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可自動復位的操作手柄結構,其特征在于其包括底座(1),底座(1)上設有固定套(2),手柄(3)的一端穿過固定套(2)的一端設有旋轉座(4),固定套(2)與旋轉座(4)之間設有定位結構(5),旋轉座(4)與底座(1)之間設有帶動手柄自動復位的自動復位結構(6)。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可自動復位的操作手柄結構,其特征在于自動復位結構(6)包括設在旋轉座(4)上的頂塊(7),及設在底座(1)上固定套的兩側并與頂塊(7)配合的第一壓縮彈簧組件(8)和第二壓縮彈簧組件(9)。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一種可自動復位的操作手柄結構,其特征在于第一壓縮彈簧組件(8)包括固定在底座上的第一固定套(81),第一固定套(81)內設有可在第一固定套內滑動的第一滑塊(82),第一固定套(81)與第一滑塊(82)之間設有第一壓縮彈簧(83);第二壓縮彈簧組件(9)包括固定在底座上的第二固定套(91),第二固定套(91)內設有可在第二固定套內滑動的第二滑塊(92),第二固定套(91)與第二滑塊(92)之間設有第二壓縮彈簧(93)。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可自動復位的操作手柄結構,其特征在于第一滑塊(82)上設有第一限位扣(821),第一固定套(81)上設有與第一限位扣(821)配合的第一限位槽(822);第二滑塊(92)上設有第二限位扣(921),第二固定套(91)上設有與第二限位扣(921)配合的第二限位槽(922)。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可自動復位的操作手柄結構,其特征在于第一固定套(81)和第二固定套(91)均為方形套,一套封閉,另一端設有開口;第一滑塊(82)和第二滑塊(92)也均為方形,第一滑塊(82)設有供第一壓縮彈簧(83)套入的空間,第二滑塊(92)設有供第二壓縮彈簧(93)套入的空間。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可自動復位的操作手柄結構,其特征在于定位結構(5)包括在固定套(2)上設有彈性卡珠(51),旋轉座(4)上設有供彈性卡珠(51)卡入的定位孔(52)。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一種可自動復位的操作手柄結構,其特征在于固定套(2)上設有卡珠固定槽(21),彈性卡珠(51)包括設在卡珠固定槽內的彈簧(511)和卡珠(512)。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一種可自動復位的操作手柄結構,其特征在于在固定套(2)上設有固定支耳(23),固定支耳(23)上設有固定孔(24),底座(1)上設有固定柱(11),固定柱(11)上設有螺孔(12),螺釘穿過固定孔(24)與螺孔(12)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