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耗材芯片,包括基板、安裝于基板上的微控單元及通信端子;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用于與成像設備的通信連接端子連接的連接件;所述通信端子包括第一通信端子、第二通信端子;所述基板上開設有通孔;所述第一通信端子及第二通信端子均位于通孔之外;所述第一通信端子與通孔之間形成有間隙;所述第二通信端子通過連接件與成像設備的通信連接端子通信。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耗材芯片,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件與第二通信端子固定連接或者以可拆卸的方式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耗材芯片,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件呈環形,所述連接件的中心位于通孔的中軸線朝著連接件方向延伸的延伸段上。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耗材芯片,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件包括至少一個連接片;在連接片上設置有連接空間,或者通過多個連接片相互圍合形成連接空間,該連接空間與所述通孔同軸。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耗材芯片,其特征在于:各連接片分別包括接觸部及與接觸部固接的固定腳;所述固定腳固定于基板上,所述接觸部用于與成像設備的通信連接端子連接,該接觸部延伸至基板外,并且接觸部的部分或者全部朝著通孔軸線的延伸。
6.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耗材芯片,其特征在于:所述基板包括相互平行的第一安裝面與第二安裝面;所述第一通信端子安裝于第一安裝面;所述第二通信端子安裝于第二安裝面;所述通孔貫穿第一安裝面與第二安裝面。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耗材芯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通信端子呈環形,且環繞于通孔的外周;所述微控單元安裝于第一安裝面或第二安裝面。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耗材芯片,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通信端子包括至少兩個;所述通孔位于兩個第一通信端子之間。
9.一種顯影劑容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容器本體及以可拆卸的方式安裝于容器本體的耗材芯片;所述耗材芯片為權利要求1-8任一項所述的耗材芯片。
10.一種成像設備,包括設備本體及以可拆卸方式安裝于設備本體上的顯影劑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顯影劑容器為權利要求9所述的顯影劑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