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土木工程用組合樁,它包括固定框A,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固定框A的底部安裝有連接裝置,所述的固定框A通過所述的連接裝置連接有固定框B,所述的固定框B連接有固定框C,所述的固定框A、固定框B與所述的固定框C一起組成第一填充腔和第二填充腔,所述的第一填充腔的內部設置有鋼筋骨架A和注漿管道,所述的第二填充腔的內部安裝有鋼筋骨架B和注漿管道,所述的第一填充腔的外部設置有凸臺,所述的鋼筋骨架A包括橫向鋼筋,所述的橫向鋼筋連接有豎向鋼筋和縱向鋼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土木工程用組合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一填充腔為“十”字形結構的填充腔。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土木工程用組合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固定框A、固定框B和固定框C的形狀結構完全相同。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土木工程用組合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凸臺為凸型結構和燕尾型結構的凸臺。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土木工程用組合樁,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豎向鋼筋的直徑大于橫向鋼筋和縱向鋼筋的直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