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種調色劑容器,其特征在于包括:
長條狀的容器主體;
第一調色劑收容部,能在內部收容調色劑,設置在所述容器主體的長邊方向的一側;
第二調色劑收容部,能在內部收容調色劑,設置在所述容器主體的所述長邊方向的另一側;以及
握持部,設在所述第一調色劑收容部和所述第二調色劑收容部之間,具有至少一個凹部,所述至少一個凹部形成在所述容器主體上與所述長邊方向垂直的、所述容器主體的寬度方向的一側的側部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調色劑容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調色劑收容部和所述第二調色劑收容部,隔開規定的間隙在所述長邊方向上分開設置,
所述第一調色劑收容部的第一箱體和所述第二調色劑收容部的第二箱體,在與所述長邊方向垂直的、所述容器主體的深度方向的一側上分別具有開口部,
所述容器主體具有一個平板狀的蓋構件,所述蓋構件封閉所述第一箱體和所述第二箱體各自的所述開口部,
所述凹部以和所述間隙連續的方式、形成在所述容器主體的寬度方向的一側的側部。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調色劑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握持部具有分別形成在所述寬度方向兩側的兩側部的一對所述凹部。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調色劑容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調色劑容器以所述長邊方向為上下方向的方式、安裝在圖像形成裝置所具備的安裝部上,
所述第一調色劑收容部在內部收容未使用調色劑,且在所述調色劑容器安裝到所述安裝部的安裝姿勢下、設置在所述容器主體的上部,
所述第二調色劑收容部在內部收容從所述圖像形成裝置回收的使用完畢的調色劑,在所述安裝姿勢下、設置在所述容器主體的下部且所述第一調色劑收容部的下側,
所述凹部分別形成在所述第二調色劑收容部的上端部、所述寬度方向兩側的所述兩側部上。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調色劑容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筒狀的調色劑導向部,從所述第一調色劑收容部的所述安裝部側的壁面的下部向所述安裝部側突出,把所述第一調色劑收容部中收容的所述未使用調色劑向所述圖像形成裝置所具備的顯影裝置引導;
調色劑排出口,形成在所述調色劑導向部的下表面,把所述調色劑導向部內的調色劑向外部排出;以及
開閉構件,能滑動地支撐在所述調色劑導向部的下表面上,在所述調色劑容器安裝到所述安裝部上時位移到敞開所述調色劑排出口的位置,在所述調色劑容器從所述安裝部取下時位移到封閉所述調色劑排出口的位置,
所述一對所述凹部中的任意一方的第一凹部,設置在所述開閉構件的附近。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調色劑容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調色劑導向部靠近設置在所述第一調色劑收容部的所述壁面上、所述容器主體的所述兩側部的任意一側,所述第一凹部的尺寸大于另一側的第二凹部的尺寸。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調色劑容器,其特征在于,
在所述安裝姿勢下,在和所述安裝部相反一側的、所述調色劑容器的外部表面上,帶有表示所述調色劑容器的種類識別標簽,
所述種類識別標簽在所述外部表面上的、被所述一對所述凹部分別夾持的區域上。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調色劑容器,其特征在于,
所述安裝部上能以向側方并列的狀態安裝多個調色劑容器,
所述握持部設置在所述多個調色劑容器中、配置于所述側方的最端部的黑色用的調色劑容器上。
9.一種圖像形成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裝置主體;
設置在所述裝置主體上的顯影裝置;
鼓單元,具有保持由所述顯影裝置顯影的調色劑像的、能旋轉的感光鼓;
清潔部,設置在所述鼓單元上,把所述感光鼓上殘留的使用完畢的調色劑除去并向所述感光鼓的旋轉軸的軸向的一側輸送;以及
調色劑容器,能安裝在比所述鼓單元更靠所述軸向的一側,在安裝于所述裝置主體所具備的安裝部的安裝姿勢下具有上下方向上長的形狀,
所述調色劑容器包括:
第一調色劑收容部,能收容提供給所述顯影裝置的未使用調色劑,在所述安裝姿勢下設置在所述調色劑容器的上部;
第二調色劑收容部,能收容從所述清潔部輸送的所述使用完畢的調色劑,在所述安裝姿勢下設置在所述調色劑容器的下部且在所述第一調色劑收容部的下側;以及
握持部,設在所述第一調色劑收容部和所述第二調色劑收容部之間,具有分別形成在所述安裝姿勢下與所述上下方向垂直的、所述調色劑容器的寬度方向的兩側部的一對凹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