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摩擦輪撬動工具,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撐組件和撬動組件,所述支撐組件包括用于抵設于軌道壁上的底座和鉸接于所述底座上的支撐桿,所述撬動組件包括連接桿、撬動桿、第一緊固件以及第一螺母,所述連接桿的一端與所述支撐桿遠離所述底座的一端鉸接,另一端與所述撬動桿呈夾角連接,所述第一緊固件設于所述連接桿與所述撬動桿的連接處,且所述第一緊固件垂直于所述連接桿和所述撬動桿,所述第一緊固件用以穿設于摩擦輪電機上的吊耳并與所述第一螺母緊固配合。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摩擦輪撬動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撬動桿包括與所述連接桿連接的第一級桿和與所述第一級桿伸縮式連接的第二級桿。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摩擦輪撬動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級桿的側壁設有第一連接套環,所述第二級桿穿設于所述第一連接套環內,所述第二級桿的側壁還設有第二連接套環,所述第一級桿穿設于所述第二連接套環內。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摩擦輪撬動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桿的末端設有第二螺母,所述第二螺母的外緣與所述連接桿的端面連接,所述支撐桿上垂直連接有第二緊固件,所述第二緊固件與所述第二螺母螺紋配合。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摩擦輪撬動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緊固件與所述支撐桿連接的一端還設有套設于所述支撐桿上的第三螺母,所述支撐桿上設有與所述第三螺母螺紋配合的外螺紋。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摩擦輪撬動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桿的末端伸出于所述第二緊固件設置,在摩擦輪被撬開后,所述支撐桿與所述連接桿之間的夾角為鈍角且所述支撐桿的末端面與電機相抵。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摩擦輪撬動工具,其特征在于,在撬開摩擦輪之前,所述支撐桿與軌道壁之間的夾角為銳角。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摩擦輪撬動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面向軌道壁的一側還設有膠墊。
9.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摩擦輪撬動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撬動桿的長度大于所述連接桿的長度。
10.根據權利要求1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摩擦輪撬動工具,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桿與所述連接桿的長度之和大于在摩擦輪被撬開之前其電機上的吊耳與軌道壁之間的垂直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