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檢測裝置,尤其涉及一種網絡器抽吸壓力的檢測裝置。
背景技術:
網絡加工是一項有效提高化纖長絲、短絲等抱合力的技術,其生產成本只有漿紗工藝和加捻工藝的1/7-1/9,因此已取代漿紗和加捻,得到廣泛應用。網絡加工中,松散的長絲在絲道內部收到垂直與絲道軸線的高速流體的噴射形成了間隔排列的網絡部分和開松部分。網絡器是網絡加工的核心部件。網絡絲在氣道處受到高速壓縮流體的作用,該附近絲道截面上長絲的運動方式對網絡絲性能具有很大的影響。
不同品種的化纖長絲,其網絡器所需的壓縮空氣流不同,(壓縮空氣流即壓力,壓力單位為Pa(N/㎡),稱為帕斯卡,簡稱帕,由于此單位太小,因此常采用它的10^6倍單位MPa(兆帕)),壓力過大或過小都會嚴重影響化纖長絲的品質。現有技術中,網絡器的壓力一般采用壓力調節閥進行控制,這種方式無法檢測網絡器的吸力大小和壓力數值,其控制網絡器壓力的效果較差,不能調節網絡器的網絡度(又稱交絡度,化學纖維長絲通過網絡器氣流變形后,絲條單位長度(一般以米計)內網絡點的個數),難以提高化纖長絲的品質。
技術實現要素:
本實用新型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提供一種網絡器抽吸壓力的檢測裝置,能夠檢測和調節網絡器的壓力,能夠提高化纖長絲產品的品質。
本實用新型是這樣實現的:
一種網絡器抽吸壓力的檢測裝置,所述檢測裝置用于檢測網絡器上的壓力,所述網絡器內設有一抽氣通道,所述檢測裝置包括一壓力表、一氣管及一抽吸擋板,所述壓力表通過所述氣管與所述抽吸擋板相連接,所述抽吸擋板安放在所述抽氣通道的前端面上。
進一步地,所述抽吸擋板的下邊緣上設有一限位槽,所述限位槽與所述網絡器的前端下邊緣上的凸塊相匹配,所述凸塊安放在所述限位槽內。
進一步地,所述網絡器的后端設有一調節塊及一調節閥,所述調節塊可調節地插置在所述抽氣通道的后端面上,所述調節閥安置在所述調節塊上,通過所述調節塊及所述調節閥將所述網絡器上的壓力大小進行調節。
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在于:在該網絡器抽吸壓力的檢測裝置上設置有壓力表,能夠精確檢測到網絡器上的壓力,在網絡加工化纖長絲時,能夠通過調節閥和調節塊來調節網絡器上的壓力大小,從而調節網絡器的網絡度,提高產品品質。
附圖說明
下面參照附圖結合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說明。
圖1為本實用新型一種網絡器抽吸壓力的檢測裝置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實用新型一種網絡器抽吸壓力的檢測裝置中網絡器的結構示意圖。
圖3為本實用新型一種網絡器抽吸壓力的檢測裝置的使用狀態圖。
圖中標號說明:
100-檢測裝置、1-壓力表、2-氣管、3-抽吸擋板、31-限位槽、4-網絡器、41-抽氣通道、42-凸塊、43-調節塊、44-調節閥。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具體實施例對本實用新型作出進一步地詳細說明,但本實用新型的結構并不僅限于以下實施例。
請參閱圖1至圖3所示,本實用新型的一種網絡器抽吸壓力的檢測裝置,所述檢測裝置100用于檢測網絡器4上的壓力,所述網絡器4內設有一抽氣通道41,所述網絡器4的前端下邊緣上設有一凸塊42,壓縮空氣通過所述抽氣通道41進行對流;所述檢測裝置包括一壓力表1、一氣管2及一抽吸擋板3,所述抽吸擋板3的下邊緣上設有一限位槽31,所述限位槽31與所述網絡器4的前端下邊緣上的凸塊42相匹配;所述壓力表1通過所述氣管2與所述抽吸擋板3相連接,所述抽吸擋板3安放在所述抽氣通道41的前端面上,所述抽氣通道41呈圓柱形,所述抽吸擋板3呈矩形,所述抽吸擋板3的尺寸大于所述抽氣通道41前端面的尺寸,使得所述抽吸擋板3能擋住所述抽氣通道41的前端面,這樣能精確地測量出所述網絡器4上的壓力;且所述凸塊42安放在所述限位槽31內,起到限位的作用。
具體地,所述網絡器4的后端設有一調節塊43及一調節閥44,所述調節塊43可調節地插置在所述抽氣通道41的后端面上,所述調節閥44安置在所述調節塊43上,通過所述調節閥44來控制所述調節塊43插入到所述抽氣通道41的大小,從而控制對流的壓縮空氣的量,進而調節所述網絡器4上的壓力大小。
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如下:
在網絡加工化纖長絲前,根據要加工的化纖長絲的品種,來確定所述網絡器4所需的壓力大小,然后通過所述調節閥44和所述調節塊43來調節所述網絡器4上所需的壓力值。在網絡加工化纖長絲時,絲束經各個紡絲工序下來后,通過所述網絡器4網絡節點后,由卷繞頭卷繞成型。
本實用新型的優點如下:
在該網絡器抽吸壓力的檢測裝置100上設置有壓力表1,能夠精確檢測到網絡器4上的壓力,在網絡加工化纖長絲時,能夠通過調節閥44和調節塊43來調節網絡器4上的壓力大小,從而調節網絡器4的網絡度,提高產品品質。
雖然以上描述了本實用新型的具體實施方式,但是熟悉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應當理解,我們所描述的具體的實施例只是說明性的,而不是用于對本實用新型的范圍的限定,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在依照本實用新型的精神所作的等效的修飾以及變化,都應當涵蓋在本實用新型的權利要求所保護的范圍內。