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固定架,具體為一種操縱手柄固定架,屬于機械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操作手柄是機械設備中不可缺少的部件,廣泛應用與汽車設備的換位、機械加工設備進程的操控等各個領域,能夠對機械設備進行操作,主要有操作手柄、底板和固定裝置組成;隨著現在機械設備的廣泛應用,操縱手柄的使用也越來越頻繁,人們對他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傳統的操縱手柄與固定底板之間均為一體式設置,這種設置安裝不便,價格較高,且質量較大,兼容性差,無法根據需求進行高度的調整,因此使用范圍有限,且安裝在機械設備中沒有緩沖效果,易造成操作手柄內部沖擊導致元件的損壞,嚴重減少操縱手柄的使用壽命;且現有的操作手柄固定裝置無法實現拆卸檢修等,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因此,針對上述問題提出一種操縱手柄固定架。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為了解決上述問題而提供一種操縱手柄固定架。
本實用新型通過以下技術方案來實現上述目的,一種操縱手柄固定架,包括固定底板,所述固定底板頂部表面設置固定架,且所述固定架與所述固定底板之間通過螺母固定;所述固定架中心位置鏤空設置減重矩形,且所述減重矩形內部連接彈簧、支撐架;所述支撐架垂直連接導桿,所述固定架頂部表面設有第二通孔,所述固定架頂端設有安裝法蘭盤,且所述安裝法蘭盤頂部表面設置第一通孔,所述安裝法蘭盤中心設有限位圈,且所述限位圈頂端設有連接桿,所述連接桿頂端連通操縱手柄。
優選的,所述固定架 呈“Z”字形,且所述三個固定架 之間的夾角為120°。
優選的,所述支撐架 為一種中心部位設有矩形通孔的支撐架 ,且所述支撐架焊接在所述減重矩形內部。
優選的,所述導桿為一種螺紋式導桿。
優選的,所述第一通孔與所述第二通孔上下對稱設置。
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該種操縱手柄固定架具有安裝方便,簡單實用,穩定緊固,拆卸方便,改變傳統一體式的操縱手柄的固定架,兼容性好;設有的三個固定架能夠有效形成三角形結構,對操縱手柄起到良好的穩定作用,且設置有緩沖彈簧,有效起到機械裝置的緩沖效果,內部鏤空的減重矩形,減小固定架的整體體重,使用更加便捷;且可通過上下移動導桿的高度調整手柄的高度,使用范圍廣,與機械之間通過螺母固定連接,安裝方便,有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適合推廣使用。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整體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整體結構俯視圖。
圖中:1、操縱手柄,2、連接桿,3、第一通孔,4、減重矩形,5、彈簧,6、導桿,7、支撐架,8、限位圈,9、安裝法蘭盤,10、第二通孔,11、固定架,12、螺母,13、固定底板。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將結合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附圖,對本實用新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進行清楚、完整地描述,顯然,所描述的實施例僅僅是本實用新型一部分實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實施例。基于本實用新型中的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他實施例,都屬于本實用新型保護的范圍。
請參閱圖1-2所示,一種操縱手柄固定架,包括固定底板13,所述固定底板13頂部表面設置固定架11,且所述固定架11與所述固定底板13之間通過螺母12固定;所述固定架11中心位置鏤空設置減重矩形4,且所述減重矩形4內部連接彈簧5、支撐架7;所述支撐架7垂直連接導桿6,所述固定架11頂部表面設有第二通孔10,所述固定架11頂端設有安裝法蘭盤9,且所述安裝法蘭盤9頂部表面設置第一通孔3,所述安裝法蘭盤9中心設有限位圈8,且所述限位圈8頂端設有連接桿2,所述連接桿2頂端連通操縱手柄1。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技術優化方案,所述固定架13呈“Z”字形,且所述三個固定架13之間的夾角為120°,具有超強穩固性。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技術優化方案,所述支撐架7為一種中心部位設有矩形通孔的支撐架7,且所述支撐架7焊接在所述減重矩形4內部,能夠實現操縱手柄高度的調整。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技術優化方案,所述導桿6為一種螺紋式導桿6,可實現對固定和拆卸。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技術優化方案,所述第一通孔3與所述第二通孔10上下對稱設置,實現固定連接。
本實用新型在使用時,該種操縱手柄固定架將固定底板13與固定架11通過螺母12進行固定連接,根據需求調整操縱手柄1的高度時,通過在支撐架7的矩形螺紋孔內選擇需要的高度旋轉插入螺紋式的導桿6進行固定,有效實現操縱手柄1高度的調整,在固定架11的第二通孔10與安裝法蘭盤9的第一通孔3進行插入螺母12進行固定連接,安裝方便,能夠有效的對操作機構進行固定,鏤空的減重矩形4有效減輕其重量,彈簧5的設置緩沖操縱手柄安裝在機械設備中帶來的振動,安全性能好。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
此外,應當理解,雖然本說明書按照實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個實施方式僅包含一個獨立的技術方案,說明書的這種敘述方式僅僅是為清楚起見,本領域技術人員應當將說明書作為一個整體,各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經適當組合,形成本領域技術人員可以理解的其他實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