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是一種具有層厚測量設備的路面攤鋪機,屬于路面攤鋪機領域。
背景技術:
路面攤鋪機是將瀝青混合料均勻攤鋪在道路基層上,并進行初步振實和整平的機械。分履帶式和輪胎式兩種。由牽引、攤鋪和振實、熨平兩部分組成。
現有技術公開了申請號為:CN94106563.4的一種路面攤鋪機,由下列機構組成:若干功能部件的電力驅動裝置;用于上述驅動裝置的主驅動總成(13,14;15)-它包括一臺內燃機和一臺三相發電機;一機架(1)-它裝有一行走機構(2,2′),機架前部裝有一個路面材料受料斗(9),后部從路面攤鋪機工作時行進方向看橫向裝有一個攤鋪器(7)。在機架(1)上,上述路面材料受料斗和橫向攤鋪機之間安置上述主驅動總成和一駕駛臺(11)。但是其不足之處在于無法對鋪設的路面以及材料進行厚度檢測,容易造成路面坡度的偏差。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存在的不足,本實用新型目的是提供一種具有層厚測量設備的路面攤鋪機,以解決現有的路面攤鋪機無法對鋪設的路面以及材料進行厚度檢測,容易造成路面坡度的偏差的問題。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實用新型是通過如下的技術方案來實現:一種具有層厚測量設備的路面攤鋪機,其結構包括遮陽板、支撐架、層厚測量設備、牽引器、腳踏壓槽、油箱、傳動裝置、履帶、發動機、電線、伸縮裝置、振蕩器、攤鋪滾軸、壓平板、料斗、料門、螺母、排氣管、操作臺、
座椅、機體,所述層厚測量設備與機體相連接,所述層厚測量設備由雷達監測裝置、傳感器組成,所述雷達監測裝置與傳感器相連接,所述牽引器設在機體上,所述油箱固定連接機體,所述傳動裝置與油箱相連接,所述履帶活動連接傳動裝置,所述發動機與傳動裝置固定連接,所述伸縮裝置通過電線連接發動機,所述振蕩器與攤鋪滾軸相連接,所述攤鋪滾軸過壓平板與料斗相連接,所述壓平板設在機體底部,所述機體設有排氣管,所述操作臺固定連接機體。
進一步地,所述遮陽板通過支撐架固定連接機體。
進一步地,所述機體設有腳踏壓槽。
進一步地,所述料門通過螺母固定連接料斗。
進一步地,所述機體上設有座椅。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為設有層厚測量設備,通過雷達監測裝置與傳感器能準確測量厚度,解決了現有的路面攤鋪機無法對鋪設的路面以及材料進行厚度檢測,容易造成路面坡度的偏差的問題。
附圖說明
通過閱讀參照以下附圖對非限制性實施例所作的詳細描述,本實用新型的其它特征、目的和優點將會變得更明顯: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具有層厚測量設備的路面攤鋪機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種具有層厚測量設備的路面攤鋪機的層厚測量設備示意圖。
圖中:遮陽板-1、支撐架-2、層厚測量設備-3、雷達監測裝置-300、傳感器-301、牽引器-4、腳踏壓槽-5、油箱-6、傳動裝置-7、履帶-8、發動機-9、電線-10、伸縮裝置-11、振蕩器-12、攤鋪滾軸-13、壓平板-14、料斗-15、料門-16、螺母-17、排氣管-18、操作臺-19、座椅-20、機體-21。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請參閱圖1-圖2,本實用新型提供一種技術方案:一種具有層厚測量設備的路面攤鋪機,其結構包括遮陽板1、支撐架2、層厚測量設備3、牽引器4、腳踏壓槽5、油箱6、傳動裝置7、履帶8、發動機9、電線10、伸縮裝置11、振蕩器12、攤鋪滾軸13、壓平板14、料斗15、料門16、螺母17、排氣管18、操作臺19、座椅20、機體21,所述層厚測量設備3與機體21相連接,所述層厚測量設備3由雷達監測裝置300、傳感器301組成,所述雷達監測裝置300與傳感器301相連接,所述牽引器4設在機體21上,所述油箱6固定連接機體21,所述傳動裝置7與油箱6相連接,所述履帶8活動連接傳動裝置7,所述發動機9與傳動裝置7固定連接,所述伸縮裝置11通過電線10連接發動機9,所述振蕩器12與攤鋪滾軸13相連接,所述攤鋪滾軸13通過壓平板14與料斗15相連接,所述壓平板14設在機體21底部,所述機體21設有排氣管18,所述操作臺19固定連接機體21,所述遮陽板1通過支撐架2固定連接機體21,所述機體21設有腳踏壓槽5,所述料門16通過螺母17固定連接料斗15,所述機體21上設有座椅20。
在進行使用時,通過操作臺19控制層厚測量設備3進行測量,雷達監測裝置300會發射波段檢測層厚,經傳感器301將信號反饋到操作臺19完成厚度的測量。
以上顯示和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