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LED燈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設有主控板的主控盒、以及與所述主控板電性連接的供電組件;所述主控盒貫穿設置有通孔,所述供電組件遮蓋所述通孔的部分設置,而使得所述通孔余留有用以供旋轉裝置的轉軸穿過的安裝孔,且所述供電組件可調節地安裝于所述主控盒上,以使得所述安裝孔的大小可調節。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LED燈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呈長條形設置,而具有沿其長度方向延伸的兩限位壁,所述兩限位壁上均設置有沿所述通孔的長度方向排列的多個扣位,所述供電組件包括殼體,所述殼體面對對應的所述限位壁的側壁面,設置有長條形槽和設置于所述長條形槽內的彈性復位扣,所述長條形槽用于容置所述多個扣位,所述彈性復位扣可選擇的與所述多個扣位中的一個扣接。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LED燈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兩限位壁中的一限位壁凸設有沿所述通孔的長度方向延伸的導向筋,且所述導向筋與所述多個扣位并排設置,所述殼體對應的側壁面凹設有與所述導向筋配合的導線槽。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LED燈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通孔具有連接所述兩限位壁的安裝壁,所述安裝壁設有第一硅膠墊,所述殼體朝向所述安裝壁的側壁面上設置有第二硅膠墊。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LED燈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硅膠具有面對所述第二硅膠墊的第一夾持面,所述第二硅膠墊具有面對所述第一硅膠墊的第二夾持面,且所述第一夾持面和所述第二夾持面均呈V或U型設置。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LED燈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硅膠墊面對所述第二硅膠墊的表面安裝有第三硅膠墊,所述第二硅膠墊面對所述第一硅膠墊的表面安裝有第四硅膠墊。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LED燈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控盒的側緣凸設有安裝臺,所述安裝臺的側壁面凹設有螺紋孔,所述LED燈顯示裝置包括燈條,所述燈條包括與所述安裝臺套接的外殼,所述外殼設有與所述螺紋孔對位的讓位孔,所述主控盒和所述外殼,通過穿過所述讓位孔與所述螺紋孔連接的螺釘固定連接。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LED燈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LED燈顯示裝置還包括金屬連接片,所述金屬連接片的一端穿過所述安裝臺形成觸頭,所述金屬片的另一端彎折形成彈片,所述觸頭與所述燈條電性連接,所述彈片與所述主控板電性連接。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LED燈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燈條還包括安裝于所述外殼內的彈針,所述彈針與所述觸頭電性連接。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LED燈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LED燈顯示裝置還包括固定夾,所述固定夾包括相互連接的兩夾持臂,所述兩夾持臂相對設置形成夾持空間,所述兩夾持臂均具有遠離兩夾持臂連接處的自由端,所述兩夾持臂的自由端分別與所述燈條遠離所述主控盒的一端固定連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