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屬于炒鍋設備領域,更具體的說,它涉及一種用于翻炒牛肉的炒鍋。
背景技術:
在對牛肉進行翻炒的時候,通常是將牛肉放在鍋里,然后鍋的底部受熱,在對鍋里的牛肉進行翻炒,不能夠對牛肉進行充分的翻炒,造成牛肉的受熱不均勻,牛肉的熟透程度不同,造成能源的浪費,由于是人工翻炒,造成牛肉的翻炒效率降低,所以對現有的炒鍋加以改進。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能夠在對牛肉的翻炒的效率更高,節約能源的炒鍋。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下技術方案:一種用于翻炒牛肉的炒鍋,包括安裝架以及安裝在安裝架上的鍋體,所述鍋體包括出料端,所述鍋體與安裝架之間設有支撐架,所述鍋體與支撐架轉動連接,所述鍋體與安裝架之間設有用于驅動鍋體轉動的驅動電機,所述安裝架相對于鍋體底部設有加熱裝置,所述支撐架與安裝架之間轉動連接,所述安裝架設有與容納鍋體的保溫罩,所述保溫罩設有開口,所述鍋體的進料端與保溫罩的開口轉動連接,所述保溫罩的靠近加熱裝置處設有加熱口。
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通過出料端進行加料,支撐架與安裝件之間轉動連接,能夠調整炒鍋的角度,在加料與出料的時候更加方便,還能夠防止在對牛肉翻炒的時候牛肉從出料端與鍋體分離,通過加熱裝置對鍋體進行加熱,保溫罩的設置,將高溫氣體與外界隔絕,在起到保溫的效果下,還能夠起到防止熱量的散失,能夠起到節約能源的技術效果,然后通過驅動電機,使得電機帶動鍋體轉動,能夠使得牛肉翻炒更加均勻。
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 所述鍋體的出料端處設有環形凸起,所述保溫罩的出口處設有與環形凸起配合的環形凹槽。
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能夠防止鍋體在轉動的時候發生活動,使得鍋體轉動的更加穩定。
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 所述保溫罩上設有若干出氣孔。
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能夠起到保溫罩與鍋體之間的空氣流通,從而能使得在加熱的時候,節省能源。
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 所述保溫罩包括包括左半保溫罩與右半保溫罩,所述左半保溫罩與右半保溫罩的橫截面能夠組合形成一個完全的圓,所述左半保溫罩與右半保溫罩的端面上均設有縱向法蘭,所述左半保溫罩與右半保溫罩上的縱向法蘭通過連接件與支撐架連接。
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能夠起到方便安裝保溫罩的技術效果。
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 所述鍋體內壁上設有若干擋塊。
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能夠在對牛肉加熱的時候進一步的翻炒,從而能夠使得牛肉的受熱更加均勻。
本實用新型進一步設置為: 所述鍋體的出料端設有蓋板,所述蓋板通過固定器與鍋體連接。
通過采用上述技術方案,能夠對鍋體進行密封,從而能夠防止鍋體內的牛肉在翻炒的時候從出料端飛出。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用于翻炒牛肉的炒鍋的結構示意圖一;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種用于翻炒牛肉的炒鍋的結構示意圖二;
圖3為圖2的A部示意圖。
圖中: 1、安裝架;2、鍋體;3、出料端;4、支撐架;5、驅動電機;6、加熱裝置;7、加熱口;8、擋塊;9、蓋板;10、固定器;11、環形凸起;12、環形凹槽;13、出氣孔;14、左半保溫罩;15、右半保溫罩;16、縱向法蘭;17、連接件。
具體實施方式
參照圖1至圖2所示,本案例實施的一種用于翻炒牛肉的炒鍋,包括安裝架1以及安裝在安裝架1上的鍋體2,所述鍋體2包括出料端3,所述鍋體2與安裝架1之間設有支撐架4,所述鍋體2與支撐架4轉動連接,所述鍋體2與安裝架1之間設有用于驅動鍋體2轉動的驅動電機5,所述安裝架1相對于鍋體2底部設有加熱裝置6,所述支撐架4與安裝架1之間轉動連接,所述安裝架1設有與容納鍋體2的保溫罩,所述保溫罩設有開口,所述鍋體2的進料端與保溫罩的開口轉動連接,所述保溫罩的靠近加熱裝置6處設有加熱口7,所述鍋體2內壁上設有若干擋塊8,所述鍋體2的出料端3設有蓋板9,所述蓋板9通過固定器10與鍋體2連接;
所述鍋體2的出料端3處設有環形凸起11,所述保溫罩的出口處設有與環形凸起11配合的環形凹槽12,所述保溫罩上設有若干出氣孔13;
所述保溫罩包括左半保溫罩14與右半保溫罩15,所述左半保溫罩14與右半保溫罩15的橫截面能夠組合形成一個完全的圓,所述左半保溫罩14與右半保溫罩15的端面上均設有縱向法蘭16,所述左半保溫罩14與右半保溫罩15上的縱向法蘭16通過連接件17與支撐架4連接。
通過出料端3進行加料,支撐架4與安裝件之間轉動連接,能夠調整炒鍋的角度,通過加熱裝置6對鍋體2進行加熱,然后通過驅動電機5,使得電機帶動鍋體2轉動,炒鍋上的環形凸起11在保溫罩上的環形凹槽12內轉動,能夠使得牛肉翻炒更加均勻。
保溫罩包括包括左半保溫罩14與右半保溫罩15,左半保溫罩14與右半保溫罩15的橫截面能夠組合形成一個完全的圓,左半保溫罩14與右半保溫罩15的端面上均設有縱向法蘭16,能夠起到方便安裝保溫罩的技術效果。
以上所述的實施例只是本實用新型的一種較佳的方案,并非對本實用新型作任何形式上的限制,在不超出權利要求所記載的技術方案的前提下還有其它的變體及改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