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抗水毀涵洞八字翼墻,其特征在于,包括:
墻身,其外側面自上而下向外傾斜,以使該墻身的縱向截面呈直角梯形狀;且該墻身的頂面自后至前向下傾斜;
墻身主筋,所述墻身內設置有上下兩排沿所述墻身的長度方向分布的該墻身主筋,下排該墻身主筋所在的平面與水平面平行,上排該墻身主筋所在的平面與所述墻身的頂面平行;以及
墻身箍筋,若干個該墻身箍筋前后平行地豎直設置于所述墻身內;每個該墻身箍筋呈與其所在的所述墻身的位置的縱向截面對應的直角梯形狀,下排的所述墻身主筋與每個該墻身箍筋的底邊固定連接,上排的所述墻身主筋與每個該墻身箍筋的頂邊固定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抗水毀涵洞八字翼墻,其特征在于,所述墻身主筋為直徑為20mm的螺紋鋼筋,所述墻身箍筋由直徑為8mm的螺紋鋼筋彎曲而成。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抗水毀涵洞八字翼墻,其特征在于,上排所述墻身主筋包括兩個所述墻身主筋;下排所述墻身主筋包括三個所述墻身主筋。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抗水毀涵洞八字翼墻,其特征在于,下排所述墻身主筋與所述墻身的下端之間的距離為40cm,上排所述墻身主筋與所述墻身的頂面之間的距離為40cm。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抗水毀涵洞八字翼墻,其特征在于,位于兩側的所述墻身主筋與其所靠近的所述墻身的側面之間的距離為20cm。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抗水毀涵洞八字翼墻,其特征在于,所述墻身內于上下兩排所述墻身主筋之間還設置有至少一排與所述頂面平行的所述墻身主筋。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抗水毀涵洞八字翼墻,其特征在于,所述墻身上設置有錨具。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抗水毀涵洞八字翼墻,其特征在于,位于涵洞的進口和出口的同一側的兩個八字翼墻的所述墻身上的所述錨具通過預應力筋連接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