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教具,特別涉及一種數學教具,屬于教學器材技術領域。
背景技術:
數學是中學重要的學科之一,是學好各門功課的基礎,對于一些數學基礎薄弱的學生來講,教師授課的快慢和教師講授方式直接影響到這些學生的聽課效果,在數學教學中,在黑板上繪制圖形十分麻煩,時間緊迫并且不太準確,匆匆忙忙繪制影響學習進度和教學質量,也難以準確表達,有時甚至影響求解,由于數學教具的有限性,導致教師授課方式單一,使得多數基礎薄弱的學生缺乏學習興趣,影響其學習成績。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目的在于提供一種數學教具,結構簡單,功能齊全,授課效率高,教學效果好,以解決現有技術中導致的上述缺陷。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實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術方案:
一種數學教具,包括底座、腳輪、儲物箱、電源、立柱、滑套、電腦放置板、面板、幾何模型、磁塊、彈力繩、掛鉤、音響、滑道、滑塊、筋板、推桿、顯示器及電控柜;所述底座下表面的四個拐角處安裝有腳輪,電源安裝在底座的內部;所述立柱的底端固定在底座上表面的中心處,立柱的頂端與面板的底部連接;所述面板為一側開口的空心結構,且面板的外部一側具有磁性;所述磁塊吸附在面板的一側,磁塊之間連接有彈力繩,幾何模型吸附在面板上,且底座的上部安裝有用于放置幾何模型的儲物箱;所述滑道安裝在面板的一側,滑塊安裝在滑道上,且滑塊的上部固定有汽車模型;所述滑套安裝在立柱上,且滑套可沿著立柱上下移動,滑套的一側開設有螺紋孔,螺紋孔中安裝有緊固件,電腦放置板固定在滑套的一側;所述音響對稱的安裝在面板的頂部,掛鉤均勻的固定在面板的一側;所述筋板安裝在面板的內部,推桿的尾端與筋板連接,推桿的首端與顯示器連接,顯示器的底部安裝有若干個滾輪,且顯示器可沿著面板內側的底部左右移動;所述電控柜安裝在底座的一側,電控柜通過導線與電源連接,且音響、推桿及顯示器均通過導線與電控柜連接。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腳輪為可水平360°旋轉的帶鎖式萬向輪。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緊固件為帶有梅花旋鈕的手擰螺栓。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電源為可充電式蓄電池組。
作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優選技術方案,所述滑道的數量不少于三個。
有益效果:與傳統技術相比,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數學教具結構新穎,設計科學合理;可直觀的向學生展示函數曲線、相對運動、幾何圖形等數學問題,也可以作為多媒體教具使用,功能齊全,使用方便,表達準確,授課效率高,教學效果好。
附圖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數學教具的總體結構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數學教具的面板內部結構示意圖;
其中:1-底座、2-腳輪、3-儲物箱、4-電源、5-立柱、6-滑套、7-電腦置物板、8-面板、9-幾何模型、10-磁塊、11-彈力繩、12-掛鉤、13-音響、14-滑道、15-滑塊、16-筋板、17-推桿、18-顯示器、19-電控柜、20-汽車模型、21-滾輪、22-緊固件。
具體實施方式
為使本實用新型實現的技術手段、創作特征、達成目的與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結合具體實施方式,進一步闡述本實用新型。
如圖1-圖2所示,一種數學教具,包括底座1、腳輪2、儲物箱3、電源4、立柱5、滑套6、電腦放置板7、面板8、幾何模型9、磁塊10、彈力繩11、掛鉤12、音響13、滑道14、滑塊15、筋板16、推桿17、顯示器18及電控柜19;所述底座1下表面的四個拐角處安裝有腳輪2,電源4安裝在底座1的內部;所述立柱5的底端固定在底座1上表面的中心處,立柱5的頂端與面板8的底部連接;所述面板8為一側開口的空心結構,且面板8的外部一側具有磁性;所述磁塊10吸附在面板8的一側,磁塊10之間連接有彈力繩11,幾何模型9吸附在面板8上,且底座1的上部安裝有用于放置幾何模型9的儲物箱3;所述滑道14安裝在面板8的一側,滑塊15安裝在滑道14上,且滑塊15的上部固定有汽車模型20;所述滑套6安裝在立柱5上,且滑套6可沿著立柱5上下移動,滑套6的一側開設有螺紋孔,螺紋孔中安裝有緊固件22,電腦放置板7固定在滑套6的一側;所述音響13對稱的安裝在面板8的頂部,掛鉤12均勻的固定在面板8的一側;所述筋板16安裝在面板8的內部,推桿17的尾端與筋板16連接,推桿17的首端與顯示器18連接,顯示器18的底部安裝有若干個滾輪21,且顯示器18可沿著面板8內側的底部左右移動;所述電控柜19安裝在底座1的一側,電控柜19通過導線與電源4連接,且音響13、推桿17及顯示器18均通過導線與電控柜19連接。
其中,所述腳輪2為可水平360°旋轉的帶鎖式萬向輪。
其中,所述緊固件22為帶有梅花旋鈕的手擰螺栓。
其中,所述電源4為可充電式蓄電池組。
其中,所述滑道14的數量不少于三個。
對于本領域技術人員而言,顯然本實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實施例的細節,而且在不背離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況下,能夠以其他的具體形式實現本實用新型。因此,無論從哪一點來看,均應將實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由所附權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說明限定,因此旨在將落在權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義和范圍內的所有變化囊括在本實用新型內。不應將權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圖標記視為限制所涉及的權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