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下水道蓋板,具體為一種新型下水道蓋板。
背景技術:
下水道是一種城市公共設施,主要用來排除建筑物污水和雨水,為經常維護或修理下水道,需要在地面上預留一些通孔,以鉆入到下水道內部檢查或者修理下水道,為了安全起見,下水道維修師傅在打開下水道口蓋進入下水道修理時,往往需要在下水道口豎立一警示標識,警示標識可以防止路過人們不備而掉入下水道,但是很影響交通,若在修理時重新把下水道蓋蓋上存在以下問題,一、修理師傅不便于從下水道內打開下水道蓋,操作不便;二、蓋上下水道蓋后,下水道內的光線很暗,需要自備照明裝置,不便于底下工作。
技術實現要素:
為了克服上述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新型下水道蓋板,通過在蓋板底部設置有握把,方便從地下打開下水道蓋,并且通過在蓋板底部設置有夾具,可以把照明裝置夾持在蓋板上,不影響修理工作,并且照明裝置可以360度隨意調節,靈活性高。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一種新型下水道蓋板,其包括,蓋板1、握把2、固定板3、第一連接板4、活動螺絲5、第二連接板6、夾具7,所述蓋板1底部設置有握把2,所述蓋板1底部中間設置有固定板3,所述固定板3通過活動螺絲5和第一連接板4活動式連接,所述第一連接板4通過活動螺絲5與第二連接板6活動式連接,所述第二連接板6上設置有夾具7。
進一步的,所述握把2設置有兩個。
進一步的,所述固定板3和蓋板1之間焊接連接。
進一步的,所述第一連接板4、第二連接板6的形狀均為細長條。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實用新型通過在蓋板底部設置有握把,方便從地下打開下水道蓋,并且通過在蓋板底部設置有夾具,可以把照明裝置夾持在蓋板上,不影響修理工作,并且照明裝置可以360度隨意調節,靈活性高。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為了使本技術領域的人員更好的理解本申請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結合附圖和實施例來對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申請的一部分實施例,基于本申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應當屬于本申請保護的范圍。
如圖1所示,一種新型下水道蓋板,其包括,蓋板1、握把2、固定板3、第一連接板4、活動螺絲5、第二連接板6、夾具7,所述蓋板1底部設置有握把2,所述蓋板1底部中間設置有固定板3,所述固定板3通過活動螺絲5和第一連接板4活動式連接,所述第一連接板4通過活動螺絲5與第二連接板6活動式連接,所述第二連接板6上設置有夾具7。
作為本實施例的最佳實施方式,所述握把2設置有兩個。
作為本實施例的最佳實施方式,所述固定板3和蓋板1之間焊接連接。
作為本實施例的最佳實施方式,所述第一連接板4、第二連接板6的形狀均為細長條。
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