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家具組裝結構,其特征是:包括U形夾、第一支撐件及設置于所述第一支撐件旁側的第二支撐件,所述U形夾具有第一腳、第二腳以及連接兩腳的基底,在第一、第二支撐件上對應設有第一、第二插槽,U形夾的第一腳、第二腳分別插在第一、第二插槽內從而將兩支撐件連接在一起。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家具組裝結構,其特征是:第二支撐件高出第一支撐件的上表面,第一插槽設置在第一支撐件上表面的邊緣處,第二插槽設置在第二支撐件的側面。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家具組裝結構,其特征是:在第二支撐件的側面設有避讓槽,第二插槽設置在避讓槽內。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家具組裝結構,其特征是:第二支撐件垂直于第一支撐件設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家具組裝結構,其特征是:所述的第一支撐件為座部,所述的第二支撐件為座部、靠背部或扶手部。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家具組裝結構,其特征是:所述的U形夾連接有拉繩。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家具組裝結構,其特征是:所述的U形夾是采用金屬材料一體折彎制成,第一腳、第二腳以及基底的厚度均為6~10mm。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家具組裝結構,其特征是:所述的第一、第二支撐件均為木框結構,第一、第二插槽均為兩塊間隔平行的木板構建而成。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家具組裝結構,其特征是:所述的第一、第二支撐件均帶有支腳,在第一、第二支撐件下方設有橫跨兩者交界處的連接板,在連接板上對應設有定位孔,所述的支腳插在定位孔內。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家具組裝結構,其特征是:定位孔的上端形成錐形導向口。
11.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家具組裝結構,其特征是:第二支撐件與第一支撐件的上表面齊平,第一插槽設置在第一支撐件上表面的邊緣處,第二插槽設置在第二支撐件上表面的邊緣處。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家具組裝結構,其特征是:在第一支撐件上設有用于遮蓋U形夾的坐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