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背光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背光模塊包括:
導光板,包括:
網點,設置在導光板的底部,用于將光線進行漫反射;
發光面,設置在導光板的頂部,所述發光面有一發光面中心點;以及
入光面,設置在導光板的一側,用于將發光燈條發出的光導入導光板;
所述發光燈條,設置在導光板入光面這一側;包括:
基板;
發光組件,所述發光組件間隔排列在基板上;以及
發光燈條中心點,位于發光燈條的中部;
所述發光面中心點與所述發光燈條中心點之間有一條直線,該直線與所述發光組件的發光方向平行。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光面中心點是發光面的重心。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背光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光面中心點到所述導光板各個側面的交點的距離與發光面中心點到側面中點的距離之比為二比一。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光組件傾斜放置在所述基板上,該發光組件的下表面與所述基板的表面形成一個夾角θ,所述夾角θ的角度范圍為0度至180度。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背光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光板為不規則多邊形。
6.一種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液晶顯示裝置包括:
顯示面板;以及
背光模塊,包括:
導光板,包括:
網點,設置在導光板的底部,用于將光線進行漫反射;
發光面,設置在導光板的頂部,所述發光面有一發光面中心點;以及
入光面,設置在導光板的一側,用于將發光燈條發出的光導入導光板;
所述發光燈條,設置在導光板入光面這一側;包括:
基板;
發光組件,所述發光組件間隔排列在基板上;以及
發光燈條中心點,位于發光燈條的中部;
所述發光面中心點與所述發光燈條中心點之間有一條直線,該直線與所述發光組件的發光方向平行。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光面中心點是發光面的重心。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光面中心點到所述導光板各個側面的交點的距離與發光面中心點到側面中點的距離之比為二比一。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發光組件傾斜放置在所述基板上,該發光組件的下表面與所述基板的表面形成一個夾角θ,所述夾角θ的角度范圍為0度至180度。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液晶顯示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光板為不規則多邊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