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明涉及一種車輛用門的外把手裝置,特別是,涉及一種外把手裝置,其中,在固定于門的外面板的支承殼體安裝有具有能手動操作的操作部的外把手,所述外把手被安裝為能在使外把手的外表面與外面板的外表面大致平齊的收納位置與操作部從外面板向外側方突出的彈出位置之間移動,并且在所述支承殼體設有能將外把手從收納位置驅動至彈出位置的致動器,外把手以能對該外把手從彈出位置至更靠外側的全行程(fullstroke)位置通過手動進行全行程操作的方式安裝于支承殼體。
背景技術:
1、上述的外把手裝置是以往公知的(例如參照專利文獻1、2),就這些裝置而言,外把手平時處在與外面板大致平齊(即不向外面板的外側方伸出)的收起狀態,因此,在謀求防破壞、防盜性的方面是有用的。
2、現有技術文獻
3、專利文獻
4、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01-40913號公報
5、專利文獻2:日本專利第6629724號公報
6、但是,在上述專利文獻1、2所公開的以往公知的裝置中,外把手在其彈出位置處比外面板的外表面向外側方突出不少,因此,存在如下可能性:在夜間等可視性降低的狀況下,在門外的周邊移動的人、車輛的駕駛員等沒注意到彈出位置的外把手,該人或車輛與外把手接觸。
技術實現思路
1、本發明是鑒于該情況而完成的,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能通過簡單的結構有效地避免上述接觸的車輛用門的外把手裝置。
2、為了達成上述目的,本發明是一種車輛用門的外把手裝置,其中,在固定于門的外面板的支承殼體安裝有具有能手動操作的操作部的外把手,所述外把手被安裝為能在使該外把手的外表面與所述外面板的外表面大致平齊的收納位置與所述操作部從所述外面板向外側方突出的彈出位置之間移動,并且在所述支承殼體設有能將所述外把手從所述收納位置驅動至所述彈出位置的致動器,所述外把手以能對該外把手從所述彈出位置至更靠外側的全行程位置通過手動進行全行程操作的方式安裝于所述支承殼體,所述車輛用門的外把手裝置的第一特征在于,在所述外把手的、在所述彈出位置處向外部露出的露出面中的至少車輛后方側的端部后表面的至少一部分設有光反射面。
3、此外,本發明是一種車輛用門的外把手裝置,其中,在固定于門的外面板的支承殼體安裝有具有能手動操作的操作部的外把手,所述外把手被安裝為能在使該外把手的外表面與所述外面板的外表面大致平齊的收納位置與所述操作部從所述外面板向外側方突出的彈出位置之間移動,并且在所述支承殼體設有能將所述外把手從所述收納位置驅動至所述彈出位置的致動器,所述外把手以能對該外把手從所述彈出位置至更靠外側的全行程位置通過手動進行全行程操作的方式安裝于所述支承殼體,所述車輛用門的外把手裝置的第二特征在于,在所述外把手的、在所述彈出位置處向外部露出的上表面的至少一部分設有光反射面。
4、發明效果
5、根據本發明的第一特征,在外把手的、在彈出位置處向外部露出的露出面中的至少車輛后方側的端部后表面的至少一部分設有光反射面,因此,即使外把手在彈出位置處比外面板的外表面向外側方突出不少,在夜間等可視性降低的狀況下,在門外周邊移動的人、車輛的駕駛員等也能通過來自外把手后表面的上述光反射面的反射光而容易注意到彈出位置處的外把手的存在,能有效地避免與外把手的接觸。
6、此外,根據第二特征,在外把手的、在彈出位置處向外部露出的上表面的至少一部分設有光反射面,因此,即使外把手在彈出位置處比外面板的外表面向外側方突出不少,在夜間等可視性降低的狀況下,在門外周邊移動的人、車輛的駕駛員等也能通過來自外把手上表面的上述光反射面的反射光而容易注意到彈出位置處的外把手的存在,能有效地避免與外把手的接觸。
7、此外,根據第三特征,在外把手的、在彈出位置處向外部露出的上表面以能拆裝的方式覆蓋有遮蓋該上表面的至少一部分的罩,因此,該罩例如能通過采用與外把手外表面的涂裝色不同的著色或者鍍敷方法而具有變化,在此基礎上,更換也簡單,能容易與用戶的喜好相適應。并且在該罩的至少后表面設有光反射面,因此,能容易且低成本地增加應設于外把手的光反射面的變化。
8、此外,根據第四特征,在外把手嵌插有轉動支軸,該轉動支軸在外把手從彈出位置被轉動操作至全行程位置時,對外把手的轉動進行引導支承,與該轉動支軸卡合而成為該轉動支軸相對于外把手的防脫部的卡合部設于罩,因此,能將上述罩兼用作對外把手的轉動進行引導支承的轉動支軸相對于外把手的防脫單元,能相應地謀求結構簡化,有助于節約成本。
9、此外,根據第五特征,在外把手附設有使光反射面發光的led,因此,能進一步提高上述光反射面的可視性。
1.一種車輛用門的外把手裝置,在固定于門(15)的外面板(16)的支承殼體(22、88、122)安裝有具有能手動操作的操作部(18a、117a)的外把手(17、117),所述外把手(17、117)被安裝為能在使該外把手(17、117)的外表面與所述外面板(16)的外表面大致平齊的收納位置與所述操作部(18a、117a)從所述外面板(16)向外側方突出的彈出位置之間移動,并且在所述支承殼體(22、88、122)設有能將所述外把手(17、117)從所述收納位置驅動至所述彈出位置的致動器(39、89、139),所述外把手(17、117)以能對該外把手(17、117)從所述彈出位置至更靠外側的全行程位置通過手動進行全行程操作的方式安裝于所述支承殼體(22、88、122),所述車輛用門的外把手裝置的特征在于,
2.一種車輛用門的外把手裝置,在固定于門(15)的外面板(16)的支承殼體(22、88、122)安裝有具有能手動操作的操作部(18a、117a)的外把手(17、117),所述外把手(17、117)被安裝為能在使該外把手(17、117)的外表面與所述外面板(16)的外表面大致平齊的收納位置與所述操作部(18a、117a)從所述外面板(16)向外側方突出的彈出位置之間移動,并且在所述支承殼體(22、88、122)設有能將所述外把手(17、117)從所述收納位置驅動至所述彈出位置的致動器(39、89、139),所述外把手(17、117)以能對該外把手(17、117)從所述彈出位置至更靠外側的全行程位置通過手動進行全行程操作的方式安裝于所述支承殼體(22、88、122),所述車輛用門的外把手裝置的特征在于,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車輛用門的外把手裝置,其特征在于,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車輛用門的外把手裝置,其特征在于,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車輛用門的外把手裝置,其特征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