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緊固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安全射釘器。
背景技術:
射釘器是現代射釘緊固技術產品,是木工建筑施工、門窗安裝等必備的手動工具,它能夠將釘子瞬間射入基體內。安全射釘器一般通過高壓氣體擊發射釘,直接打入木料、墻體、混凝土或巖石等基體中,從而將需要固定的構件牢固的連接在一起。
現有技術中,射釘器通常包括釘管、電錘、釘匣和槍體幾大部分。使用時直接將釘管抵在需要釘合的物體表面,通過電錘擊發,即可完成釘合。現有技術存在的問題是,電錘瞬間就將T型釘擊發,無需二次擊發即完成釘合,當T型釘未能釘入物體時,通過物體反彈易對操作人員產生傷害,造成嚴重的安全事故,另瞬間擊發,當釘合位置錯誤時,無修正釘合位置的時間,造成資源浪費,增加施工成本。
技術實現要素:
針對現有技術中的缺陷,本發明提供一種安全射釘器,防止物體反彈T型釘對操作人員產生傷害,以提高射釘器的安全性,降低釘子傷人的可能性,降低安全事故的發生率,降低施工成本。
本發明提供的一種安全射釘器,包括槍體、釘管、射釘件和傳力件,所述釘管與射釘件同軸設置且位于槍體內,所述射釘件在傳力件作用下將射釘向前射出釘管,所述射釘件包括套體和推桿,所述推桿包括鉸接在套體上的水平段和連接在水平段前端向套體中心延伸的豎直段,所述推桿由擺動機構驅動擺動,所述套體內壁的后端具有凸臺,所述釘管上設有與推桿的豎直段相對應的擋塊,裝入射釘時,射釘位于凸臺和推桿的豎直段之間,第一次射釘時,所述凸臺作用在射釘上,推桿的豎直段被擋塊阻擋,射釘局部射入物體,第二次射釘前,推桿由擺動機構驅動向外擺動并隨傳力件后退至射釘的后端,第二次射釘時,推桿作用在射釘上將射釘完全射入物體。
可選地,所述推桿通過扭簧與套體鉸接,自然狀態下推桿的豎直段位于套體外,所述擺動機構由前至后依次包括擋板、連桿和滑塊,所述滑塊可滑動,所述連桿的兩端分別與滑塊和擋板鉸接,滑塊位于前端時,擋板壓在推桿上使推桿處于水平狀態,滑塊向后移動可帶動擋板上擺從而使推桿處于向外打開。
可選地,所述傳力件包括芯軸、楔塊、第一彈簧和第二彈簧,所述滑塊與槍體之間連接有第三彈簧,所述芯軸上對應楔塊的前后兩端分別設置有第一凸緣和第二凸緣,所述第一彈簧的兩端分別連接第一凸緣和凸臺,所述楔塊位于芯軸徑向的兩端并可沿芯軸徑向移動,所述楔塊與套體呈斜楔配合,所述第二彈簧兩端分別連接芯軸和楔塊;第一次射釘前,楔塊的外端壓在滑塊下,第一、第三彈簧、處于自然狀態,第二彈簧處于壓縮狀態,第一次射釘后,楔塊在第二彈簧作用下向外彈起,芯軸后退時,楔塊的后端向后驅動滑塊并壓縮第三彈簧,擋板向上擺動以失去對推桿的壓力,推桿向外擺動,第一彈簧的恢復力驅動套體向后復位,套體復位過程中擠壓楔塊向內恢復初始位置,楔塊恢復初始位置后,第三彈簧的恢復力驅動滑塊向前移動使擋板恢復初始位置。
可選地,所述擋塊與釘管之間連接有彈簧。
可選地,所述擋塊由橡膠材料制成。
由上述技術方案可知,本發明的有益效果:
1、本發明提供的一種安全射釘器,包括槍體、釘管、射釘件和傳力件。釘釘時,第一次射釘,射釘件在傳力件的作用下將射釘一部分釘入物體,第二次射釘,射釘件在傳力件的作用下將射釘完全釘入物體,實現射釘的分步釘入物體,防止物體反彈射釘對操作人員產生傷害,以提高射釘器的安全性,降低射釘傷人的可能性,降低安全事故的發生率,降低施工成本。
2、本發明提供的一種安全射釘器,所述推桿通過扭簧與套體鉸接,所述擺動機構由前至后依次包括擋板、連桿和滑塊,通過滑塊的往復滑動控制推桿的擺動,防止推桿在退回時與射釘干涉,影響射釘器的使用。
3、本發明提供的一種安全射釘器,所述傳力件包括芯軸、楔塊。當芯軸退回時,楔塊推動滑塊滑動,控制推桿擺動。便于推桿和擋板的復位。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發明具體實施方式或現有技術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具體實施方式或現有技術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在所有附圖中,類似的元件或部分一般由類似的附圖標記標識。附圖中,各元件或部分并不一定按照實際的比例繪制。
圖1為本發明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第一次射釘時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發明芯軸退回過程中的結構示意圖;
