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含合成聚肽和殼聚糖的雙組份聚合物超細纖維,其特征在于,包括以質量比9:1~6:4共混的疏水性合成聚肽和殼聚糖。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含合成聚肽和殼聚糖的雙組份聚合物超細纖維,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疏水性合成聚肽為聚(γ-芐基L-谷氨酸酯),其分子量為20000~500000g/mol;
所述的殼聚糖的分子量為50000~300000g/mol。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含合成聚肽和殼聚糖的雙組份聚合物超細纖維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1)紡絲原液配置
配成由揮發性有機酸和揮發性鹵代烴組成的混合溶劑,然后將疏水性合成聚肽和殼聚糖溶解于此混合溶劑中,攪拌至均勻透明,即得到紡絲原液;
(2)高壓靜電紡絲
將步驟(1)得到的紡絲原液進行高壓靜電紡絲,即制得含合成聚肽和殼聚糖的雙組份聚合物超細纖維。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含合成聚肽和殼聚糖的雙組份聚合物超細纖維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以下步驟:
以甲醛、乙二醛或戊二醛中的任一種作為交聯劑,采用蒸汽熏蒸步驟(2)得到的雙組份聚合物超細纖維,交聯,干燥,即得到最終產品。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含合成聚肽和殼聚糖的雙組份聚合物超細纖維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交聯反應時間為8~15h。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含合成聚肽和殼聚糖的雙組份聚合物超細纖維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交聯劑為戊二醛。
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含合成聚肽和殼聚糖的雙組份聚合物超細纖維的制備方法,步驟(1)中所述的揮發性有機酸為甲酸、乙酸、二氯乙酸或三氟乙酸中的一種;
所述的揮發性鹵代烴為二氯甲烷或三氯甲烷中的一種。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含合成聚肽和殼聚糖的雙組份聚合物超細纖維的制備方法,所述的揮發性有機酸優選三氟乙酸;
所述的揮發性鹵代烴優選二氯甲烷。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含合成聚肽和殼聚糖的雙組份聚合物超細纖維的制備方法,混合溶劑中,揮發性有機酸與揮發性鹵代烴的體積比不小于1:4。
10.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含合成聚肽和殼聚糖的雙組份聚合物超細纖維的制備方法,紡絲原液中,疏水性合成聚肽與殼聚糖的總濃度為2~6w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