍋蓋與所述湯鍋的周邊沿密封接觸。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虹吸火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料盤的盤體邊緣具有翻邊,所述湯鍋的邊緣位于所述翻邊的下方;所述湯鍋的邊緣與所述翻邊接觸的位置設置密封圈。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虹吸火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料盤的盤體邊緣具有卷邊,所述湯鍋的邊緣位于所述卷邊的內側;所述湯鍋的邊緣與所述卷邊接觸的位置設置密封圈。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虹吸火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湯鍋下部空間的側壁上開設有水位上限刻度線和水位下限刻度線。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虹吸火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虹吸通道位于所述盤體的底部中心,所述虹吸通道與所述盤體一體成型;所述虹吸通道的進水孔至少部分設置在側壁,所述虹吸通道的底部為敞口。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虹吸火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虹吸通道的進水孔低于所述水位下限刻度線。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虹吸火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虹 吸通道的出水孔的單孔面積小于200平方毫米。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虹吸火鍋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位下限刻度線的高度大于等于40毫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