圖4為本發明第二次射釘過程中的結構示意圖;
圖5為射釘件的結構示意圖;
附圖標記:
1-槍體、2-釘管、3-射釘件、4-傳力件、5-擋板、6-連桿、7-滑塊、21-擋塊、31-套體、32-推桿、41-芯軸、42-楔塊、43-第一彈簧、44-第二彈簧、71-第三彈簧、311-凸臺、411-第一凸緣、412-第二凸緣。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附圖對本發明技術方案的實施例進行詳細的描述。以下實施例僅用于更加清楚地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因此只作為示例,而不能以此來限制本發明的保護范圍。
需要注意的是,除非另有說明,本申請使用的技術術語或者科學術語應當為本發明所屬領域技術人員所理解的通常意義。
在本申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術語“上”、“下”、“前”、“后”、“豎直”、“水平”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為基于附圖1所示的方位或位置關系,僅是為了便于描述本發明和簡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裝置或元件必須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構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為對本發明的限制。
此外,術語“第一”、“第二”等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為指示或暗示相對重要性或者隱含指明所指示的技術特征的數量。在本發明的描述中,“多個”的含義是兩個以上,除非另有明確具體的限定。
在本申請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術語“相連”、“連接”等術語應做廣義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連接,也可以是可拆卸連接,或成一體;可以是機械連接,也可以是電連接;可以是直接相連,也可以通過中間媒介間接相連,可以是兩個元件內部的連通或兩個元件的相互作用關系。對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而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理解上述術語在本發明中的具體含義。
在本申請中,除非另有明確的規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上”或“下”可以是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觸,或第一和第二特征通過中間媒介間接接觸。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可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或斜上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可以是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或斜下方,或僅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請參閱圖1-5,本實施例提供的一種安全射釘器,包括槍體1、釘管2、射釘件3和傳力件4,所述釘管2與射釘件3同軸設置且位于槍體1內,所述射釘件3在傳力件4作用下將射釘向前射出釘管2,所述射釘3件包括套體31和推桿32,所述推桿32包括鉸接在套體31上的水平段和連接在水平段前端向套體中心延伸的豎直段,所述推桿32由擺動機構驅動擺動,所述套體31內壁的后端具有凸臺311,所述釘管2上設有與推桿32的豎直段相對應的擋塊21,裝入射釘時,射釘位于凸臺311和推桿32的豎直段之間,第一次射釘時,所述凸臺311作用在射釘上,推桿32的豎直段被擋塊21阻擋,射釘局部射入物體,第二次射釘前,推桿32由擺動機構驅動向外擺動并隨傳力件4后退至射釘的后端,第二次射釘時,推桿32作用在射釘上將射釘完全射入物體。第一次射釘,射釘件3在傳力件4的作用下將射釘向前推,當與擋塊21接觸后,射釘件3和傳力件4停止遠動,此時如果射釘未能釘入物體,推桿32保持初始狀態,當射釘件3和傳力件4向后退恢復初始狀態,射釘隨射釘件3后退,恢復初始狀態。防止射釘未釘入物體時,物體反彈射釘對操作人員產生傷害。如果第一次射釘后,射釘一部分釘入物體,當傳力件4后退恢復初始狀態,由于射釘一部分釘入物體,推桿32無法隨傳力件4后退,推桿32由擺動機構驅動向外擺動與射釘分離后,隨傳力件4后退至射釘的后端恢復初始狀態,第二次射釘時,推桿32作用在射釘上將射釘完全射入物體。實現射釘的分步釘入物體,防止物體反彈射釘對操作人員產生傷害,以提高射釘器的安全性,降低射釘傷人的可能性,降低安全事故的發生率,降低施工成本。
在本實施例中,需要理解的是,擺動機構應做廣義理解,例如,擺動機構可以是電機,也可以是連桿機構。
作為對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推桿32通過扭簧與套體31鉸接,自然狀態下推桿32的豎直段位于套體31外,所述擺動機構由前至后依次包括擋板5、連桿6和滑塊7,所述滑塊7可滑動,所述連桿6的兩端分別與滑塊7和擋板5鉸接,滑塊7位于前端時,擋板5壓在推桿32上使推桿處于水平狀態,滑塊7向后移動可帶動擋板5上擺從而使推桿32處于向外打開。若第一次射釘未能將射釘釘入物體,滑塊7位于前端,擋板5壓在推桿32上使推桿處于水平狀態,未釘入物體的射釘隨著推桿32后退恢復初始狀態。若第一次射釘將射釘一部分釘入物體,滑塊7向后移動帶動擋板5上擺從而使推桿32處于向外打開,推桿32與射釘分離,并隨著套體31后退恢復初始狀態。防止推桿在退回時與射釘干涉,影響射釘器的使用。通過滑塊7的往復滑動控制推桿32的擺動,防止推桿32在退回時與射釘干涉,影響射釘器的使用。
作為對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傳力件4包括芯軸41、楔塊42、第一彈簧43和第二彈簧44,所述滑塊7與槍體1之間連接有第三彈簧71,所述芯軸41上對應楔塊42的前后兩端分別設置有第一凸緣411和第二凸緣412,所述第一彈簧43的兩端分別連接第一凸緣411和凸臺311,所述楔塊42位于芯軸41徑向的兩端并可沿芯軸41徑向移動,所述楔塊42與套體31呈斜楔配合,所述第二彈簧44兩端分別連接芯軸41和楔塊42;第一次射釘前,楔塊42的外端壓在滑塊7下,第一彈簧43、第三彈簧71處于自然狀態,第二彈簧44處于壓縮狀態,第一次射釘后,楔塊42在第二彈簧44作用下向外彈起,芯軸41后退時,楔塊42的后端向后驅動滑塊7并壓縮第三彈簧71,擋板5向上擺動以失去對推桿32的壓力,推桿32向外擺動,第一彈簧43的恢復力驅動套體31向后復位,套體31復位過程中擠壓楔塊42向內恢復初始位置,楔塊42恢復初始位置后,第三彈簧71的恢復力驅動滑塊7向前移動使擋板5恢復初始位置。當芯軸41退回時,楔塊42推動滑塊7滑動,控制推桿32擺動。便于推桿32和擋板5的復位。
作為對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擋塊21與釘管2之間連接有彈簧。擋塊21壓縮彈簧產生緩沖空間,便于推桿32擺動。
作為對上述技術方案的進一步改進,所述擋塊21由橡膠材料制成。防止推桿32與擋塊21碰撞后產生損傷,延長射釘器的使用壽命。
本發明的說明書中,說明了大量具體細節。然而,能夠理解,本發明的實施例可以在沒有這些具體細節的情況下實踐。在一些實例中,并未詳細示出公知的方法、結構和技術,以便不模糊對本說明書的理解。
此外,在不相互矛盾的情況下,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可以將本說明書中描述的不同實施例或示例以及不同實施例或示例的特征進行結合和組合。
最后應說明的是:以上各實施例僅用以說明本發明的技術方案,而非對其限制;盡管參照前述各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了詳細的說明,本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應當理解:其依然可以對前述各實施例所記載的技術方案進行修改,或者對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術特征進行等同替換;而這些修改或者替換,并不使相應技術方案的本質脫離本發明各實施例技術方案的范圍,其均應涵蓋在本發明的權利要求和說明書的范圍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